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漢民族共同語言的特征(3)(2 / 2)

更重要的是無論是仰韶文化的陶符,還是龍山文化的陶符,或是良渚文化的陶符,都顯示出了基本相同的形體,如果以仰韶文化。西安半坡的陶符為標準的話,那麼從仰韶文化到龍山文化,或到大漢口文化的陶符似乎表現出了一種一脈相承的特性,這就為後來的漢字對漢民族形成所起的內聚作用奠定了最初的基礎。

進入夏代時,夏民族的契刻文字比仰韶文化、龍山文化、大漢口文化發現的刻在陶器上的符號更進了一步,對此考古發掘提供了可貴的材料。在河南王城崗遺址中,在一個相當於夏代初期的灰坑中,出土了一件泥質黑陶平底器,在器底上發現了一個在該陶器燒製以前刻在陶胎上的字——。這個字由兩個部分組成,象兩手有所執持,可能是“共”字,代表器物所有者的族氏。其與商代甲骨文的“”字,西周金文的“”字均很相似,在字形結構上來說已經超過了象形文字的階段,而是會意字了。達就表明:當中國的土地上出現了最早的民族,亦即是漢民族的發端——夏民族時,漢字也開始了真正的肇端。

此後,隨著夏民族之後相繼崛起的商民族、周民族、楚民族、越民族等,他們使用的文字從商代的甲骨文到周代全文、大篆,表現出了一脈相承的關係,“”字就是一個典型字例。在漢民族形成的第一階段,漢字的前身夏文、甲骨文、金文的一脈相承性,就為夏、商、周以及楚、越諸民族的混血溶合提供了共同文化的基礎。就是在這個共同文化的基礎上,春秋以前相繼崛起的夏、商、周、楚、越諸族以及部分蠻、夷、戎、狄,經過春秋戰國的民族大溶合,終於徹底打破了民族壁壘,填平了心理鴻溝,到秦始皇統一六國時,溶合而為統一的華夏民族,完成了漢民族形成的第二階段。秦始皇統一文字,漢字從大篆發展到小篆,到漢代時,漢承秦製,小篆又簡化演變為隸書,史稱“隸變”。隸變是古今漢字的一個偉大變革,它把篆書方正乎直化,使漢字完全脫離圖畫性質,而點畫化、符號化了,從此漢字在結構上不再發生什麼變化,字體也基本穩定了下來。此後出現的楷書、行書、草書乃至簡體字都不過是隸書更簡化的變種而已。秦時的隸書人們稱之為“秦隸”,西漢時的隸書人們稱之為“古隸”,東漢時的隸書人們稱之為“今隸”,在漢字一脈相承地發展之時,華夏民族出發展、轉化為漢民族,漢民族最終形成。由此可見,漢字從夏代之夏文,中經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直到隸書,乃至以後的楷書、行書、草書和簡化字,都是脈相承地向前發展著的,漢民族諸源在文字上的這種一脈相承性,就是漢字對漢民族的形成所起的內聚作用。

二、漢字的公用性對漢民族發展的內聚作用

中國自古是一個統一多民族的國家,但是除漢族以外,很多少救民族卻無文字,這種情況,越是古代越是普遍。如西漢至南北朝之時,北方的匈奴“毋文書”,烏丸“刻木為信”,渾車“不識文字”,羯、氐、羌亦無文頭南方的蠻族,以及偶、傒、僚諸族也天文字。那麼,怎麼辦呢?這就在中國曆史上出現了一個獨特的現象,即所有無文字的少數民族均使用漢字進行交往。於是漢民族所使用的漢字自古代開始就具有了公用性。

正是由於漢字的公用性,再加上筆者在第四編第一章所述魏晉南北朝民族大同化的原因,漢民族在自己的第一個大發展時期,終於以其巨大的吸收力和內聚力,不僅戰勝了分裂的危機,反而同化了入主中原的北方少數民族,也同化了南方部分少數民族,極大地發展了自己。在這個民族同化的過程中,入主中原的少數民族,不僅使用漢字進行交往,而且禁用本民族的語言。北朝時,推行“漢化”最力者北魏孝文帝就下詔規定:“不得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若有違者,免所居官。”可見漢字的公用性對漢民族的發展是有一定內聚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