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搖滾是什麼(3 / 3)

“為什麼叫永夜?你們喜歡黑黑的地方?”蒂莉斯抬起下巴,表示指類似目前的場景。

“因為搖滾象夜晚一樣。”

“搖滾象夜晚一樣?”

“雖然白天光光亮亮的很讓人溫暖也很不錯,但是夜晚卻能讓星星發出光芒。”這麼說的時候,恩格的眼睛在黑暗中宛如寶石一般也在閃閃發亮。“搖滾能讓人燃燒發光。”

恩格前進幾步,一腳踏在岩石上,用手指向天空。

“很帥氣吧?”

“……”

“給我一把吉他,我能用它燃燒整個聯邦!”恩格對著大海喊道,“搖滾萬歲——”

聲音順著海風傳出很遠。

“能那麼強烈的喜歡某樣東西,真讓人羨慕。”蒂莉斯想。

“你剛才偷笑了哦,我可看到了。”恩格走了過來。

“是嗎?”蒂莉斯摸上自己的臉,嘴角似乎真的有些向上彎了。

恩格靜靜的看著她。

“怎麼了?”蒂莉斯有點疑惑。

“你這個人古古怪怪的,”恩格又摸了摸她的頭,“不過,別人也總說我古怪。”

“哦。”

“咳咳,”恩格撓撓頭,有些扭捏,“我的意思是說,既然我們都古怪,說不定能成為很好的一對呢?”

“恩?”蒂莉斯一臉茫然。

“現在我依然很希望你加入我的樂隊啦,不過,這一段時間相處下來,我覺得我有點喜歡上你了,比起樂隊的前途,我得先解決自己的幸福……”

蒂莉斯依然沒什麼反應。

恩格有些急了,雙手抽風一樣甩了幾下,好象這樣就獲得了勇氣,“我的意思是說,我們要不要交往看看?”

“交往?”

“喜歡我嗎?”

“不討厭。”

恩格取下左手的尾戒,“那,戴上這個戒指,如果你不拒絕,就表示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啦?”他抓住蒂莉斯的手,一邊小心翼翼的注視著蒂莉斯的表情,一邊慢慢把戒指向她的手指挪動。

“我要戴上去咯?”

“我戴上去咯?”

蒂莉斯靜靜的任他抓住手,沒有抗拒。

“看,戴在你的中指剛剛好。”恩格滿心歡喜,“它和我的這個是一對。”

他把手疊在蒂莉斯的手上,舉向天空。

大手包裹著小手,一模一樣的張開,每隻手的中指上都戴著一模一樣的戒指。

“我很開心啊。”

恩格怪叫著,向前衝出很遠,還連翻了幾個跟頭。

蒂莉斯覺得眼前的這個人讓自己心情有了很微妙的反應。

該如何描述呢?

就好像那年第一次看見藍天時的感覺。

真的不討厭呢。

“我明天要去綠裏表演,有好幾天不能過來了。”恩格說道,“等我回來的時候,帶你去見我的隊友。”

“恩。”

“是否加入樂隊,我們慢慢再說,你可以先嚐試著多了解搖滾樂,這次,是以我的女朋友的身份去見他們,讓他們羨慕死。哈哈哈。”

“恩。”

“他們表麵上看上去性格惡劣,不過實際上都是很好的家夥,你們一定會相處愉快的。”

“恩。”

“最後分別了,給我個goodbye-Kiss吧。”

“……”

“好痛好痛,放手放手,我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