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現在要改變態度了。第一,我們如果要知道實事的,就不能不去知道傳說,因為有許多實事的記載裏夾雜著傳說,而許多傳說裏也夾雜著實事。我們要確實知道一方麵,就不得不兼顧兩方麵。第二,就是靠不住的傳說也是一宗研究的材料嗬。何以這件事實會成為一種傳說?從這個人到那個人,從這個時代到那個時代,從這個地方到那個地方,這件傳說是怎樣變的?為什麼要這般那般地變?這都是可以研究的。研究的結果,歸納出各種傳說變化的方式,列舉出各種傳說變遷的程序,這便是一件曆史學和民俗學上的大貢獻。
摘自顧頡剛《傳說專號序》《民俗》1929年第47期第1頁
以中國立國之久,地方之大,傳說不知有幾千萬件,有的早已發展而今衰落,有的還日在發展之中,舊的和新的,大的和小的,普遍的和地方的,民族的和國家的,家庭的和戀愛的,材料的豐富決不是隨便可以估計。
摘自顧頡剛《傳說專號序》《民俗》1929年第47期第1頁
民間傳說,是民眾們的曆史。他們所要知道的曆史隻是這一點,並不是像士人們要求四五千年來有係統,有證據的曆史。這些傳說,向來因為得不到士人們的同情,所以沒有寫上書本的權利;可是他們勢力真大,它們能夠使得一般民眾把它們習熟於口耳之間,一代一代地傳衍下去,經過了數千百年而不失墜,它們並不靠著書本的保障。
現在我們的眼光和以前的士人們不同了,我們要知道民眾的心聲,於是從他們的生活上反映出來的各種傳說具有搜集的必要。我們在這些傳說上,可以知道他們的煩悶的現實和希望中的快樂,可以知道他們的單調的起居和想象中的神秘,可以知道他們的淺陋的智識和所崇拜的天才。總而言之,我們若要接近民眾,為他們謀福利,或要研究民眾,解釋他們一切事實,那麼他們的傳說都是極貴重的材料。
摘自顧頡剛《泉州民間傳說序》《民俗》1929年第67期第1頁
對於民間故事的分類問題,我絕對不讚成用型式表,因為相同故事隻是偶然的,或是由一個故事轉變而來,我們不能說每一個故事都有相同的例子,或每一個故事都有轉變。所以我現在主張先把民間故事分為:
童話(即含有神異分子的)
傳說
故事
寓言
趣話
事物來因故事
地方傳說等七大類。然後再把童話照麥苟勞克的分係法分之;把傳說依人物或時代分之,或包括在童話裏;把故事依人物分之;把寓言依教訓的意味分之;把事(物)來因枚事依事物分之,或包括在童話裏;把地方傳說依地域分之;把趣話分成智,愚,吃白食,塾師等。
摘自顧均正《關於民間故事的分類》《民俗》1928年第19—20期合刊
中秋節是從神的迷信而逐漸進化,以成人的娛樂。然而留傳的祀神,便是從前迷信神權蹤跡的遺留。其次豎燈杆及放煙花的玩耍,這是可以鼓勵,成為大規模的公眾的娛樂。……賞月的習俗,可以從教育的普及,使神的及迷信的意想消除。然而沒有替代的娛樂是不行的。……總之,民眾的娛樂,可以增加民眾的生活力,應得是從迷信而入非迷信的,無意義的而到有意義的,少數人而到大多數人的。
摘自容肇祖《中秋專號引言》《民俗》1928年第32期第1頁
神的起源,每從民間的信仰而成,其初或為女巫,或為死後表示怪異的極普通人物,積漸由民間的信仰而到士大夫以及帝王的信仰,於是美的名號重疊加上。如天後的名號,由林氏女受曆代帝王的尊崇,由夫人的封號而至妃,更進而為天妃,到清便更進為天後。其他的美諡累累,更不必計了。
摘自容肇祖《天後》《民俗》1929年第41、42期合刊第16頁
曆史上的故事,每每是平平無奇,而人們的娛樂,是需要奇異的事跡。崇拜與驚異,夢想與胡猜,自然會把一切的舊事或古跡成了莫大的神奇,而撒謊和笑話,也是柴積日黃的絕好的清遣品,時間的逐漸過去,故事逐漸增多,平庸的曆史一天剝落似一天,而柴積日黃的餘談,便要占據人們的腦海了!
摘自容肇祖《傳說的分析》《民俗》1929年第47期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