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節 盤旋x的x陰翳 7(1 / 2)

這...這算什麼辯論?

胡元沒太聽懂。周圍,有些人似乎和胡元有同樣的感覺。他們喧鬧著,討論著,大多的表情都很迷茫。

有的嘰裏咕嚕,用的不知道是什麼語言。但也有人用的是漢語。

“不是說要審判報紙造假的內容嗎?”

“別急,之前那是漢國法庭一有空就進行的辯論。報紙造假的要過一會兒。”

不一會兒,一名新的法官坐到了審判席上。接著是新的檢察官、辯護人、文書。

而之前空缺的被告位置上,這回也有了人---還不止一個,而是五個。

“下麵開始有關《新長安都市報》進行虛假宣傳的案件審理。”新的法官宣布道。“請檢察官宣讀案情。”

這次的檢察官站了起來。

“本月12日,《新長安都市報》上刊載的新聞:‘本市執法大隊某李姓官員向夜總會收取保護費’、‘據消息人士透露,新長安市可能向購房者發放公民權’均為虛假新聞。”

“根據動態律法《民法》第九款《新聞管理方案》的規定,《新長安都市報》違反了第七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的內容,現向法庭提起公訴,要求法庭判處《新長安都市報》的經營者和工作人員散布虛假新聞罪。”

之後,這名檢察官又念了一些別的,大致也都是類似的內容。

這個,倒是比之前那起控訴要容易看懂的多。胡元這樣想著,看向被告席上的那些人。

媒體嘛,不誇大其詞才有鬼了。胡元過去也處理過這種事情,一向拿他們沒什麼辦法。就算是在這裏,就算之前的那種動態的規則有一定的威懾力,應該也一樣奈何不了他們。

果然,接下來,穿著一身昂貴衣服的,操持著生硬漢語的克拉依辯護人進行了有力的辯護。

他指出,兩篇新聞的報道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在用詞中,已經使用了足夠的虛擬詞,稍有理智的人,一看就能知道,這種新聞的內容隻是推測。

至於那些愚笨的,完全沒有理智而會輕易把這種推測當做真相的人,根本不值得關注。

然後,在過去,不隻是《新長安都市報》,這裏所有的新聞媒體使用的都是類似的虛擬詞,難道法庭要把他們都抓起來嗎?

再然後,就算《新長安都市報》在報道上出了什麼偏差,那也是好的。如果執法大隊的那名官員沒有這麼做,完全可以出來澄清;如果市政府沒有向購房者發放公民權的義務,也可以發布他們的公告。在這種偏差後,民眾得到了真相,沒有任何損失,而是大大的好事。

聽起來很有道理,胡元周圍很多的人都被說服了,在那裏頻頻點頭。

“辯護人還有什麼要說的嗎?”高處,法官這樣問道。

那位穿著昂貴衣服的辯護人挑釁似的看了對麵的檢察官一眼,表示沒有什麼要說的了。

“檢察官有什麼要說的嗎?”法官又繼續問道。

“我想,需要提出新的控訴。”檢察官站了起來,這樣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