第9章(1 / 1)

1996年,是在群眾的不滿和領導班子的迷惘中渡過的。

由於1萬具產品的問題,使領導班子的威信急速下降。由於承包後的管理不善,又加深了幹群之間的對立情緒。那些曾經被免職的人和袁近午搞在一起,四處散布流言蜚語,造謠中傷,這期間田左錜逐漸露出了他本來麵目。由於他一直在操縱著原來曾當過校長的技校,黎蔚然堅持把技校校長給更換了,這觸及到了他的個人利益,於是經常能聽到他把自己當成局外人並在群眾中講的一些風涼話。隻是礙於他當時的權力太小,所以還暫時沒有什麼大的舉動。

在這一年裏,領導班子成員有了比較大的變動,先是提副總兼計劃處處長肖建新擔任副廠長,袁近午被免職,華潔被調走。黃龍海還提議調自己老廠計劃處處長孟海泉和財務副總牛慎分別擔任副廠長和副總會計師兼財務處處長。當時黎蔚然想,是不是黃龍海認為現在這幾個助手都不可靠,所以才不敢放手幹,如果從他的老廠調兩個熟悉的人來興許他會大膽幹事,這樣也許對工廠有好處。所以在黎蔚然的上下周旋下,孟海泉、牛慎二人調入。當時分工由肖建新負責經營,孟海泉負責分管財務、銷售和三產。

在這一年,黃龍海始終被五件事所糾纏著。

第一件事是1萬具產品被騙問題。為此事工廠先後派出無數次的人員出差去湖北,但始終沒有敢動法律武器保衛自己。記得事件不久,有一次職代會的團組長會上,大家就此事提的意見較多,但都沒有提出什麼好的辦法。當時,黎蔚然建議是否先起訴到法院,並請求資產保全,不管將來官司打的怎麼樣,先不要讓這些東西給散失掉。可氣的是,這個意見並未引起重視,直至此後不久1萬具產品的大部分被對方法院以另一樁案子的問題強行拍賣。此後,案件自始至終沒有按照正常的法律渠道伸張工廠自己的權利,隻是異想天開的以托關係、找熟人的辦法解決,最終不了了之,國家上百萬財產化為烏有。1萬具產品事件,雖然黎蔚然沒有直接參與過此事的處理,頂多也是聽聽會上通報,但對當事人高舞雲並沒有受到處罰有看法,而且在他以及其他領導的一再提議下要罷免其人,可五年多的時間免不掉一個給工廠造成巨大損失的幹部,實在是一樁笑話且又是5727廠無法解開的一個迷。

第二件事是爭取國家經貿委“雙加”項目。在黃龍海的頭腦裏,他始終認為這個廠除非有天上掉“陷餅”的好事才能翻身,否則小打小鬧的搞不出什麼名堂。這天上掉“陷餅”就是指上級給項目,他把寶都壓在這上邊去了。肖建新擔任副廠長後主要的任務就是跑“雙加”項目,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爭取,項目經國家經貿委批準執行。應該說這件事是黃龍海來廠後唯一的一次努力辦完的事,但此事並沒有辦成,原因是由於地方銀行不給貸款承諾,隻好留下一個大大遺憾,也成為黃龍海今後不抓工作的一種托詞。

第三件事是與中州省的一個姓徐的人要合資搞汽車排氣筒的項目。此事黎蔚然沒有參與過,但通過幾次通報和工廠所提出的看情況,黃龍海是下了血本了。詳細情況不了解,僅姓徐的人借工廠的奧迪車就長達半年之久。給黎蔚然的印象這就是一個騙局,上這個項目根本就沒有什麼方案,甚至沒有過一張圖紙。差旅費不知道花了多少,最後也是一件不了了之的事。

第四件事是袁近午在任期間與中州省證券公司的債券問題。憑心而論,這件事黃龍海處理的還可以,甚至動用班子成員輪流去協調,但最終欠債還錢的鐵的原則無法逾越,直至以後幾年都在為此事東奔西跑而無濟於事,造成工廠與美國一家合資的公司的股權被強行拍賣。

第五件事是合資公司的產品銷售權問題也成了全廠職工關注的焦點。當時外方提出要包銷公司產品。黎蔚然與鄭峰山、肖建新雖然是合資公司的董事,但公司內部事務過問的不多,基本上由黃龍海直接過問公司事務。在1996年上半年的董事會前,黃龍海建議采納外方意見並講了許多由外方包銷的好處,其中最大好處是產品銷售價格並不低。當時大家認為,“寧讓利潤,不讓市場”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廠長主張出讓,並且中方還不吃虧,所以就同意了他的意見。但是事情過後職工中傳出一些不同意見,其中有黃龍海的大兒子,作為外方代表來工廠驗收產品的事情。開始黎蔚然還以為是謠傳,後來風聲大了,作為班子成員總免不了擔心。於是前去黃龍海家問此事。黃龍海承認有此事,黎蔚然明確對他講“此事欠妥,對你的工作影響很大”。當時考慮彼此之間的關係,不要讓其認為自己在監督他,黎蔚然婉轉地建議:“是否給外方講一下,不要讓孩子到廠裏來,能否讓去外方的廣州分部工作”。當時黃龍海表態立刻讓兒子寫辭職報告。事隔不久,黎蔚然聽合資公司的人講黃龍海的兒子確實不來廠裏了,但同時又聽說有人出差去外方廣州分部見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