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孟子》的哲學思想(5)(1 / 3)

孟子說,一個人要幹件事情,是有一種力量在驅使他;就是不幹,也是有一種力量在阻止他。幹與不幹,不是人力所能做得到的。我不能和魯侯遇合,是由於天命。臧家的那個小子,他怎麼能使我不和魯侯相遇合呢?孟子的說法,就是承認天命對人事的主宰。他還在《離婁上》中說: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存,逆天者亡。(第七章)

孟子認為,天下太平,政治清明的時候,道德低下的人為道德高的人所役使,才能低下的為才能高的所役使;政治黑暗的時候,力量小的為力量大的所役使,勢力弱的為勢力強的所役使。這兩種情況都是上天決定的。順從天意的就能生存,違背天意的就會滅亡。

孟子還有君權天授的思想。如《萬章上》有載: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曰:“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第五章)

孟子認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不是天子的私有財產,所以不能由天子授給人,而應由上天根據百姓的意願來授給人。舜能夠繼承堯的天子之位,是由於舜深得民心。天從民意,因此上天把天下授給舜。他還在《萬章上》中指出: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昔者,舜推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推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曆年多,施澤於民久。啟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曆年少,施澤於民未久。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第六章)

孟子認為,禹的兒子啟得到天下,不是禹傳給他的,而是他得到人民的擁護,是天授給他的。而堯、舜的兒子不賢,益的為相時間短,所以他們沒有得到天下,但為相時間的長短,兒子賢與不賢,都是由天意決定的。

孟子還提出了“正命”之說。如他在《盡心上》中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第二章)

他認為,無一不是命運,但順理而行,所接受的便是正命;所以懂得命運的人不站在有傾倒危險的牆壁之下。盡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正命。這裏的“正命”是指宇宙的永恒法則。這些法則即是對封建仁義禮智的抽象,又稱天道。人能自覺認識天命,遵守道德規範就算是知道“正命”。

孟子認為,有作為有成就的人物,總是在艱難曲折的奮鬥過程中成長的,受得起考驗才能擔當“大任”。他在《告子下》中說:舜發於畎畝之中,傅說舉於版築之間,膠鬲舉於魚鹽之中,管夷吾舉於士,孫叔敖舉於海,百裏奚舉於市。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第十五章)

舜從田野之中興起的,傅說從築牆的工作中被提舉出來的,膠鬲從魚鹽的工作中被提舉出來的,管夷吾從獄官的手裏被釋放而提舉出來的,孫叔敖從海邊被提舉出來的,百裏奚從買賣場所被提舉出來的。所以上天要把重大使命加給某個人,一定要先折磨他的心誌,勞累他的筋骨,饑餓他的腸胃,困乏他的身子,使他的每一行為總是不能如願,以此來震動他的心靈,堅韌他的性情,增長他在平時所不能具有的才幹。

孟子還教人要努力修養仁義忠信等上天賦予的爵位。他在《告子上》中說: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第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