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八四0年七月,定海失守後,清朝統治者就已經開始了可恥的投降活動,但因為英國侵略者貪得無厭,得寸進尺,需要一段時間討價還價。
此時英國侵略者已經深入長江,直接威脅南京了。早就被侵略者嚇破了膽的清朝政府,投降的要求便尤為迫切了。更加重要的是,此時各地的人民起義活動,已處於一觸即發之勢。湖北崇陽已經爆發了農民起義,一度攻占縣城。在封建統治集團看來,“防民甚於防寇”;如果和議不成,就無法拿出威力來鎮壓人民。在這種反動思想的指導下,鴉片戰爭以清朝政府全麵投降而告終,乃是曆史的必然結果。
清朝統治者由於害怕人民反抗鬥爭的矛頭將會轉向他們的頭上,推翻他們的統治,不惜采用對外國侵略者屈膝投降,以此保存兵力來鎮壓革命人民的反動政策。這是清朝封建統治政權本身性質所決定的,也是戰爭失敗的根本原因所在。
雖然清朝統治者一再求饒,它的乞降代表尾隨在英國侵略軍的後麵,乞求“和平”,但十惡不赦的侵略者卻乘機敲詐,指定南京為受降地點,一直把戰火從東南沿海燒到兩江總督的駐地——南京城下。
等到鎮江陷落後,英軍直驅南京時,投降派首領大賣國賊穆彰阿甚至公開叫嚷,胡說什麼抵抗和投降同樣耗費人力、財力;與其興師動眾不如向敵求和,較為合算。道光皇帝接受了這個賣國理論,命令耆英、伊裏布“務須妥速辦理,不可稍涉遊移”,也就是要他們趕快放手出賣國家主權和民族利益來換得所謂的“和平”。
一八四二年八月初,英國侵略軍艦隊七十多隻,陸續開到南京江麵,跟在敵軍後麵乞降的代表們,也立刻返回南京。侵略者一麵提出投降條件,勒逼清政府全部接受,一麵擺開攻城的架勢,進行威脅。耆英等一小撮賣國賊嚇得膽戰心驚,連夜複信,接受英軍全部的侵略條件。為了讓道光皇帝蓋上一塊“以民命為重”的遮羞布,他們還無恥地誣蔑人民群眾,把賣國投降的罪責推到人民群眾的身上。這樣一來,道光皇帝便不知羞恥地向敵人討饒,換回了“大皇帝相待以誠”,“所求無不允準”的評價了。
八月二十九日,耆英、伊裏布與英國侵華全權代表在英國軍艦上簽訂了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是英國侵略者強迫中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其主要內容及影響如下:
第一,強占香港,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從此華南漁民世代生息的寶島淪為英國的殖民地,成為西方殖民主義、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重要基地。
第二,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從此,外國資本主義的商品順著這五個缺口傾瀉進來,開始改變了中國社會經濟獨立發展的道路,迫使中國由一個獨立的封建國家逐漸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