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非常喜歡古樂,也愛唱歌。孔子為何如此重視音樂呢?因為他個人的道德修養很大部分就是受益於其中。《史記·孔子世家》記:孔子學鼓琴師襄子,十日不進。師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習其曲矣,未得其數也。”有間,曰:“已習其數,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誌也。”有間,曰:“已習其誌,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為人也。”有間,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遠誌焉。曰:“丘得其為人,黯然而黑,幾然而長,眼如望羊,如王四國,非文王其誰能為此也!”師襄子避席再拜曰:“師蓋雲《文王操》也!”
孔子學習音樂,不但為了審美的愉悅,還要進而從音樂中得作者之誌向、了解作者之為人,從而見賢思齊。所謂孔門詩教,也就是通過《詩》,教化弟子、從而提高整體的禮樂水平。
《論語》中好多地方都有關於孔子喜歡唱歌的記載。如《論語·述而》:“子與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孔子跟別人一起唱歌,若是覺得那人唱的好,一定請他再唱一遍,然後和著唱。《述而》還說:“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朱熹解釋道:“蓋心一於是,而不及乎他也。”
專心致誌地聽樂,別的都顧不上了。孔子去世前還在唱歌。《禮記·檀弓》說:當時孔子早早起來,拄著手杖,慢慢走出門,唱道:“泰山其頹乎,梁木其壞乎,哲人其萎乎!”他用歌聲抒發自己離開這個人世前複雜的心情。
因為孔子對音樂的喜愛,也影響了他的弟子對音樂的感情。《韓詩外傳》記了這麼一件事:孔子的弟子原憲住在魯國,居處非常狹窄,周圍長滿了野草,“蓬戶甕牖,桷桑而無樞,上漏下濕”,但卻泰然自若,端坐唱歌,而且“聲淪於天地,如出金石”,的確有乃師之風。
孔子以六十九歲的高齡從衛返魯之後,還著手認真地進行“正樂”的工作,盡量恢複《雅》、《頌》本來的麵目。據《論語》所載,他“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但是,“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社會的欣賞興趣已轉移到了新聲上。
雖然孔門一再把鄭、宋、衛、齊之音歸為“淫於色而害於德”的音樂,但新聲還是以其頑強的生命力取代了古樂。正如顧頡剛先生《詩經在春秋戰國前的地位》所指出:“孔子時代是樂詩的存亡之交,他以前樂詩何等盛行,他以後就一步步地衰下去了。”《禮記·樂記》記載了魏文侯和子夏的一段對話。文侯說:吾端冕而聽古樂,則唯恐臥,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
古樂使文侯困倦,新聲使文侯樂此不疲。魏文侯以後的趙烈候(前408—386年在位)時,招致鄭國的兩位歌手到宮廷中演唱,聽得高興了,還曾想賞賜每人良田萬畝。秦國在統一東方的過程中,將各國擄掠來的歌舞女子充於後宮,李斯在《諫逐客書》中謂“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鳴快耳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昭》、《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擊甕叩缶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李斯將鄭、衛桑間之樂置於《昭》、《虞》之前,可見秦宮廷中鄭、衛之樂的演奏是經常的。
其實不但像魏文侯、秦國君這樣的居上位者喜歡聽新聲,一般的老百姓也主動地選擇了新興的音樂。孔子的另一個門人子貢和當時的樂工師乙曾討論過古樂和新聲的優劣。子貢說:“賜(子貢名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說:“乙賤工也,何足以聞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禮記·樂記》)樂工師乙對待《商》、《齊》等音的態度,和儒家排斥新聲的立場,是不一樣的,因為孔子和他的弟子是從政治教化的需要來評判音樂。
於是,詩與樂的分家就成了必然的結果,也就從這時開始,詩由樂歌衍變成了不必依附於音樂的語言藝術了。除了宴享祭祀這些特定的場合,還將某些詩用為儀式歌外,“獻詩陳誌”、“賦詩言誌”的活動,日趨消沉,以至於成了明日黃花,隻讓後人去懷想當時的情景。到了這時候,人們(主要是孔門弟子)就把學詩用在了修身和致知上,這就形成了“孔門詩教”。孔子說過一段十分有名的話,可以說集中體現了儒家詩教的主旨:“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他的意思是:為什麼沒有人研究詩呢?詩,可以培養聯想力,可以提高觀察力,可以結交朋友,可以諷刺政治得失。近則運用其中的道理侍奉父母,遠則可用來服事君上,還能認識許多鳥獸草木之名。這段話的中心,顯然是以學詩作為個人品行修養和提高知識能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