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在社會之中,必依附社群以活動。社會愈發達,則其社群之種類,林林總總,乃至不可指數。每個社群,皆具有相當之勢力,以影響個人之品性活動。嚴格論之,所謂社會活動,即是諸般社群活動之總和之謂。
摘自朱亦鬆《社會學原理》商務印書局1928年版第60頁
一個有組織的社會,是一個和諧的全體。裏麵的各部,彼此互相倚賴,互相合作。沒有組織的社會,各自獨立,各自工作,不管旁的分子,或是全社會的利益,隻管自己的幸福。這樣散漫的社會,在這20世紀的世界,一定會失敗。
摘自楊開道《農村社會學》世界書局1930年版第83—84頁
社會上所有的組織,都有一種約製力,大而政黨,小而讀書團體,都有他們的使命及信條規約。凡是進了團體的人,一部分的行為,不得不受一種限製;團體中所鼓勵的事,非做不可;團體中所不許做的事,就不便去做。有時這種禁例,或許與本人不能相容,但是一個團體既經有組織,就有一種束縛力,強製力,使內部的人無法逃脫,如果不受束縛時,即目為敗類,有懲戒拚除之必要。我們在文明社會裏,一般的人總脫離不了團體生活,因此處處須受各種組織的約製,真的領袖,有時或可以超脫固有的束縛,但是終究仍要受新的束縛。從這個立場看來,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人,到處須受各種組織的約製。
摘自孫本文《社會約製》孫本文主編《社會學大綱(第11種)》下冊世界書局1930年版第87頁
我們生活不是一個團體所能滿足的。在原始的時代,家庭可以滿足我們大多數的欲望,但現在的社會,已非昔比了。我們不但是家庭中一分子,也是國家的一個公民,學校中的一個學生,或商店中的一個夥計。我們不隻屬於一個團體,我們屬於許多團體。我們在每一團體中,隻能作片麵的活動,滿足我們特種的要求。我們的生活,乃是各種團體生活的總體。一個社會中,有許多團體的,我們如取許多團體的活動,合而觀之,便是社會生活。社會與團體,乃是一件事的兩方麵;我們如看他的全相,便是社會;我們如看他的分相,便是團體。
摘自吳景超《社會組織》孫本文主編《社會學大綱(第7種)》下世界書局1930年版第2頁
農村社會裏的組織,家庭是唯一的社會中心。農業是比較單純的獨立的職業,彼此間的關係很少,因之使農村裏的社會組織不易發達。農村家庭除了本身的任務以外,還是社交的中心,教育的中心,娛樂的中心。
摘自馮和法《農村社會學大綱》黎明書局1931年版第42—43頁
社會組織有自然的和人為的兩種。家庭,宗族,鄉裏,村落,是自然的社會組織,大部分是由血統關係來的,是天然的團聚,不是人為的組合。又如宗教,教育,工業,商業等是人為的組織。這些組織,大都是因某種嗜好,或興趣,或利益相同,抱一定的目標,有一定的合作,而由人力結合的。原始社會,自然的組織多;現在社會,人為的組織多。
摘自卜愈之吳澤霖《社會學及社會問題》世界書局1933年版第85頁
社會組織,是社會規則,或社會製度的總體,一個團體裏某項行為的規則,自然的標準稱做規則,法定的標準稱做製度;規則的總體,或製度的總體,就叫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不僅僅是行為規則的總體,在這些行為規則中間,還有一種交互聯帶的關係。社會組織有兩種使命:一種是表示該社會的特殊的色彩。如中國社會與外國社會不同,工業社會和商業社會不同。這就是因為組織的不同。另一種是表示各社會互相適應調和,形成一定的關係,如中國社會和外國社會有一定的關係;工業社會和商業社會有一定的關係。
摘自卜愈之吳澤霖《社會學及社會問題》世界書局1933年版第84—85頁
近代社會最明顯的趨向是直接社會的勢力日弱,而間接社會日趨發達。在此種趨向中,團體組織的範圍日大,條理日密,故團體對於個人製裁的力量亦日大。同時,在個人方麵,常入對於團體的影響漸減,而出類拔萃的領袖人才,則反日見重要。個人與一般社會的接觸漸多而漸廣,而人與人間的關係則反日見疏淺。循此以往,個人與個人間,團體與團體間,競爭日烈。個人而無團體為後盾,則競爭必敗;團體而無致密的組織,堅強的團結,努力的群眾,則競爭必失。故近代社會組織的趨向,使社會生存競爭,日趨明顯而激烈。
摘自孫本文《社會學原理》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437頁
社會組織,不僅僅是社會上行為規則與製度的總體;而在此行為規則與製度的中間,還有一種交互聯帶及互相一致的關係。大概一個社會的各種規則與製度,都具有一種特殊色彩,此類規則與製度,互相調和適應,而趨於一致。所以一社會與別社會的區別,其要點就在社會組織。就是說,在種種行為規則與製度的相互關係間,表現一種特殊的色彩。例如:中國社會與法國社會的區別,其要點,並不在於人種的不同,而在社會組織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