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孟子》研究說略(2)(2 / 2)

陳氏《孟子雜記》,成書於明穆宗隆慶五年(1571)。全書共四卷。首卷主要敘述了孟子的家族譜係、邑裏、名字、受業及著作等情況;後三卷為《孟子》分類注解。第二卷主要考證《孟子》的引文出處,文中采引大量典籍史實,並且闡釋了文意。第三卷包括三方麵的內容:一是“校引”,即校諸書引《孟子》之異文;二是“方言”,即求證《孟子》中方言的語源;三是“辨名”,即辨析人物名、字之異。第四卷就“字同”、“字脫”、“斷句”、“注異”,“評辭”等內容加以闡明。書中所引用的資料豐富,且謹嚴有體。

陳氏《孟子雜記》四卷,有寶善堂藏版。

二、郝敬《孟子說解》十四卷

郝敬(1558—1639),字仲與,一字楚望,明京山(今湖北省京山縣)人。明萬曆年間進士,曾曆知縉雲,永嘉縣,征授禮科給事中,乞假歸養。後補戶科,因事受累,謫知江陰縣。後歸家,潛心著述。他著有《孟子說解》、《周易正解》、《尚書辨解》、《禮記通解》等。《明史》有傳。

郝氏《孟子說解》,成書年代不詳。全書共十四卷,可分兩大部分。一是詳細考證孟子的生卒年代及生平事跡,間有可取之處;二是劄記式說解,作者好發議論而不究其實,往往失之粗疏,欠妥之處不少。

郝氏《孟子說解》十四卷,有《四庫全書》本。

三、焦循《孟子正義》三十卷

焦循(1763—1820),清經學家、戲曲理論家。字裏堂,甘泉(今江蘇省揚州)人。清嘉慶舉人。出身治《易》世家,曾入阮元幕。他以數學原理及音韻訓詁整理《易經》,為錢大昕、王鳴盛所推重。他是個多產的學者,其著作共達五十九種之多。著名者如《尚書補疏》二卷、《毛詩補疏》五卷、《春秋補疏》五卷、《孟子正義》三十卷、《論語通釋》一卷、《禮記補疏》三卷、《群經宮室圖》二卷、《易餘籥錄》二十卷等。

焦循是清代皖派最著名的學者之一。他的學問非常廣博,他的《孟子正義》是一部具有很高學術價值的著作。《十三經注疏》中的《孟子注疏》,舊題漢趙岐注、宋孫奭疏,趙注是沒有問題的,但孫疏是偽作。故焦氏在《孟子正義》卷末引趙祐《溫故錄》認為它在《十三經注疏》中“最下”。因此,他以趙注為注,重作了這一部新疏。

《孟子正義》共三十卷,成書年代不詳。焦氏以東漢趙岐《孟子章句》為主,搜集清代數十位學者考訂訓釋的成果彙編而成。他的注疏原則是:凡是趙岐注已經詳為分析的地方,就不從事敷衍文義,效《毛詩正義》例,再闡明一番;於趙氏之說有疑的地方,“則不惜駁破以相規正”。這是一種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他對於廣泛搜集到的材料所采取的原則是“諸家或申趙義,或與趙殊,或專翼孟,或雜他經,兼存備錄,以待參考”。這種處理方法也是科學的。

焦氏《孟子正義》是諸代《孟子》注解中最詳備精審的一種。有清嘉慶道光年間的《焦氏叢書》本、光緒年間《焦氏叢書》本、《皇清經解》本等。

四、宋翔鳳《孟子趙注補正》六卷

宋翔鳳(1779—1860),清學者。字於庭,江蘇長洲(今江蘇省蘇州)人。嘉慶時舉人,官湖南新寧縣知縣。他專治西漢今文經學,是常州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著有《孟子趙注補正》、《論語說義》、《過庭錄》、《周易考異》、《四書釋地辨證》、《四書纂言》等。

宋氏《孟子趙注補正》,成書於道光二十年(1840)。全書共六卷。宋氏潛心於《孟子》研究三十餘年,認為東漢趙岐《孟子章句》有許多值得補正之處。因此,他采用《詩經》、《尚書》等經典著作和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北宋陳彭年等奉敕編撰《大宋重修廣韻》等字書,多方引評,詳細闡發趙注釋義;並從音義的角度取證,對趙注字詞訓釋加以補充;對古史、古製、古地名也進行翔實的考證;對於趙注有關古製方麵的失誤,也憑借經典所記錄的古製加以糾正或補闕。許多見解可供《孟子》研究者所參考。

宋氏《孟子趙注補正》一書,有《廣雅書局叢書》本。

五、戴震《孟子字義疏證》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