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呈堂證供(一)(1 / 3)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被押送上法庭的,法庭的被告席上除了我,還有校長、何貴、陳文軒、吳偉、阿牛、明華、還有圓圓的老公?!他叫莊建華...還有幾個不認識,我掃了一眼就沒敢再看,我不知道我是什麼心情,怎麼想法...依舊腦袋一片空白...

“被告方立為、何貴、陳文軒、吳偉、魏阿牛、孫明華、鄭玲虹...你們利用自己各自工作崗位,將販毒掩蓋得合法化,但是法網恢恢,你們認不認罪?”法官問。

“法官大人,我認為我的當事人完全不知情,隻是被他人利用所為,請法官打人明辨。”我的律師李振清說:“我的當事人鄭玲虹,當初隻是回學校念書,遭到郝博恩利用才被帶進方立為公司為其做事,期間我的當事人並不知道方立為讓她推銷的產品裏有毒品!”

“傳證人郝博恩。”法官說。

為什麼?為什麼這個畜生會在這裏?為什麼他不是在被告席上?為什麼?

看著他就那麼近距離地從我身邊經過,還帶著微笑,甚至我還能嗅到那股熟悉的氣味...我真的很想衝過去與他同歸於盡!

“法官大人,本人係臥底警員郝博恩,編號778683。”

什麼?他是~~~臥底?交往3年,我竟然對他身份一無所知,還誤會了他就是那個變態,可是...他的日誌怎麼解釋?他是臥底,難怪之前一直勸我離開公司...)

從我三年前潛進這夥販毒集團開始,我都有用日誌記錄,當時鄭玲虹確實是我利用進方立為公司,她也確實不知道產品中帶毒,以下是我日誌內容:

2009年9月1日:我第一天到學校報到,開學典禮結束後,我開始接近鄭玲虹,據了解,鄭玲虹這個人很花癡,隻要是帥哥都比較容易感冒發燒,而且神經很大條,比較粗心,平時很情緒化,甚至喜歡碎碎念,看來我要從這個鄭玲虹下手可能會比較簡單,於是我特地打扮一番接近她,引起她注意,估計是我打扮的造型不是她喜歡的類型,計劃進行得有點不太樂觀,但是至少我得到了她自己給我的號碼(雖然我早就有她的號碼,可是做事還是謹慎一點好)與此同時我在她的胸前項鏈上飛速裝了微型衛星心理接收器,這樣她的碎碎念,她的想法我都能了如指掌。

2009年9月5日,我給玲虹的好友婷婷50元錢,讓她幫我賣我的假號碼(尾數錯誤的號碼)讓婷婷賣一百元,想繼續讓鄭玲虹不可抗拒我的魅力。後來我聽見她們為了號碼的事情吵起來,那些女生為了不惹鄭玲虹,連錢都不要了,看來她真的不簡單。但是這個賣號碼當天就失策,我收到很多女生發來的短信,有示愛的,也有辱罵的,我受不了這些無聊之徒,隻好先關機,著手方立為之事:據了解,方立為,男,62年生,對外是某大學校長,但是他還有一個跨國企業,手下員工百餘人,真正棘手的應該是他。

2009年9月14日:躲不是個辦法,現在是怎麼想著得到鄭玲虹信任或者依賴,我回複了所有向我示愛的女生短信,我想她應該會有所想法,經心理接收器所知,他對我的身世很感興趣,而且屬於內心十分矛盾又糾結的女性,我想,我成功了!

2009年9月30日:吳偉、阿牛:對外是物流公司老板,其實則是負責公司內運輸。我故意在她麵前提吳偉和阿牛,還有在校幾個年輕的老師之事,顯然她渾然不知他們事,看來我錯了,她應該不是我的計劃目標,她是真真正正回學校上課的。我勸她離開公司,她說了一些肉麻的話,嗬嗬,這傻丫頭看來是真的愛上我了。

2009年10月1日:我開始放棄對鄭玲虹的進度,著手校長手下的公司成員吳偉,以之前的公司待遇不好為由,想跳槽加入他們公司,我成功了。

2009年10月2日:我想了想還是和鄭玲虹說清楚,我不想傷害她的感情,我還沒開口,他就和我提了分手,謝謝,正合我意。我要抓緊公司的進度了。

2009年10月5日:阿牛知道我進入公司以後很是嫉妒,因為我能力比他強,方立為很看好我,他在想辦法說服方立為除掉我,我請求支援,沒想到是汪霞卿,我真的很不希望是她,但是事關重大,我隻能把個人私情放在一邊...

2009年10月7日:公司為了考驗我們的忠誠度,特別開會命令所有人關機,隻使用內部手機聯係。同時汪霞卿采取勾引方立為做小三的行動。

2009年10月18日:知道了公司需要營銷,請求支援,受到拒絕,沒辦法,隻能找又傻又笨又忠實的鄭玲虹幫忙。同時汪霞卿勾引方立為行動成功。

2009年11月5日:主動和好,成功。之後故意告訴鄭玲虹有關於公司的事情,讓她對公司感興趣,同時聯手汪霞卿巴結方立為,捧我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