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不再有我(2 / 2)

還不想離。因為……很多,其中並沒有愛的成份。

愛去了哪裏?

我不知道,她也許也不知道吧?

有些傷害,已無可改變,我認了。

有些情離開,不再回來,我也認了。

終於拋下了一個重重的包袱,不用再守護著心中那塊聖地——已經沒有了,沒有了,抽的空空的。不是聖地裏的那個她抽走的,是我自己肆意、理所當然的弄走的。

怪她嗎?

不怪。

怪,也隻能怪自己。

可惜,成長都是要付出待價的,在我真的懂了的時候,機會和時光卻不再會回來。

就夫妻、感情而言,一切的變故,理智能解決的隻有表象,真正解決問題,必須情感重建——兩個人的日子,得兩個人一起修正回來。

可是多少感情的破滅,緣於那條細縫之後卻永遠也無法複原,最終分崩離析?

總感覺這是擰巴著的人生,非常非常的要命。因為,我永遠也無法泯滅我想要的。

因為,她想要的,怕是我真的給不了——最搞笑的是前十六年我一直以為給了!哈哈哈哈!

心早就不在一起。

身也不在一起,現在有的隻是因為孩子剩下的家庭。

本來兩相愛的人是抱團取暖,現在都是從對方身上吸熱量的多些,這就麻煩了。

現在,簡單了。

各自好好活著吧。

婚姻是婚姻,人生是人生,各自追求的,不衝突。

既然我為了女兒,她為了女兒都不想傷害著孩子,那麼,就這樣走一段,也好。

一年也好,三年也好,都無所謂。

但我,真的自認為,欠,是欠她的,因為她用青春陪了我這一程。因為她為我生了女兒。因為她……有數不清的優點,也許一輩子都還不清。但我覺得,自己真的沒那麼渣,那麼的可以無視,像被拋掉的舊衣服一樣的脫口而出——我指的是那句話。我最珍惜的,原來早已臭了。

認清自己,好好活著,世上沒有無怨無悔的愛,也沒有無怨無悔的恨,所有一切都源自於利益!

在你擁有利用價值,比如強壯、金錢、可以被仰視、笑容、美貌、身材、名望、地位、資源、人脈等等一切誘人條件時,愛情、友情、親情之類的紛至遝來;當你失去、失去、失去各種或者某種的東西時,失去、沒有、逝去也就理所應當。

所以,世間本無情,因為你的判斷而有了情,量子論無處不在。

現在的我,不會再為逝去而憂傷,也不會再為擁有而高興。

緣在人在,緣失人離,在否離否,各自安好吧。

傷害了你,我用餘生來還。

愛過了你,擦去黴塵忘記。

從此,不再有我。

——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