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討價還價(2 / 2)

朱右冷笑再道:“誣告陷害罪又是怎麼規定的?”

杜國棟嚇都嚇死了,他的嘴好像是不是聽自己的了,朱右隻要一發問,他的嘴會自動回答,完全不聽自己的使喚。

雖然他的精神努力的命令嘴巴閉上,別說話,可還是聽到嘴在一張一合不停的發出聲音。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朱右哈哈一笑,笑聲中卻無一絲笑意,盡是殺意騰騰,說道:“那你來說說,如果依照法律,你們兩人是什麼刑罰。”

楊主任大叫道:“別說了,杜狗子,你他媽別說了。”杜國棟接連將兩條法規說的這麼清楚,楊主任這才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無情和強大,詭異的場景和正義的法律條文中冷冰冰的懲罰措施,讓他一時間崩潰了,連杜國棟的小名狗子都叫了出來。

杜國棟也不想說,可那由得了他嗎?他的精神和真言術幾度交鋒,皆被擊潰,心理上早就崩潰了,這是他MD遇到鬼了?

‘真言術’直指本心的強大作用,就算沒被朱右定住,他也會被這匪夷所思的事情嚇破膽,連逃走都做不到。

可是‘真言術’卻不管這些,術法的力量強迫他用自己的真實本心回答朱右的問題。

“誣告陷害罪我們屬情節嚴重,又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從重處罰,可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偽證罪我們也是情節嚴重,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另外我還犯有行賄罪,數額高達六百萬,按刑法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六百萬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可判處死刑。”

“楊主任犯有受賄罪,依據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三百八十六條規定,同時有索賄情節,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照個人受賄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楊主任六百萬索賄受賄情節特別嚴重,可判處死刑。”

“以上綜述,可依照律法判處我們兩人死刑,隻要報請最高法核準,可以立即執行。”

聽到這裏,楊主任已經不是崩潰了,他已經要嚇死了。雖然他活到五十八,沒命也不算是夭折,那也不想死啊,這受賄的六百萬還沒有到手呢,養在外麵的小三還有她肚子裏的孩子生活費還沒有著落,這該死的杜狗子就把他判了死刑,還給自已也判了死刑,這杜狗子是不是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