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科學在前,決策在後——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進程及案例分析(2)(1 / 2)

當時的目的是要更好地爭取中央的政策。這個會是完全由北京市出錢召開的,把十幾個城市的專家、宣傳文化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都請到,在北京的八大處召開,花費不小,規模較大。為的是讓大家一塊兒來嚷嚷,一個城市的聲音很小,我們十幾個城市的聲音來展示一下全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已經到了什麼樣的狀況了。我當時跟計委的同誌談過這個問題,如果再不提出發展文化產業,就不僅是政策上的落後也是理論上的落後。通過這樣一些推動,把我們的觀念和思想直接通過新華社送到中央。到2000年4月,中央關於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正式提出了要在全國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建議。這樣使中國文化產業走向了一個新的階段。這個建議的起草小組的負責同誌告訴我們,這些年來北京文化產業發展的理論研究和實踐對中央做出這個決策起了重大作用。我作為一個研究人員和北京文化產業實際的推動者,為能夠有今天的局麵的確感覺到非常欣慰。所以一開始我就講,能夠看到文化產業研究班在北大舉辦的確非常高興。

通過1996年以後大致五六年的努力到現在,北京文化產業的總資產已經是500多個億,還不算旅遊產業。旅遊產業應當算是文化產業的一個大頭。但是它興起得比較早,由於咱們的行政體製的原因,造成它很長時間內與文化產業的整體是遊離發展的。因此統計的時候沒有算入。但在講的時候,我們現在文化產業在做統計的時候,大致有十幾個行業,總產值已經到500多個億。今天創造的增加值在100多個億以上。占到全市GDP的5.3%。如果加上旅遊業,已經占到了15%—18%。所以應當說這幾年北京市文化產業的確有了極大的發展,的確成為了北京經濟的支柱產業,而且推動了北京經濟與文化的協調發展,提高了整個北京經濟的文化含量,滿足了人們的文化需求。

當然,到目前為止,北京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仍跟人們的文化消費需求的差距很大,仍然是結構性供不應求。所謂結構性的供不應求,就是有一些產品和服務的提供已經過時,而人們希望的那樣一些文化需求還沒有出現,或者數量不夠,不能滿足需求。因此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市文化產業的戰略地位上隨著發展不斷地在調整。1996年僅僅是提出北京市要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要使它成為支柱產業。到了2000年北京市在製定2000—2005年北京文化發展綱要,以及後來市委市政府在製定北京市經濟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時候,就明確的提出文化產業是首都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度優先發展。意思就是說,在很長一段時間我們談文化產業隻是把它作為文化事業中出現的一種現象,屬於精神文明建設當中的一件事情。北京市2000年製定第十個五年計劃的時候,文化產業是首都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說法,將它納入了產業政策。這次就理順了,產業本來就應該是經濟的組成部分。我們常常會為了恢複常識,花很大的力氣做很大的工作,這是我們這一代人改革開放以來遇到的很痛苦的事情。明確這個問題很重要。這樣一來文化產業就可以當經濟的大事來抓了。要適度優先發展,明確了文化產業在首都經濟當中與其他產業的關係。這樣戰略地位就比較明確了。

還有一個提法是,要積極推動北京文化產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文化產業園區的概念怎麼出來的呢?北京市改革開放以來,科技產業得到了迅猛的發展,而且取得了盡人皆知的成績。其中很重要的操作方法就是集中在中關村建立了科技產業實驗區,接著就是推出了中關村科技園區。這是科技產業發展用產業園區的發展來振作產業的發展,這是北京市發展經濟的一條經驗。北京市政府把這個經驗放到文化產業的發展上來,出現了文化產業園區的提法。所以要積極推動文化產業園區規劃與建設,就表達了北京市委市政府已經有了這樣的決心,要把文化產業像科技產業那樣來推動。

最初是1997年做大課題的時候就提出來了。當時建議在北京建立兩個文化園區,海澱和宣武。但是真正要形成一個地方的明確的發展方針,花了1997年到2000年幾年的時間。為什麼能夠形成?是因為有了時機,必須有了實踐效果,才可能得到認同。幹任何事情都是這樣。爭取什麼,空口沒用,你拿出了什麼實際的東西,要得到什麼就比較容易了。到2000年的時候自然就提出來了,因為北京文化產業的效果已經擺在那裏了。

剛才我就講了到2000年的時候製定了北京文化發展綱要,其中一塊就是文化產業發展綱要,除了剛才的提法之外,還有幾個提法。一個就是要使北京成為整合全國文化——中華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資源的一個中心地,要使北京成為全國的文化產品服務的中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