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知道她剩多少錢了麼?”
“知道。”
“多少錢?有沒有五十萬?”
“一分錢都沒有。”
“怎麼會這樣?”
“怎麼不會這樣?她得了錢,都寄回老家,建了樓房,還給她哥買了輛貨車跑運輸。你說她還能有多少錢?”
“這麼說,我們被騙了。”
“哼,誰騙誰呢!”
“你說什麼?”
“沒什麼。”
“既然她沒什麼錢,你不要再找她了。”
“素芳,我攤開來講吧!我要和你離婚。”
“什麼?你要和我離婚,你這沒良心的。”
“誰沒良心?有良心的女人會讓自己的丈夫去幹這種事?”
“天啊!我造了什麼孽?”
10
“素芳不肯離婚,所以你就偷偷和儀蘊跑到別處去開小店?”
“沒有。過了兩天,儀蘊拿給我一份協議,我一看傻了眼。”
“什麼協議?”
“我複印了一份在這裏。”
阿玄掏出了複印件,抬頭赫然寫著“出租丈夫協議書”,甲方為出租人鄞素芳,乙方為承租人丁儀蘊。協議內容有三項:1、甲方自願將丈夫盧玄出租給乙方。出租期為三年,期滿如雙方無異議,則順延三年。2、出租期間,甲方和乙方共同擁有甲方的丈夫盧玄。3、為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每月支付甲方二千元整。協議的最後是甲、乙雙方簽名、蓋手印。
阿強翻來覆去看著協議書,虛虛地說:“這都是真的?”
阿玄說:“是真的。原件在警察局,你們可以去查閱。”
“這麼說,儀蘊還是有錢的?”
“是,儀蘊告訴我她還有一百萬元。我是氣素芳,所以沒和她說實話。”
“儀蘊為什麼寧願和素芳共同擁有你,而不願意和你遠走高飛呢?”
“她知道我離不開阿義。”
“既然素芳願意和儀蘊簽訂協議,又怎麼願意去死呢?”
“這也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素芳第一次拿到二千元,還很高興,到商場裏給自己買了一套化妝品。昨天晚上,我在儀蘊那邊過夜,今天早上回屋,發現素芳躺在床上沒起身。我給阿義做了飯,送他去學校。回到屋裏,發現素芳還是躺著,沒有去鹹雜店,這可不符合她的性格。我上前搖了搖她,發現她已經出事了,於是我馬上了報了警。警察在床頭的垃圾桶發現了一瓶安眠藥空瓶子。”
11
三個人默默吃飯。吃完飯,阿玄買了單,提出在賓館開一間房讓師公道和阿強住下。師公道沒有答應,他說:“我和阿強自己去住店好了。我們想早點看到素芳的的遺體。”
“這個,恐怕明天才能辦到。”
“我知道警察辦案的程序。明天就明天吧!既然來了,也不在乎一天半天的。你先帶阿義回去休息吧!”
“我跟你們去開房。”
師公道選了一間無星級賓館,阿玄跟在後麵一定要付錢,師公道說:“我知道你的經濟狀況不怎麼樣。還是我來吧!”
阿玄不敢再爭,但堅持一直陪著師公道、阿強進了房間,才拉著阿義告辭出去。
阿強關上了房門,歎道:“道哥,你看我姐夫說的話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
“唉!沒想到我姐變了個樣子。”
“看來我們沒資格對阿玄說東道西。隻是,我看阿玄的氣色不對。”
“怎麼啦?”
“他臉上陰氣太重。不過很奇怪,那股陰氣似乎不會傷害他。”
阿強洗完澡,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師公道這幾年沾染了城裏人的習氣,不到深夜睡不著,望著阿強雷打不動的樣子,十分羨慕。
驀然,燈光一暗,既而複明。師公道一看,穿衣鏡前立著素芳,可鏡裏卻沒有她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