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通俗小說出版的幾個問題(3)(2 / 3)

9.進行推理破案的主角隻可有一個。假如動用三四個、甚至是一群偵探來思考,不但會分散了讀者的注意力,而且會打亂本來連貫的思路。讀者不知道和自己鬥智的對手是誰,就會感到額外的困難。再者,讀者要以一敵眾,車輪大戰,會感到疲於奔命。

10.罪犯應該是個舉足輕重的人物。這個人物至少應該是讀者所熟識,並曾經引起過興趣的。將罪責推到一個從未出現過的人物或者無關痛癢的角色,是作者的一種無能的表現。

11.凶手不可是仆人、看門、跑腿、侍從、護林人、廚師這類的人,因其犯下的罪案是不值得寫成書的。否則讀者會覺得白白浪費了時間。凶手最好是個平時不會受到懷疑的重要人物。

12.謀殺案可以有很多宗,但罪犯隻宜有一個。同謀和幫凶是可以有的,但是罪責一定要集中、歸咎到一個黑心腸的凶手身上。這樣,讀者的義憤才有宣泄的對象。

13.在偵探小說中加進黑社會內容,會把罪責分散,這樣隻會糟蹋一宗本來十分精彩的謀殺案。一旦牽涉及黑手黨、劍魔羅刹匪幫這類的黑社會集團,小說實際上已變成驚險小說或警匪小說,不再是偵探小說了。罪犯當然要有個機會作公平爭鬥,但讓他有黑社會作靠山就過分了點。一般稍有自尊的高級謀殺犯是不屑與黑幫同流合汙的。

14.犯罪和破案的方法都要合乎科學。換句話來說,假科學和純粹想象出來的殺人方法一定要避免。毒藥要出自《藥典》。“超鐳”這類的新發現元素隻存在於作者想象之中,同樣是不適用於偵探小說的。作者一旦像儒勒.凡爾納那樣異想天開,就已經是越出了偵探小說的範疇,闖進幻想小說的領域去了。

15.罪犯的真相,在閱讀小說的過程中應該頗為明顯,瞞不過特別聰明的讀者。一般的讀者假如在獲悉真相之後把小說再看一遍,他會發現真相原來一直都擺在他的眼前。一個有如偵探一樣精明的讀者,不用把小說讀到結局就能料到凶手的身份,這樣的讀者實在不乏其人。一本構思得合情合理的偵探小說是無法將真相瞞過所有讀者的,總有讀者比作者更敏銳聰明。假若作者把案件和所有線索都交待得清清楚楚,讀者憑著獨立分析,淘汰排除和邏輯推理等方法,應該可以和偵探同時指出真凶的身份。這就是偵探小說除情節動人之外,會有那麼多不屑看流行小說的人也毫不臉紅、津津有味地看偵探小說的另一原因。

16.偵探小說不宜有大段的描寫和借題發揮,累贅的人物性格刻畫和氣氛的營造。這些東西隻會使情節呆滯,妨礙推理,就像在球賽中間高歌自然之美或者在填字遊戲時大談詞源的綴字學那樣令人討厭。偵探小說是要陳述案情,加以分析,進而得出結論的。讀者閱讀偵探小說,追求的不是動人肺腑的抒情、華麗詞藻的描寫,而是緊張刺激的鬥智娛樂。適量的描寫和人物刻畫是需要的,但隻要能使故事有真實感,讀者能夠投入,就已經足夠了。

17.凶手不應該是個職業罪犯。劫匪小偷犯下的凶殺案由警局凶殺科處理就可以了,用不著有勞作家和業餘偵探愛好者。凶手的聲譽越顯赫越炒,道貌岸然的教會支柱、社團棟梁或以樂善好施聞名的獨身富婆乃上佳人選。

18.假如讀者到最後發覺罪案竟是一宗自殺案或意外事件,定會大大地失望。這樣一個反高潮的結局,實在有負讀者的厚望。讀者不但會向作者討還書價,還會嚴厲懲罰這作者。

19.偵探小說裏的謀殺應該出於私人動機。國際大陰謀或間諜之間的殘殺內容屬另外一類的小說。謀殺案應有現實感,使讀者能投入,有一個機會去宣泄內心壓抑已久的感情。

20.下麵列出10種用濫了的模式。一個稍有自尊而勇於創新的小說作者都會不屑采用。

(1)偵探憑著比較在案發現場遺留下來的煙頭和疑犯吸的香煙牌子來破案;

(2)偵探製造幽靈還魂的假像來恐嚇嫌疑犯,使其露出馬腳;

(3)凶犯利用偽造的手指模來欺騙警方;

(4)凶犯用假人來製造不在現場證據;

(5)偵探憑著狗沒有吠這個現象,推斷潛入者是熟人;

(6)真凶原來是無辜被告的孿生兄弟或長得一模一樣的近親;

(7)使用皮下注射器和蒙汗藥;

(8)密室謀殺案在警方破門而人之後才發生的;

(9)通過測字聯想來破案;

(10)憑著弄懂一封用密碼寫的信來破案。

作者:李正華回複日期:2007-6-1111:09:12

關於小說《飄》的寫作和出版的幾個小故事

——讀作者傳記《塔拉之路》的筆記

◎米切爾在私人談話中髒字連篇,但在跟出版社編輯介紹小說時她說,她的小說寫的是“一個女人愛上了另外一個女人的丈夫但他們什麼下賤事也沒幹。書裏隻有4個‘見鬼’和一個下流字眼”。

李按:寫作和說話是兩回事。

◎小說寫了一場戰爭,但沒有把書中的任何一個人物帶到激烈的戰役中去。她寫的是留在家中的女人。

◎《飄》的初稿4月交給編輯。直到7月21日,才收到麥克米倫出版社的電報,合同條件是:

預估定價:2.50美元(後來實際出版時為3.00美元)

預付500美元版稅,簽出版合同交定稿後先支付一半250美元。

首刷1萬冊,版稅10%

李按:這審稿和確定合同的時間還挺不短的。

◎審稿人看後,對小說裏寫黑人女仆“瑪米黑猩猩似的臉”與“黑爪子”提出意見,建議修改

李按:政治正確。審稿人認為這是對黑人的歧視。

◎審稿人認為,此書“不具有任何使之成為真正文學的基本要求——特別是對人性情感沒有新的體察”。

◎作者一直都沒讓故事裏的行動衰弱下去,將激情保留到了最後一頁。

◎全書僅僅兩章半的內容與軍事有關。作者把手稿寄給亞特蘭大最有名的曆史學家審閱,曆史學家回信說,有兩個錯。一個是小錯,“新希望教堂戰役”的地點放得太過靠近鐵路線,比實際近了5英裏。另一點是,作者把亞特蘭大的圍城時間提前了六星期。

李按:一般情況下,我一看距離基本事實比較遠的稿件,就沒興趣繼續讀。

◎開頭。作者在2年的時間裏一共寫過40多個不同的開頭。

李按:最後定稿這個開頭確實精彩。

◎人名。“斯佳麗”原來叫“潘茜”。“斯佳麗”其實是個姓,這家族是“奧哈拉”家族的先輩。絕對不會有任何真人叫這個名字。

◎書名。最早叫《另一天》,後來改為《明天是新的一天》、《永遠是明天》……最後才定名為《飄》。

◎確定出版後,米切爾夫婦花了大約半年的時間,對小說做了逐字逐句的修改。

◎米切爾在一封私人信件裏寫道:“書裏沒有優美的文筆,沒有宏大的思想,沒有隱而不發的深意,沒有象征意義,沒有轟動性的事件——什麼都沒有。那些使得其他暢銷書成其為暢銷書的因素它一樣也沒有。那麼,怎麼解釋它對下起5歲上至95歲的人具有的廣泛吸引力呢?我想不出來。”

◎作者的密友吉妮將書的成功歸結為作者“略過了舊南方的充滿黴味的過時氣息,而將1929-1936年的靈魂安置在1865年的人們身上”。

李按:曆史小說一定要給人消費當代的情感。

◎《飄》出版大獲成功之後,《三K黨的一段真實曆史》的作者指控《飄》抄襲了她的作品,要求賠償65億美元。

李按:抄襲後果可能很嚴重。當然,起訴者沒獲得法官的支持。

作者:李正華回複日期:2007-6-1111:11:50

《英美小說敘事理論研究》閱讀筆記

申丹等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第一版,35.00元

斷斷續續讀了一些,斷斷續續記了一些。

說明:

版權屬於原書作者。

如果有人引用,請核對原文。

康格裏夫批評小說結構鬆散:有時小說開頭挺吸引人,後來的發展卻令人失望,這就好比“領客人上樓看了餐廳,卻逼著他到廚房裏吃飯”。

他請讀者觀察:是否每個障礙都在故事中起了促進而非阻礙的作用。

P14

李按:我經常要去廚房吃飯。:)

迪福(《魯濱孫飄流記》作者)在《羅克珊娜》序言中指出:由於原敘述者是犯罪或者妓女,其自身語言多有不妥之處,因此編者對語言進行了修改或者潤色,以使其更適合大眾讀者。P15

李按:生活的真實不一定能作為藝術的真實來描寫。

伯爾德論背景的三個基本規則:區分與對比,逐漸展開背景,背景必須激發qing感。P16

瑪麗.戴維斯論小說的創新:使我們有機會比命運更好地安排事件,以便影響讀者的情感,有時使他處於恐懼與希望中,最後讓他心滿意足地離開。P17

安娜.巴包德論理查遜的小說:理查遜的小說中沒有可以與主題分離的片斷……隻有從容不迫、堅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完成預定計劃,使每個部分為主題服務。P18

李按:根據我跟作者的交流經驗,好像有人在寫作之前就沒想到還要有主題。

約翰遜博士論理查遜的小說:你如果為了故事而讀理查遜,會著急得上吊自殺;你要為了情感而讀他的小說,故事隻是為情感而存在。P20

李按:那時候書少。現在的讀者,急性子多。

《堂吉訶德》第一部第四十七章,教長和神父討論小說,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文筆生動,思想新鮮,描摹逼真,那部著作一定是完美無疵的錦繡文章,正像我剛才說的那樣,既有益,又有趣,達到了寫作的最高目標。P23

蒲柏在《論批評》中對真正的巧智(wit)或藝術下了這樣的定義:“真巧智把自然裝點入化,人常思卻未曾完美表達。”p24

李按:讀者常思的事情,作者寫出來要讓讀者還覺得新鮮有力,難啊。

薩克雷評論《湯姆.瓊斯》:……任何人隻要把它僅僅當作一件藝術品來考察,一定會感到這是人類的機巧的才能的驚人的產品。哪怕是最不重要的事件,都隨著故事向前發展,都是由再先的事件發展出來的,而且與全部故事聯合成一個整體。這種文學上的神力是任何小說創作中所未見過的。P28

斯摩萊特論小說中的諷刺:在各種各樣的諷刺中,最能引人入勝、最能使人獲得教益的,無過於在講述一個情節處處生動有趣的故事時信手穿插進去的那種諷刺。P31

李按:我看了過多的跟情節關係不大的諷刺。

司各特論菲爾丁與理查遜的區別:理查遜造的鍾表顯示了表麵之下複雜的內部構造,而菲爾丁造的鍾表隻給人提供了時間,因為那恰恰是大多數人想知道的。

想與菲爾丁一起大笑的人可以隨便打開《湯姆.瓊斯》而不會失望,想同理查遜一起流淚的人則必須認真閱讀,直到他的心裏已經適合於新事有一係列微小精致的細節所表現的悲傷場麵。P40-41

司各特論斯特恩:他承認斯特恩詼諧機智,但用的不是地方。他指責“《項狄傳》不是敘述故事,而是一係列幽默或者造作的場景、對話和肖像的彙集,夾雜有詼諧機智以及獨創或盜用的不少學問”。P45

奧斯丁論小說:我們的作品比其他任何文學形式給人們提供了更廣泛、更真摯的樂趣,是以天才、智慧和情趣見長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