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又稱山歌、幹花兒等,是廣泛流傳於青海、甘肅、寧夏、新疆等中國西部省區的一種原生態民歌,被譽為“大西北之魂”。
回族山花兒
2006年,入選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名錄序號:51
●名錄編號:Ⅱ-20
●項目名稱:回族山花兒
“花兒”,又稱山歌、幹花兒等,是廣泛流傳於青海、甘肅、寧夏、新疆等中國西部省區的一種原生態民歌,被譽為“大西北之魂”。另外,我國西北一些地區有把“花兒”同愛情聯係起來的習俗,如“花事”、“纏花”“花案”等。
武宇林教授認為:“‘花兒’歌謠與回回民族及其曆史有密切的關係。元代回回多聚居於西北地區的曆史實事,是‘花兒’產生的人口因素。元明兩朝,大量的回回人遷移到大西北屯田、戍邊的情況,可謂‘花兒’誕生的人文背景。屯田的苦難生活正是‘花兒’歌謠產生的原動力。”[武宇林.回回民族與“花兒”歌謠〔J〕.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2).]據《續修海原縣誌》記載:元代,海原地區被蒙古軍隊占領,其境為軍隊屯田地,朝廷多次安置遷徙屯田之民,大量被稱為“探馬赤軍”的回族人口成為這裏的屯田人口,這成為海原縣回族的重要源流。明成化年間,為加強邊防,朝廷曾先後組織了規模較大的移民。清朝初期,社會安定,大量回族人口移入海原,至清乾隆年間,海原縣境回漢人口比例已為“回七漢三”。據此推斷,花兒在海原地區的淵源可追溯到元代,廣泛傳唱則在清代。
花兒由於音樂特點、歌詞格律和流傳地區的不同,被分為青海“河湟花兒”、甘肅“洮岷花兒”及寧夏“六盤山花兒”三大流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9年公布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國項目簡介,中國文化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周刊,2009-10-11。]寧夏花兒因主要流行於以海原、西吉、固原為主的六盤山地區,故稱六盤山花兒;又因主要在回族群眾中傳唱,也被稱為回族花兒。流行於海原的六盤山花兒主要有河州花兒和山花兒兩類,其中海原民間以山花兒傳唱為主。海原地區傳唱的山花兒亦稱海原幹花兒。
花兒的音樂曲調極為豐富。六盤山花兒基本以單套短歌的形式即興填詞演唱,曲調優美、流暢,音樂風格繼承了古代隴山徒歌四聲、五聲徵調[徵調:中國古代五聲音階的名稱。春秋時期的《管子·地員篇》中完整記述了中國古代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左傳·昭公二十年》《國語·周語》中還記載了與五聲音階同時並存的七聲音階,分別為宮、商、角、變徵、徵、羽、變宮。古代五聲音階即現代音樂的C、D、E、G、A音階;七聲音階即現代音樂的C、D、E、F、G、A、B音階。]的特征。它吸收了信天遊、爬山調、河州花兒、洮岷花兒及伊斯蘭音調(羽調和角調)、秦音等的特點,多用五聲音階式迂回進行,演唱形式有自唱和對唱兩種。《詩經·豳風》《漢魏南北朝樂府》中的《隴山歌》《隴板歌》《隴原歌》即其先聲。史籍樂誌中記述其特點為“一唱眾和,恰似顧曲之周郎;三句一疊,酷似跳月之苗俗”。複合性、多元性文化使其呈現出更多過渡文化和邊緣文化的特征。山花兒作為回族群眾愉悅自我、怡情解悶的一種自娛性山野歌曲,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和渾厚的民俗文化內涵。海原幹花兒在旋律上起伏較小,較多地應用五聲羽調和角調,襯詞、襯句使用較少,段尾或句末用上滑音。海原幹花兒常見的有“海原令”“腳戶令”“白牡丹令”等。
花兒作為海原黃土地上的一朵奇葩,內容淳樸、健康,具有濃厚的生活氣息,主要歌頌祖國、生活、勞動、愛情等,是人們陶冶情操的一種民間音樂形式。為保護花兒這一民族文化遺產,海原縣先後編排了大型歌舞《花兒故鄉》《春湧六盤》《大山的女兒》《回鄉婚禮》等劇目,收錄在《海原民歌花兒專輯》[中共海原縣委宣傳部,海原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局.海原民歌花兒專輯【M】.銀川:寧夏大地音像出版社,2009.(該專輯由寧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監製)]中,同時舉辦了首屆寧夏(海原)花兒文化藝術節,選送花兒歌手參加西北民歌花兒邀請賽、中國南北民歌擂台賽等,參加CCTV西部頻道寧夏宣傳周及其他宣傳活動,並通過在中小學不定期舉行花兒藝術教學、資料整理等形式對其進行保護。2000年8月,海原縣編排完成大型花兒歌舞劇《花兒故鄉》,它反映了在西部大開發中閩寧合作取得的顯著成效和西海固地區的風土人情,同時反映了海原社會各項事業發生的變化及當地群眾脫貧致富的信念和追求。2003年,該劇榮獲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五屆精神文明“五個一”工程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