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徐浩研究(一)(3 / 3)

《舊唐書·代宗紀》:“徐州刺史韋之晉為潭州刺史。”時在大曆四年(769年)二月。韋氏為張謂之繼任,殆無可疑。是知大曆四年二月,張謂卸職潭州,別有遷升。其具體官職,見常袞《授張謂太子左庶子製》:“中散大夫、前潭州刺史……張謂,……可守太子左庶子”。而張謂任禮部侍郎,則在兩年之後,即大曆六年(771年)。此見常袞《授張謂禮部侍郎製》:“守太子左庶子上柱國河內縣開國子賜紫金魚袋張謂,……可守尚書禮部侍郎。”由此可見,聞先生之說頗有顛倒。複次,任華詩“禮部張公將爾來”雲雲,朱關田先生視為張謂任禮部以後之事,此不確!——任詩著一“將”字,意謂張氏借離湘赴任之機,遂攜懷素京華一遊。換言之,任華此詩當作於大曆六年(771年)以後,“禮部張公”是張謂見任之職。否則,張謂到京後,烏得重返湖南,特“將”一少年和尚歸來,“引以遊處”?

毫無疑問,懷素之“西遊上國”,當係於大曆四年(769年)二月。馬雲奇詩“二月花開綠樹枝”與此亦彌合無間。更有可味者:“二月花開”句緊接“三秋月淡”句後為一聯,其敘事之法,極為特殊。度之以時序,不當如此倒置。顯然,本詩之“三秋”,隻能作大曆三年(768年)八九月解。——馬詩紀實,故先“秋”而後“春”。意謂大曆三年秋末,馬雲奇羈旅江潭,幸與懷素客中相逢,次年春二月,懷素乃隨張謂西入京洛。

複次,潭州至廣州,行程須月餘,往返曆時則倍之。大曆三年(768年)九月,懷素既已身在潭州,結合前述“南遊”上限,懷素之幹謁徐浩,必始於大曆三年(768年)春夏間,扣除路途所占時日,可以推想,其廣州逗留,為時甚短。

2.徐浩、懷素交遊釋疑

李白《草書行歌》王琦注引《一統誌》記:唐世名流為懷素“贈詩”者有三十七人之多。考諸載籍,懷素主動“邀詩”倒是史實。此種沽名釣譽之行徑,範文瀾先生早有提示。

前已述及,徐浩乃懷素幹謁書壇重鎮之第一人。——當時,廣州文化落後,荒蠻瘴濕,士人皆不屑居遊。懷素舍中原文化中心而首選該目標,亦當別有圖謀。然此番南遊,少年和尚並未遂願。試略作推闡。

傳世懷素墨跡《自敘帖》書於大曆十二年(777年)。此作與士子“行卷”相似,目的在於幹謁公卿顯貴,乞求賞識。所以,其文辭剪裁當十分用心。《自敘帖》共摘錄了十一人的書法評論,他們是:刑部尚書顏真卿,尚書司勳郎盧象,司勳員外郎錢起,禮部侍郎張謂,吏部侍郎韋陟,永州太守王邕,禦史李舟、許瑤、戴叔倫、竇翼,處士朱逵。——諸人之中,除舊交朱逵而外,其餘皆公卿顯達,懷素藉此輩自漲身價,不過故技重演而已,何須為之諱言?然而,《自敘帖》對徐浩不置一詞,則頗耐咀嚼。其一,大曆三年(768年),徐浩自廣州返京,就任吏部侍郎兼集賢學士副知院事,至大曆八年(773年)方坐典選黜為明州別駕。此五年間,懷素一直寄食京洛,遍幹公卿以求聞達。質言之,徐浩、懷素實不乏再見機會。揆之以理,大曆三年(768年)懷素既千裏南下執弟子禮而拜謁徐浩,此時徐氏返京任職,聲望益重,再往拜訪當是求之不得之事,精明如懷素,豈能遲鈍漠然若此?況且,懷素從父(一說舅父)、大曆十才子之一的錢起,與徐浩素友善(大曆八年秋,徐浩典選營私而貶官明州,中書舍人常袞設宴為其餞行,錢起亦未嚐退避,錢有《奉和中書舍人晚秋集賢院即事寄徐、薛二侍郎》長歌為贈。)——假錢起良媒,再敘前緣,實乃情理中事。此間二人若有交誼,懷素又焉能不“敘”?其二,非但如此,即對大曆三年之南遊,《自敘帖》亦隻字未提,頗有諱莫如深之感。想當年,臨行之前,懷素滿懷希望,曾將此誌遍告蘇渙者流。廣州相見,徐浩若有一字諛辭,自可當朱逵、李舟、王邕輩千言(三人時為懷素湘中故舊,書法造詣及聲望遠不能與徐浩相提並論)。精意如《自敘帖》,焉能割舍?是知,二人廣州之會,並不投緣。懷素南遊時間之倉卒,似足以印證這一推測。——懷素乃一遊方僧侶,逍遙江湖,實本性所好。即以大曆七年遇顏真卿為下限,其耽於京洛,已逾四年。相形之下,廣州之行,又何其匆匆乃爾!假若徐浩此番於懷素有所賞識,以亞相、刺史之尊,挽留而共遊處,當屬風雅之舉。

總而言之,徐浩對狂僧其人其書並不感興趣。自負如懷素,定當心懷蒂芥。故其京洛間遍謁“當代名公”,獨不登徐浩之門!

懷素不為徐浩賞識的主要原因,在於徐氏的書法審美觀念及其老於世故的個性。可以推想,懷素“言乞亞相求大名”者,亦必以狂草無疑。徐浩出身科舉,且久遊翰苑,待詔金門,受儒家正統觀念熏染極深,試觀其楷書,循規蹈矩,衝和雅正,何曾放蕩性情?——正統書家多視狂草為“野狐禪”,數百年以後尤然。如項穆《書法雅言·規矩》即謂懷素“變亂古雅之度,競為詭厲之形”。曠達如蘇東坡亦譏之曰:“顛張醉素兩禿翁,追逐世好稱書工,何曾夢見王與鍾,妄自粉飾欺盲聾,有如市倡抹青紅,妖歌曼舞眩兒童。”是知懷素狂草,恐難入徐浩眼目。須知,大曆年間,徐氏乃官方禦用書家之頭號人物。

懷素書狂人亦狂,“不談經”、“不說禪”(貫休),愛葷腥,嗜豪飲,了無戒律之拘。對書法“道統”亦甚為藐視,致以“大笑羲之用陣圖”(魯收)、“獨任天機摧格律”(竇冀)。——此為中唐“狂禪”之縮影。後世之狂禪,焚像毀經、嗬佛罵祖,更為妖妄:“達摩是老臊胡,釋迦老子是幹屎橛”(德山宣鑒)。中唐之世,狂禪雖未達其妖妄,卻也往往為正統士大夫所不容。以懷素之德行,欲徐浩賞識,烏能遂願?

複次,懷素之交結名流,例有邀詩請文之舉。對此,蘇渙《懷素上人草書歌》刻畫得已近乎肉麻:“回首邀餘賦一章,欲令羨價齊鍾張。”大曆三年(768年),徐浩六十有六,人情練達而老於世故,足以看透懷素借己邀名之真實用心。作為書道中人,徐氏未允懷素之請,甚為明智。

或謂徐浩為張旭嫡傳弟子,豈能不喜狂草?不染狂草?——以徐浩一生書法實踐論,自見端倪:朱長文《續書斷》記徐浩“嚐書四十二幅屏,八體皆備。其‘朔風動秋草,邊馬有歸心’十數字草、隸相參,……尤為司空圖所寶愛。”此是有關徐氏草書的唯一記載,晚唐司空圖既曾親眼目睹,當可信。所謂“草、隸相參”,則必非狂草無疑。否則,根本不可能協調而成作品。——此句之“隸”,無論作楷書解抑或作八分解,上述推論均能成立。

又,據張彥遠《法書要錄》、韓方明《授筆要說》、盧攜《臨池訣》、李肇《國史補》之記載,顏真卿、李白、李陽冰、韓晃、鄔彤、魏仲犀、崔邈、張從申等皆為張旭一傳弟子,其實,也無一人能繼張氏絕技。故新舊《唐書》徐浩本傳稱其“八體皆備,草隸尤工”,其“草”者,實未可以狂草目之。徐浩才情不逮張旭遠甚,傳其衣缽,僅在楷法。試以張旭楷書《郎官石記》與徐浩楷書《謁禹廟詩》、《寶林寺詩》相比照,便知此言不虛。

複次,幹謁徐浩之行,懷素雖未遂願,卻也似乎並未令其沮喪。“西遊上國”以後,士大夫之間,懷素仍恢恢乎遊刃有餘。遺憾的是,“真賞”者並不多見。大曆七年(772年),懷素偶於洛陽遇顏真卿,始有子由見孔子之幸。魯公敦厚,寬以待人,對懷素有所獎掖,並應囑為之作《草書行歌序》。但是,魯公之書法審美旨趣,卻又頗類徐浩:其一,魯公未曾歌詩如任華、蘇渙、馬雲奇輩,極狀狂草之詭奇以眩人眼目。“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就此而言,魯公亦頗為自持。其二,魯公作序,似乎也有礙於情麵之心態。此見《自敘帖》:“顏刑部書家者流,……又以尚書司勳郎盧象、小宗伯張正言曾為歌詩,故敘之。”細味“又以”“故敘之”雲雲,似可見出某種無奈:——“吾從眾”,順水推舟而已!換言之,不是懷素以眾人業已作詩在前強索,魯公亦未必允諾。其三,顏序雲“長史雖姿性顛逸,超絕古今,而模楷精詳,特為真正。……向使師得親承善誘,亟揖規模,則入室之賓,舍子奚適?”此話極為委婉,言外之意,懷素雖善狂草,而楷法根基不厚,較之張旭業藝,尚難稱登堂入室!

要之,中唐書壇之兩聖手,徐浩與懷素,僅此一麵之交,似乎難以理解,然以二人書法審美旨趣及個性而論,則大可釋然。

(五)徐浩書法與唐代文化

書家個人風格的確立,受多種因素的綜合影響。其中,相應的社會文化,乃是重要的製約因子之一。它的作用,比個人稟賦、師承、閱曆、審美趣味等,表現得更為宏觀而普遍。本文從唐代科舉製度、館閣製度及盛中唐書法思想三方麵入手,剖析徐浩書風的成因。

1.楷書與唐代科舉製度

書為“六藝”之一,周代即以此辟舉人才。降及兩漢,更重書藝,《續漢誌·百官》引應劭《漢官儀》雲:“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這是官吏選拔中,對候選人書法水平及舉薦人聯帶責任追究的司法規定。實際上,官方的書法倡導,一開始就代表著正統觀念,以實用為第一目的,它必然排斥個性化的藝術創造。

楷書是唐代官方實用書體。對楷書水平的嚴格要求,主要體現在科舉製度之中。按,科舉創立於隋代,至李唐已成為幹祿首途。陳寅恪先生謂其“肇於高宗之時,成於玄宗之代,而極於德宗之世。”徐浩生當盛唐、中唐,科舉取士正大行其道。此百餘年之間,書法不僅納入了貢士科目,也介入了官吏銓選。

杜佑《通典》卷十五“選舉三”:“大唐貢士之法,其常貢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明法,有書,有算。”是為“常舉”。又,唐代“製舉”亦設有“手筆俊拔超越流輩”一目,此為書法,亦無疑問。按,書科的品級雖不如進士、秀才、明經,但是,工書者畢竟能藉此入仕。較之魏晉南北朝,書法的社會地位已有較大提高。

眾所周知,士子登科,還隻是具備了一定的出身,即任職資格,欲獲職務,尚需經吏部銓選。《通典》卷十五:“其擇人有四:一曰身,取其貌豐偉;二曰言,取其言辭辨證;三曰書,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優長。”必須說明,這四種選官標準,是通過筆試與麵試而推行的。其考核順序及方式極可留意,此亦見《通典》:“凡選,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銓察其身言。”也就是說,首先筆試“書”、“判”,然後麵試“身”、“言”。按,相貌之美醜、言辭之巧拙,多為先天性因素,難以改易。故雖言“擇人有四”,其實真正可比高下者,實唯“書”“判”二事,而“書”尚居先。換言之,唐代文官的銓選,書法的重要性實在未可小覷。此關不過,即有可能明珠暗投,甚或前功盡棄。不難看出,書法業已成為入仕敲門之磚,直接與功名利祿掛鉤。故攻習書法,為唐代士子必修之課業。

當然,科舉對書法的要求,必以實用與美觀為第一。“楷法遒美”自然也就成為士子習書的最高目標。(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五謂“唐人書皆有楷法,今得唐碑,雖無書人姓氏,往往可觀。說者以為唐以書判試選人,故人競學書,理或然也。”洪邁《容齋隨筆》卷十亦謂唐科舉“既以書為藝,故唐人無不工楷書。”毫無疑問,科舉製度對唐代楷書的空前繁榮不乏積極作用。

不過,官方倡導的書法標準僅止乎“楷法遒美”,它雖然崇尚法度與功力,但也以其實用主義的偏狹,在一定程度上泯滅了書家的個性及藝術表現力。發展到明清科場的白摺大卷,這種“烏黑方光”的所謂“楷法”,已極為令人生厭。

徐浩十五歲以“明經”及第,其由國子監抑或地方鄉貢參加科舉,已不可考。然無論如何,徐氏少年時代,除家學淵源之外,必然也接受過嚴格的學校書法教育。——唐代國子“六學”及地方“官學”均開設書法課程,——這種書法教育,唯科舉是求,自然以“楷法遒美”為尚,直不容略差性情。及第以後不久,徐浩即步入仕途,其初階為河南魯山主簿,開元十六年(782年)張說引見於朝,充任集賢校理兼待詔。由此可見,徐氏早年的謀官之道正是科舉。徐浩楷書,法度森嚴,中規入矩而遒美雅正,少年時代的科場熏染,對其此種風格的形成影響極大。《古跡記》自言“餘年在齠齔,便工翰墨”,是足見徐氏早年對“幹祿體”研習用功極勤,且頗有成就。

2.楷書與唐代館閣製度

館閣製度至唐開元年間即已初步形成。翰林院、崇文館之外,弘文館、史館、集賢院並稱“三館”。——與國子監直屬的高等學府“六學”相比,唐代“館閣”的層次更高,在某種意義上,它類似於現代文教體係中的“研究院”,視之為國家學術文化中樞,一點也不過分。眾所周知,“六學”之中,“書學”為書法專科學院,而其餘“國子學”“太學”“四門學”亦開設書法課,這些經學院明文規定“學書,日紙一幅”。其實,從文獻材料看,唐代館閣也往往擔負著書法教育的職能。馬端臨《文獻通考》卷四一“學校三”:“太宗貞觀五年以後,數幸國學,於門下省另置弘文館,於東宮置崇文館,……其書、算各置博士。”《冊府元龜》卷六四零謂弘文、崇文二館學生“所習經業,務須精熟;楷書字體,皆得正詳。”韋述《唐朝敘書錄》記載更為完備:“初置弘文館,選貴遊子弟有性識者為學士,內出書,命之令學。又人間有善書者,追征入館。”由此可見,在唐代官辦高等書法教育中,館閣之教學條件極為優越,他有權直接以皇家府庫所藏墨跡、拓本作教材,經學院的書法教育實在無法與之相提並論。據《唐會要》、《隋書·經籍誌》,初唐館閣書手,率出五品以上官員子孫,大書家虞世南、歐陽詢、褚遂良、馮承素等均曾奉敕執教弘文館。

至於集賢院,前輩學者多以官方藏書、校書機構目之,未遑考其講學納生之事。研究表明,唐集賢院實亦存在教學活動。其中,人數眾多的集賢院“楷書手”,必須參加本院的書法培訓,掌鐸者由集賢院學士、直學士親自擔任。甚至可以說,書法教學也是集賢院日常工作之一。

質諸史誌,館閣“楷書手”編製不一:弘文館30人,崇文館10人,史館25人,而集賢院則達100人。“楷書手”專司經籍繕寫,自貞觀以後,其選用簡拔,極為嚴格,據《唐六典》,唐玄宗在位期間,館閣“楷書手”甚至有過“親經禦簡”之實。書手如是,享有“師資之禮”的諸館學士、直學士及有關執事擅長書法,自然不足為怪。比較而言,諸館之中,集賢院規模最大,盛中唐時期尤為興隆,堪稱唐代最高術機構,所以,集賢院書法名家也代不乏人,且明顯多於其他館閣。據相關史料統計,賀知章、張說、徐浩、呂向、陸堅、趙東曦、韋述、韓擇木、蔡有鄰、衛包、史惟則等十數人均曾供職於集賢院,他們構成了唐代館閣書家的中堅力量。

前文述及,徐浩任職集賢院先後共計20年左右,擔任過校理、待詔、修撰、學士、副知院事、判院事等六種職務,論資曆,集賢諸學士確乎無人堪與匹敵。尤其是肅宗李亨在位期間,徐浩“係宮文翰於一手”,長期執掌詔誥敕命,信可謂館閣禦用書家第一人。這種館閣生涯,教示楷法,製詔書冊自然是其本職工作。換言之,因對象及環境的特殊性,長期的楷書教學和楷書應用,必然形成一種循規蹈矩的書寫本能,一方麵,它促使徐浩楷書日益精熟,另一方麵,它也消解了徐氏的創作激情。《宣和書譜》謂徐氏楷書“殊乏天才,而窘在繩律”,其原因當求之於此。

3.盛中唐書法思想對徐浩的影響

李唐帝國以其自身的輝煌成就,攀上了封建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高峰。有唐三百年,史家分以初、中、盛、晚四期,各階段不同的政治、經濟背景,使得其文化藝術風格也各具特色。玄宗開元初至代宗大曆初,是為“盛唐”,它奏出了封建社會的最強音,其文化建樹,自春秋戰國以來,幾乎沒有哪個朝代能相提並論。繼之而下的“中唐”——一般指代宗大曆初至文宗太和初——卻又是中國曆史的重要轉折點。此前此後,社會形態的巨大差異早已為人們所熟悉。

書法審美思想,作為唐代文化頗具活性的有機構成之一,在盛中唐二百年的曆史演化進程中,自然也有其相應的律動。觀照盛唐書家、書論及傳世作品,“中庸理想”和“浪漫主義”的整合構成了這一時代的審美特色。降及中唐,則由強烈的“功利主義”取而代之。試略作說明。

(1)盛唐的中庸理想

表現在書論中,這一陣營的代表人物首推張懷瓘。張氏為翰林院專職書家,八體兼工,自謂真、行可比於虞、褚,草書則數百年無人過之。作為書法理論史上的劃時代巨擘,其傳世書論計有《書斷》三卷,《書議》、《書估》、《文字論》、《六體書論》、《用筆十法》、《玉堂禁經》、《評書藥石論》各一卷。《古文大篆書祖》、《書賦》二種見諸著錄,今已亡佚。張氏步武初唐孫過庭,進一步闡發了儒家中庸的書法審美思想。就書法風格形態而言,這一審美理想,追求的是溫醇和厚之美,它剛柔相濟,不激不厲,莊重平和,閑雅從容。客觀地說,這種風格形態的推崇,在中國書法美學史上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從傳統文化淵源的角度來分析,它其實就是儒家精神境界、人格理想的“物化”。

張氏提倡為書之道“於剛柔消息,貴乎適宜”。謂鍾繇“剛柔備焉”;王羲之“耀文含質”“動必中庸”;郗愔“纖穠得中”;張昶“華實兼美”……借用“剛”與“柔”、“文”與“質”、“纖”與“穠”、“華”與“實”等一係列矛盾的對立統一,張氏對其書法審美思想進行了十分明確的表述,這與儒家“文質彬彬,然後君子”的中庸理念合若符契。《書斷》評二王父子,甚至直接援用了孔子“盡善盡美”的音樂審美模式:“子敬可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逸少可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

毫無疑問,作為封建正統知識分子,李邕、徐浩、顏真卿、李陽冰、徐嶠之、張庭珪等盛唐名家及不計其數的科場士子均可視為這一審美理想的實踐者。他們構成了盛唐書家群體的主流,鑄就了盛唐書法風格的基調。

(2)盛唐的浪漫主義

法國學者洛裏哀曾以“青春”喻指李白詩歌。憑借一種距離感,他覺察出了盛唐文學的浪漫主義特質。在文藝批評領域,洛氏的這一界定,早已獲得廣泛認同。——盛唐的狂草藝術,堪稱書法美學之謎,在尚無更為恰當的語彙借用之前,我們仍將其納入浪漫主義範疇。

張旭狂草與李白詩歌、斐旻舞劍並稱盛唐“三絕”。韓愈《送高閑上人序》:“往時張旭善草書,不治它技,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天地萬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中國書法從來不曾有過如此神奇的表現力。作為藝術史上罕見的奇跡之一,張旭狂草具有典型的浪漫主義特征。以酒為催化劑,張旭將非理性精神強化到了前無古人的極致。“露頂據胡床,長叫三五聲,興來揮素壁,下筆如流星”(李頎),正是這種浪漫境界的寫意圖景。

以狂繼顛的沙門懷素,嗜酒似有過而無不及之,“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以後始顛狂。一狂一顛多意氣,大叫數聲起攘臂”(任華),“起來向壁不停手,一行數字大如鬥”(李白),——“顛張醉素”的藝術行為,何其相似乃爾!

總而言之,盛唐狂草的審美追求,顯出了對“自我”的極度張揚。它與“開天之治”的盛世氣象一樣,時時令人悠然神往。作為一種審美傾向,“狂客”賀知章、“謫仙”李太白二人的草書,亦可納入浪漫主義陣營。

史稱徐浩為張旭嫡傳弟子,然而,徐浩對張旭的浪漫主義精神卻未能發揚光大。客觀地說,在徐氏書法作品中,甚至難以嗅出些許浪漫氣息。論者每每以此為怪。其實,浪漫主義創作的產生,除了相應的時代文化氛圍之外,書家的個人稟賦乃是不可或缺的先天條件之一。張旭、懷素、賀知章、李太白的“狂”與“顛”,是一種可遇而不可求的“造化”奇功,誠非人力所能學。——徐浩、顏真卿、李陽冰、韓晃、鄔彤、魏仲犀、崔邈、張從申輩師法張旭,而無人可繼其絕學,隻能從這裏尋求解釋。

(3)中唐的功利主義

“安史之亂”使唐王朝自輝煌開始走向黯淡。降及中唐,世庶地主取代門閥地主而登上了政治經濟舞台。以劉晏、楊炎為代表的世庶地主階級知識分子,掀起了全麵的社會改革,其目的就是為日趨衰落的李唐政權尋找出路。與這種改革相對應,中唐的文化思想領域也呈現了一些新特點:哲學上出現了韓愈複儒的“道統說”,文學上出現了繼承杜甫批判現實主義的“新樂府運動”以及標榜文以載道的“古文運動”。不過,總的來看,中唐之世的一係列變革,均不離儒家“經世致用”這一入世的功利主義原則。——是為儒學的由“體”轉“用”,它與盛唐的“中庸理想”有著共同的淵源。然而,盛唐時代的豪情與浪漫,卻隻能留待追憶了。

中唐書法審美觀念的轉型,也體現了這一功利主義色彩。韓愈評高閑草書雲:“今閑師浮屠氏,一生死、解外膠,是其為心必泊然無所起,其於世必淡然無所嗜。泊與淡相遭,頹墮委靡,潰敗不可收拾。”韓愈徑以功利主義闌入書法批評,強調了儒家入世的文藝觀,也體現了他本人積極用世的人生態度。印證於書法創作,這一時期成熟起來的徐浩、顏真卿楷書,就是“穩實而利民用”的代表。

綜上所述,盛唐的書法美學體係乃是一種二元整合——中庸理想深刻地影響著書法實踐,而浪漫主義則為創作抹上了亮麗的華彩。降及中唐,強烈的功利主義思想則占據了書法審美主流,它與“中庸理想”雖有“體”“用”之別,但都屬儒家正統審美觀念的產物。徐浩當盛中唐之世,身為朝廷高官,掌執館閣文翰,恪守儒家教義自是立命之本。所以,中庸與功利的書法審美思想浸潤了他的一生,限於個人才情,盛唐那令人心儀浪漫主義書風卻幾乎與他無緣。徐浩《論書》有雲:“鷹隼乏彩而翰飛戾天,骨勁而氣猛也;翬翟備色而翱翔百步,肉豐而力沉也。若藻耀而高翔,書之鳳凰矣。”此說與劉勰《文心雕龍·風骨》的文藝思想一脈相承,我們完全可以視之為徐浩書法美學追求的最高境界。

(六)結語

集賢院乃“三館”中樞,洵可謂唐代最高學術機構。徐浩先後任職該院二十餘年,集賢諸學士中,以徐氏任期最長,資曆最深。據《唐會要》,開元二十六年(738年)置翰林學士之前,掌誥書敕,例歸集賢,此後,轉由翰林學士主其事。然肅、代二朝,集賢學士仍時司此職。徐浩數十年位居西垣,“四方號令,多出浩手。遣辭贍速,而書法至精。……又參太上皇誥冊,寵絕一時”(《新唐書·徐浩傳》)。客觀地說,盛中唐時期,徐浩確乎堪稱館閣“禦用書家”之翹楚,其聲譽之隆,並世名手,罕有匹敵。

考徐氏曆官,其品爵實不下“初唐四家”(歐虞褚薛),即以盛、晚唐名家相較,除顏真卿晚年品秩稍高之外,其餘如賀知章、李邕、張旭、懷素、柳公權輩,或在伯仲之間,或在徐浩之下,顯赫並無一人過之。然後世論唐人書,徐浩的地位卻日見衰落,降及南宋,與歐虞褚薛,旭懷顏柳相比,徐書則幾乎已成明日黃花。——此斷非唐代書史之實。

徐浩在生之世,書法能與爭勝者,實唯顏真卿一家而已!“安史之亂”是顏書聲名鵲起,徐書時譽漸淡的一個轉折點。眾所周知,“安史之亂”以後,代表地主勢力的藩鎮、權閹和豪族,相互勾結,操縱政柄,唐帝國內憂外患,頗有大廈將傾之虞。鑒於此,地主階級中的某些思想家,為了挽救李唐王朝,采取了尊崇儒學、恢複道統的一係列措施。顏真卿的王權主義立場和效忠盡職的言行,正符合當時“興儒道”、“反割據”的政治需要。至嗣曹王李皋上疏皇帝,請表忠節,魯公形象實已變成了維護正統思想、維護王權利益的光輝典範。入宋,“知人論書”的所謂“人倫情結”闌入書法批評,加以“尚意”書風飆起,徐書聲譽的式微,終不可免。然而,無論如何,我們都應當看到,在唐代書史的客觀進程中,作為直承“初唐四家”(歐虞褚薛)而下的徐浩,乃是顏真卿書法的導夫先路者。

從宏觀角度看,徐浩書法風格的形成,與唐代社會、學術、教育、行政對文字實用性的強調均不無關係。換言之,時代文化背景深刻地製約著書法的審美趨向,就徐浩個人來說,典範美的崇尚,構成了他一生書法實踐的終極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