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呈堂證供(二)(1 / 2)

2010年7月29日:方立為又開始懷疑我們,對我們很謹慎,可是我還是隱約看到又有一批貨將運往廈門,這次我一定不能再帶鄭玲虹去了,太冒險了。

(就想著我危險,你自己呢?傻瓜!)

2010年8月7日:方立為召開緊急秘密會議,說公司有臥底警員,對我們進行試探,讓我們親自帶貨去廈門,不過還好,我們都通過了,不知道方立為是不是不要再這樣試探了,還是謹慎點好,他是隻狡猾的狐狸,我想,他不會讓我們這麼輕易捕獲他的。

2010年8月15日:張欣開學要給孩子注冊讀書,我這個月多打了500給她,鄭玲虹開始懷疑我的錢的去向,不過我想她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會原諒我的。同時阿牛繼續想著吃獨食,背後算計著方立為,這並不是件壞事,我還是不插手好了。

(嗯,雖然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可是我原諒你了,我從心裏原諒你!)

2010年9月8日:據汪霞卿報,說方立為準備和老婆離婚,和她結婚,我勸她考慮清楚,她說為了警局,為了那麼多受害人的利益,她甘願犧牲自己,我很感動,你是好樣的!汪霞卿。

(夏青,你聽見了嗎?你是個女英雄,現在你的王子在為你報仇,將這個罪犯繩之以法!)

2010年10月1日:據汪霞卿報,說方立為老婆不同意離婚,還鬧到了方立為贈與她的別墅裏,準備你死我活,我和警局聯絡,做好及時拯救工作。好在那天沒事。

(難道夏青的死和他老婆有關?)

2010年10月16日:陳倩怡病情開始惡化,我真的很擔心,可是我不能回去看她,對不起!

(怎麼又一個女人的名字?哦~~~我想起來了,是他日誌裏的那三個狐狸精!不不不,那三個可憐的女子!)

2010年11月10日:從方立為手中散出去的毒品流入範圍到了整個福建地區,成了福建第一販毒團夥主謀!可是他自己都不出手,苦於沒有人贓並獲的時機。。。

2010年11月29日:鄭玲虹說圓圓等人約我們過年去廈門觀光旅遊,其實是個圈套,方立為懷疑我、吳偉和阿牛一樣想分家吃獨食,故意放手讓我們打理廈門那批貨,我得好好想想對策才行。

2010年12月7日:阿牛找到我,想讓我和他一起幹掉方立為自己單幹,到時候賺到的錢平分,我婉言拒絕了。

2010年1月14日:阿牛和吳偉威脅我說要是出賣他們,有我好看的,形式越來越不妙。

2010年1月25日:警局給我漲工資了嗎?為什麼我的工資卡裏錢多了起來?嗯,我一定要更努力的工作,把方立為人贓並獲!

(傻瓜,那都是我給你轉過去的~天地良心,我不知道那是贓款啊~)

2010年2月15日:我們趕到廈門去處理那批貨,表麵是帶那幾個女孩來旅遊,其實他們早就算計好的了,我和鄭玲虹隨時可能葬送在廈門,所以我們分開住,並且住在低級賓館,讓他們知道我並不是省油的燈,花錢無數,連賓館都開不起。甚至向他借錢。

(又是我冤枉你了,對不起!郝博恩!)

2010年2月17日:鄭玲虹又在提那張中行卡,是啊~她哪裏知道那些錢都是用多少條染上毒癮的吸毒者的命換來的黑心錢啊~我狠狠地拒絕了她想用中行卡的想法。

2010年3月6日:悠悠在KTV吸食毒品過量產生幻覺自殺身亡,現在沒有人做我的線人,我一樣要把方立為揪出來!

(神馬?悠悠是你的線人?難怪悠悠死了你那麼在意~)

2010年3月10日:鄭玲虹被方立為升職為營銷主管,配合我的工作,我想方立為是故意的,不行亂了陣腳。。。我故意不讓鄭玲虹上班,叫她回去上課,同時勸她離開,不過我能說的都說了,一點效果都沒有。

2010年3月21日:鄭玲虹好像知道了悠悠的死和公司的產品有關,我問她知道了?她回答知道了,這下好了,她可以離開了吧?可是她沒有離開,她變了。。。

(什麼啊?我變了?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什麼毒品和產品有關,我隻知道像悠悠說的,我們產品純度高,那些商場專櫃賣的也許是稀釋的A貨而已啊~冤枉死了~)

2010年4月3日:公司派我去台灣,想把台灣市場打開,擴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