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厭什麼的,倒也不覺得。這個就是搖滾嗎?我還以為是那種嘶吼著故意不唱在曲調上,鼓聲咚咚震得心慌的東西呢。”
“那也是搖滾的一種,不過,初次接觸的人聽這種會比較好。”
恩格舒了一口氣,“如果向別人推薦搖滾來聽的話,一百個人裏麵大概有九十個掉頭就跑,剩下的十個裏麵在聽了之後隻會剩下一個。”
“百分之一嗎?”
“區外搖滾比較受歡迎,在第三區的比例甚至比那還少。不過,一旦你感受到搖滾的魅力,你就會狂熱的愛上它喔。”
“無論什麼樣的搖滾,都是一種直白的自我表達方式,把內心的東西用力的唱出來,然後期待著有人能發現你的靈魂。”
“或者那個比例隻有十萬分之一,但是,即便隻能找到一個人,都會變得無比滿足,會覺得,是自己活著的證據。”
“活著嗎?”蒂莉斯喃喃的重複道。
“喔喔,”恩格有了驚人的發現,“你在戴著耳機的情況下還能聽清我說話嗎?怎麼會有這麼厲害的耳朵,沒有音樂聲嗎?”
恩格拿過耳機去聽。
眼睛變得更亮了的看向蒂莉斯,“你是天生注定要混搖滾的,這是上天的安排。”
某天早上校園裏,蒂莉斯望著走在身旁的恩格,不禁思索起來。這個人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熟悉了。
因為他無比耐心的每天到來,以幹淨利索的態度闖入了自己的生活嗎?
“嗨,兄弟,早上好。”
恩格與一個路過的學長笑嘻嘻的打了招呼。又和下一個人配合默契的三擊掌,象第一區的黑人那樣問好。
“那些人你認識嗎?”
“恩?”恩格回過頭來,“不認識啊?”
但是,恩格已經認識很多蒂莉斯同年級的同學了,大家都知道這個怪異的紅毛小子瘋狂的想把蒂莉斯拉進自己的樂隊。
開始都在看笑話,漸漸的卻被他的開朗率直打動,這個人無論做什麼都以一種理直氣壯、堂堂正正的態度來做,結果身邊的人反而被影響,認為那真的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會有人對他說加油。
會有人好心的告訴他蒂莉斯在哪間教室。
至於卡其林老師,隻要他不繼續蹲在課桌上,似乎也修煉成將他無視的神功。
“下了晚自習以後我來接你,帶你去一個很棒的地方。”上午恩格說完這句結束語後就跑了,都沒給蒂莉斯說拒絕的時間。
算了,心裏並不拒絕啊。
“這就是你說的很棒的地方。”
蒂莉斯抬頭仰望夜空。
“覺得怎麼樣?夜晚的海邊很棒吧?”
“有點冷,沙子進到鞋子裏了,海風有腥味,還粘糊糊的。”
恩格一個趔趄。
“性格真不可愛,你這女人。”
黑暗之中看不見海洋的邊際,漆黑一片,海浪的聲音從很遠處一直蔓延過來。
星星隱約在頭頂閃爍。偶爾望過去似乎存在,凝神細看又好像找尋不到的微弱光點。
“可是並不討厭啊。”蒂莉斯說。“以前從來沒在夜晚來過呢。”
“為什麼?海邊很近啊?”
“這裏人少啊,醫生說,即便覺得無聊,我也要盡量呆在人多的地方。”
恩格沉默了一陣,試著摩挲她的頭頂。
摸摸摸。
“什麼嘛,別扭的女人,喜歡就直接說喜歡好了,非要說什麼不討厭。”
他看向遠方,“我的樂隊名字,叫永夜,和現在的感覺很象吧。”
“很有名嗎?”
“開玩笑,我們的EP銷量每張都在三十萬以上,官方統計販的數目在五十萬以上,我們可是第三區第一搖滾天團!”恩格象被踩了尾巴一樣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