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同“露”一樣,對節氣規律性變化的反映,亦比較突出,所以,自古始,亦被列入二十四節氣,作為秋季最後一個節氣,叫“霜降”。
每年一到農曆九月“霜降”節氣,天氣開始逐漸轉冷,大地上的百草樹木,皆被霜打得變黃,並逐漸脫落。
小雪和大雪雪同雨一樣,亦區分為大和小。小雪,指降雪強度較小的雪。24小時內降雪量小於2.5毫米的雪,稱之為小雪;24小時內降雪量大於5毫米的雪,叫做大雪。
雪對節氣規律性變化的反映,亦比較明顯,所以,將“立冬”後開始降雪強度較小的雪,概括名為“小雪”;將“小雪”節氣後,降雪強度較大的雪,概括名曰為“大雪”,並被列入“二十四節氣”,作為“立冬”後的兩個節氣,即“小雪”和“大雪”。
小寒和大寒寒氣與暑氣,二者恰恰相反。暑氣,指炎熱的季節,即每年一到夏季最後一個月,我國大部分地區進入一年最炎熱的時期。寒氣,指寒冷的季節,即每年一到冬季最後一個月,為我國大部分地區進入一年最寒冷的時期。
人們對寒氣的認識,亦比較早,如宋元時期的學者吳澄在《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裏,做了比較符合科學認識的解釋,即每年一到冬季農曆“十二月節,月初寒尚小,故雲‘小寒’,月半則大矣”,故名為“大寒”;或者叫做每年一到冬季農曆十二月,因“寒氣之極,故謂之大寒。”所以,“小寒”和“大寒”同“小暑”和“大暑”一樣,亦被列入二十四節氣,作為冬季最後一個月(農曆十二月)的兩個節氣,名為“小寒”和“大寒”。
水始冰水在攝氏零度或以下凝結成的固體,稱為“冰”。這種自然現象,對節氣規律性變化的反映,與霜、雪一樣,亦比較突出,所以被列入七十二候,作為“立冬”節氣一候的候應,概括叫做“水始冰”。
二十四節氣、七十二候與物候
我國早在春秋時代,就已經用“土圭”(古觀測儀器)對日影進行觀測的方法,確定出“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大節氣。所以,春秋時人們就已經習慣將一年分為四季,即將一年四季稱作“四時”,如《禮記·孔子閑居》裏記載:“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隨著社會農業生產和生活不斷向前發展的需要,人們逐漸將一年四季“春、秋、冬、夏”四時的開始,概括名為“立春”、“立秋”、“立冬”、“立夏”。總之,人們在長期農業生產和生活實踐中,逐漸充實完善,至秦漢年間,二十四節氣已完全確立,成為農事活動的重要依據。
我國獨創的世界上亦非常著名的“二十四節氣”,內容雖然繁多,但歸納概括起來,大體上不外有這樣三種情形:一、反映一年四季季節規律性的變化,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八個節氣;二、反映一年四季氣溫規律性的變化,或稱作寒暑的往來,有小暑、大暑、處暑、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小寒、大寒十個節氣;三、反映每年雨水、蟄蟲與農業的密切關係,以及反映農作物生長規律的,有雨水、驚蟄、清明、穀雨、小滿、芒種六個節氣。
不僅如此,而且古代農業科學家,密切結合農業生產的需要將“二十四節氣”的每一個節氣,劃分為三候,以五日為一候,二候為一個節氣,一年“二十四節氣”,共設置有“七十二候”,並把每候以一個物候現象相應,叫做“候應”,表示反映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物候和氣候一般變化的規律性。
與“二十四節氣”相比較,“七十二候”的內容,雖然更繁多,但歸納概括起來,大體上可區分為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