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母親二三事(1 / 2)

今天是“母親節”,突然想寫寫關於母親的幾件事,這些都是長大後陸續聽大人講起的。因為對母親無以為報,我也隻能以這種蒼白的方式來向母親敬禮。

地主的女兒

我也是很大之後才知道,母親是地主的女兒。說是地主,其實隻能說是當時的富人家,並不是靠剝削農民起家的,也沒有田地用來收租。母親的爺爺是鄉長,生有五男二女,當時是亂世,要“抽丁”打仗,按照“家有三子抽一個,家有五子抽一雙”的規定,兩個兒子被抽去當兵,從此也就再也沒回來過。

剩下的三個兒子中,外公排行最小。父親去世後,三兄弟相依為命,全家共21口人,和和睦睦,從來沒分過家。大外公織衰衣,抓現金;二外公做生意,挑金貨擔子;我的外公當家,負責日常開支。“家和萬事興”,兄弟三人同舟共濟,在兵荒馬亂的年代共同撐起了這個家。

母親是1942年生的,當時正在“走日本”,也就是日本鬼子侵略中國的最甚時期。母親是在“兵洞”裏出生的,也就是防空洞,為了躲避日本鬼子的屠殺,全家人經常要躲到防空洞裏,也就是在這種危險而惡劣的環境裏,我的母親出生了。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卑微而偉大生命的降生!

由於勤勞和睦、持家有方,當時外公家算得上是當地的大戶人家。母親記得,當時家裏有幾十間房,光堂屋就有八九個。每到晚上,全家人聚集在一盞油燈下,大家圍著一邊說話一邊忙著各自手中的活,直到很晚。

外公是個讀過書的人,很是開明,從來不講什麼男尊女卑,不論男孩女孩都送去讀書。母親讀到“完校”畢業(相當於現在的小學六年級),在那時已經是女孩能受到的很高程度的教育了。這也為母親以後愛看書、會寫東西、善教育子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為愛一天行百裏

母親十九歲就嫁給了父親。說來奇怪,出生在汩羅江邊富裕人家的母親,卻嫁到了離家幾百公裏的洞庭湖邊的窮村子許家。母親回憶說,當時結婚的目的就是遠走高飛。由於出身不好,在家裏戴地主帽子永遠抬不起頭。因為是地主的子女,表現再怎麼積極也入不了團。其它方麵則更是被籠罩在“地主出身”的陰影裏。

母親畢業後當過兩年統計,而父親當時在我們鄉裏做糧油會計。說來挺有意思,父親做過會計,母親做過統計,我呢大學學的和研究生讀的都是財經專業,難道我們家還真有學經濟的基因?這當然完全是一種巧合。但母親善於持家,在生活如此拮據的情況下打理一家人的吃住,也確實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

母親兄妹六人,大姐嫁到洞庭湖打草,並在那裏辦了個小廠。也就是這個機緣,認識了父親的胡家姑姑。姑姑向大姐打聽,有沒有姑娘願嫁到這邊來?大姐知道母親的性格,了解母親是願意為擺脫歧視而遠走高飛的,於是便將父親和母親這兩個素不相識的生命聯係到了一起。

為了辦結婚證,二外公帶著母親到遠隔四、五十裏外的湘陰縣打介紹信,而那時的交通方式便是步行。於是,為了結婚,為了奔向未知卻向往的生活,母親一天走了一百多裏路!從早上出門一直走到天黑很晚才到家。中途還走過了不少,後來自己發現後再折回來的。這在現在聽來很不可思議,但母親當時卻實實在在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