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五章大宋的官製(1 / 2)

大宋的財政一項是由包拯負責,計相的主要工作便是負責四方貢賦和國家財政,地位僅次於宰相,包拯以及三司的權利有多大?

鹽鐵掌管工商收入及兵器製造等事;度支掌管財政收支和糧食漕運等事;戶部掌管戶口、賦稅和榷酒等事。地方州郡賦稅收入除留一小部分外,其餘全部由中央掌握,可見三司權任甚重。

三司同樣還有限製皇帝肆意揮霍國帑的權利,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皇權,這最趙禎來說並不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相反,對於皇權的這種限製,趙禎大為欣慰。

大宋皇帝的集權其實已經達到一個相當的高度,隨著相權的被削弱了,趙禎自己基本上掌握了政權,軍政之權卻是由兩府主持,不過用兵的權利卻完全集中在自己的手中,隻餘下財權還在三司。

可以說趙禎從繼位以來,對相權的削弱就從未停止過,相權是一國之重,幾乎集軍政權柄與一身。

而現在的樞密院已經從相權之中取代了很多權利,樞密院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命,以佐邦治,這些原本是在相權手中的。

凡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招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皆掌之。以升揀、廢置揭帖兵籍;有調發更戍,則遣使給降兵符。

除授內侍省官及武選官,將領路分都監、緣邊都巡檢使以上。大事則稟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則擬進,其付授者用紮。

先具所得旨,關門下省審覆。麵得旨者為錄白,批奏得畫者為畫旨,並留為底。惟以白紙錄送,皆候報施行。其被禦寶批旨者,即送門下省繳覆。應給誥者,關中書省命詞。

即便幹大計,造作、支移軍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軍、三路沿邊帥臣、太仆寺官,文臣換右職,仍要去三省取旨。

別說是一般的朝臣,便是趙禎對自己手中的各個部門都是頭疼的緊!太祖皇帝定下疊床架屋的管理模式雖然避免了朝臣權利過大的可能,卻也使得職司不分,責任不明的情況屢屢出現。

三省之中形式上還保留尚書省的組織,但權力既不歸屬,郎官又不治事,權借此以寄祿秩,別無差遣,尚書省的製度名存實亡。

至於原本審核詔令公文的門下省,在大宋也隻主朝儀官威等事,名存實亡,聊勝於無。

和以上兩者不同的是,大宋雖設尚書、門下、中書三省,但其中中書省之權特重。

宰相不專任三高官官,尚書、門下並列於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院對掌大政。“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行台諫章疏,群臣奏請興創改革及任命省、台、寺、監、侍從、知州軍、通判等官員。”

在趙禎看來,這些疊床架屋的文官機構,和臃腫龐大的官僚體係都需要進行一場改革,為的是提高效率,同時也要更加徹底的分清責任。

對待老趙家先祖們留下的製度,趙禎可是不打算一竿子打死的,第一在外人眼中不好看,第二確實為皇權的統治增加了重要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