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溫家寶總理對我們年輕人說過這樣的話:“條件不足畏,命運不足信,得失不足計。堅定地走好自己的道路,全心全意為老百姓服務。”
我想條件是外界因素,不起關鍵作用;命運還得靠自己雙手勞作,才能牢牢掌握;得失是一種心態,可以在實踐中鍛煉。
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我隻有一條路改變命運,那就是努力打拚。
2006年2月,我辭掉在武漢的工作,直接去了廣東。
一方麵我的姐姐在廣東打工,另一方麵我也想去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看一看,尋找發展的機會。
廣東的經濟發展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而且隨著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我國法製建設也處在一個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的時期,特別是我國“入世”以來,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各類經濟組織、律師事務所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尤為突出。
我想,廣東可能也是這種情況,對於很多法律專業畢業的年輕人來說應該存在不少工作機會。
在廣東那會兒,我經常穿梭於廣州和佛山兩地找工作,好在一些律師事務所和知識產權服務公司都有用人需求。
雖然我當時既沒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也沒有律師資格證書,但可以先從事法律谘詢方麵的工作,於是我就應聘到一家從事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的知識產權服務公司工作。
廣東有很多這樣同類型的中小型企業,競爭很激烈,有些企業為了在市場中獲勝,不惜重金給企業或者產品注冊商標,同時還搞專利申請,這樣就給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的發展壯大帶來了很多機遇。
我所在公司的經理曾給我們講過他的賺錢故事,那時他正在生病住院,躺在病床上時突然接到一個電話,這是一個企業老板打來的,要求經理代為辦理商標注冊,就這樣,經理憑著他的業務能力,輕輕鬆鬆賺了50萬。
這的確是一個發財機會。工作期間,經常有同事鼓勵我“炒商標”,即選中一個你非常看好的商標,在確定沒有人注冊之前,自己搶先注冊,當有人有需求時再高價賣出,以獲得高額的利潤。
我對此不置可否。我冒不起這個風險,更主要的是我沒有這樣的投資意識,所以也就沒有去做。
後來我注意到,國內有一些企業沒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明明是自己的商標,卻被別人注冊了,最後不得不跟別人打官司,付出昂貴的代價。而且,一些中國企業在進軍海外市場的時候也常常遇到這方麵的問題。
可以說,依法利用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利益已成為企業的當務之急。
我覺得我在這家知識產權服務公司最大的收獲就是,認識到了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許多企業不太清楚知識產權的概念與作用,認為知識產權與己無關。
以商標為例,我國有許多的老字號如“貴州茅台”、“五糧液”、“同仁堂”、“狗不理”等品牌在市場經濟中不斷發展壯大,但另外一些卻徹底或基本退出了曆史舞台,如“紅旗”汽車、“上海”手表等已經不複往日的風光,這不僅僅是一件遺憾的事情,更是一種資源的浪費。
如果以前我們常說“21世紀—人才最貴”,那麼現在我們也可以說“21世紀—知識產權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