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孟子》的哲學思想(1)(2 / 3)

孟子還批評了告子關於人性是一種天生的生理本能的觀點。《告子上》載:告子曰:“生之謂性。”

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

曰:“然。”

“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

曰:“然”。

“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第三章)

告子認為人性就是人天生具有的生理本能。這種觀點受到了孟子的反駁。孟子打比方說,白羽毛、白雪、白玉在具有白顏色的具體屬性這一點上是相同的,但它們的本質屬性並不相同。狗、牛、人在具有能運動、有知覺的具體屬性這一點上也是相同的,所以孟子利用告子前麵的說法,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推出“狗性同牛性一樣,牛性同人性一樣”的荒謬結論。孟子正是用這個結論的荒謬,來指責告子關於人性無所謂善與不善的荒謬。

孟子和告子還有“仁內”、“義外”的辯論。《告子上》載: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

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

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

曰:“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

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

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第四章)

在上麵的爭論中,告子首先把人性看成一種生理本能,所以說食欲、性欲是人的本性。他認為仁是內在的東西,是從自己的內心產生的;而義是外在的東西,是由外物引起的。孟子向告子提問說,怎樣叫做仁是內在的東西,義是外在的東西呢?告子回答說,由於長者年齡高才受到我的尊重,敬重的觀念不是我所預有的;正好比外物是白的,我便認為它是白色之物,這是由於外物的白而我加以認識的緣故,所以說是外在的東西。孟子對告子這一觀點作了反駁。他認為,馬的白和人的白給人的感受或許相同,但馬的老和人的老給人的感受卻不同,可見人們對老的感受不是由老者這一外物引起的,而是從自己的內心產生的,這就證明義是出自內心的,而不是由外物引起的。接著,告子又以愛自己弟弟和不愛秦人的弟弟以及尊長者為例,再次說明仁是出自內心的,義是由外物引起的。孟子也以吃秦人的烤肉和愛吃自己的烤肉為例,認為愛吃烤肉實際上是一種內心的感情,所以愛吃烤肉是由外物引起的結論與實際相矛盾。孟子以此來證明告子的荒謬和自己的正確。本章裏孟子尖銳地駁斥了告子關於義是由外物引起而不是出自內心的觀點。

關於人性的問題,孟子通過與其弟子公都子的一問一答,駁斥了當時學者對人性的三種觀點。《告子上》載: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幹。’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

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於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第六章)

公都子向孟子講述關於人性的三種觀點:一是告子的觀點,即人性沒有什麼善,也沒有什麼不善。二是人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所以周文王、周武王在時,百姓便趨向善良;周幽王、周厲王這樣的暴君在時,百姓就趨向橫暴。三是有些人本性善良,有些人本性不善良。所以以堯這樣的聖人為君,卻有象這樣不好的百姓;以瞽瞍這樣壞的父親,卻有舜這樣好的兒子;以紂這樣惡的侄兒,而且為君王,卻有微子啟、王子比幹這樣的仁人。針對這三種不同的觀點,孟子提出了反駁的意見。他認為,人的質性天生都是善的,有的人不善不是他的質性不善,而是沒有發揮這種質性。同情心,每個人都有;羞恥心,每個人都有;恭敬心,每個人都有;是非心,每個人都有。同情心屬於仁,羞恥心屬於義,恭敬心屬於禮,是非心屬於智。仁、義、禮、智這四種品質都是先天固有的,不過不曾探索它罷了。所以,隻要一經探求便會得到,一加放棄便會失掉。人與人之間有相差一倍、五倍甚至無數倍的,就是不能充分發揮他們人性的本質的緣故。孟子還引了《詩經》和孔子的話說:《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