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論哲學觀(2)(2 / 2)

摘自(埃及)艾哈邁德·愛敏《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史》(近午時期)第254—255頁

哲學和科學是世界性的,而文學則帶有民族性。因為哲學和科學是智慧的產物,智力盡管有高有低,但卻是每個人和每個民族都具有的一種能力。邏輯學,人們都能接受;幾何學與醫學人們都在使用;至於文學,則是感情的語言,而感情是不受邏輯製約的。文學是社會生活的影子,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特殊的社會生活內容和生活方式。

摘自(埃及)艾哈邁德·愛敏《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史》(近午時期)第261頁

智哲者之哲理與學識,乃人類不完全之主義與忖度,其於未見世界(妙世)隻知其為不得知之實有的。此種主義與忖度最易引起反對與爭論。領會之者隻是特殊之少數人;凡領會之者非皆接受之;接受之而信其正確者非皆能使之重於其私意與嗜欲;以其無統轄認識之者之直覺(意誌)之權力也。故此項主義莫有使人篤信誠服崇拜之感動力;因人類之天性不肯服從——敬事的服從與彼同類相似之人,縱彼此學識相差甚遠亦不顧焉;人類隻崇拜彼承為本來有能益人傷人之本領而對於已有無形之權威者。所謂本來能益人傷人是說非以世界萬有之公例與法則,為全人類所獲得之習慣的諸因由而益人傷人也。

摘自(埃及)穆罕默德·賴施德《穆罕默德的默示》第14—15頁

莫把哲學說成宗教似的神話,其實,哲學建立在穩固的科學支柱之上,並且把科學送到它的目的地。

摘自(埃及)納吉布·邁哈富茲《思宮街》40第466頁

若離開人事物質的分析而空談什麼形而上的哲學,想用這種玄杳的速成法來解決什麼宇宙人生問題,簡直是過去的迷夢,我們快醒了!

摘自陳獨秀《答皆平》《新青年》9卷2號1921年6月

哲學的定義從來沒有一定的。我如今也暫下一個定義:“凡研究人生切要的問題,從根本上著想,要尋一個根本的解決:這種學問叫做哲學”。例如行為的善惡,乃是人生一個切要問題。平常人對著這問題、或勸人行善去惡、或實行賞善罰惡,這都算不得根本的解決。哲學家遇著這問題,便去研究什麼叫做善,什麼叫做惡;人的善惡還是天生的呢?還是學得來的呢;我們何以能知道善惡的分別,還是生來有這種觀念還是從閱曆經驗上學得來的呢;善何以當為,惡何以不當為;還是因為善事有利所以當為,惡事有害所以不當為呢,還是隻論善惡,不論利害呢;這些都是善惡問題的根本方麵。必須從這些方麵著想;方可希望有一個根本的解決。

摘自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1919年)《中國現代哲學原著選》複旦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頁

哲學不是離開科學而存在的哲學,是一切科學的總積。幾種科學相通的道理(思想)共守的規則,就是哲學。若幹科學,所研究的範圍不同,因而表麵上好像沒甚關係,然而骨子裏麵有一個會通的所在,就是哲學。哲學可以說是一種思想,一普通的思想。又可以說是一種知識,一基本的知識。他的目的是集合世界和人生的理論,調和成一個兒的;所以他在學問界中包括最大範圍。而同時自古最小範圍。

摘自傅斯年《對於中國今日談哲學者之感》《新潮》1卷5號1919年5月

哲學者,籠統的說,就是論理想的東西。理想表現於社會上,或謂以全體而為統一的表現,或謂以部分而為對立的表現。主後說者,謂理想之對立的表現者,為政治,為法律,為經濟。所以社會哲學雲者,有人釋為論社會的統一的法則性的東西;亦有人釋為政治哲學、法律哲學、經濟哲學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