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全麵推動與高質量起跳——21世紀的中國文化產業(3)(1 / 2)

1.把文化藝術成果產業化。一旦符合了市場規模化發展的要求就成為了文化產業的一部分,否則隻是一般的文藝活動或者是文化事業。2.從文化資源保護和文化產業發展的關係看,很多文化資源都不能產業化,如文物保護、特定的史跡維護以及與社會文化藝術管理相關的文化藝術資源都不能產業化,如果強製性進行產業化,則會帶來很大的破壞性。在以文化資源為基礎來發展文化產業時候,一定要考慮到資源不可再生的特點,要將保護傳統曆史文化資源與發展文化產業二者協調好。當二者發生矛盾時,要優先保護資源。

3.公益性的文化藝術與文化產業之間是有界限的。公益性的文化藝術主要是指民族共有的,具有非常強烈的保護需求,能滿足公共義務教育或者是能夠滿足生存需求的大投資、低回報的資源。而公益性事業外的文化藝術,以及可以再生、可創新的都屬於文化產業化經營範疇,當然要合乎國家對上層建築的政策規定。

拿教育來說,某些部分可以產業化,某些領域絕對不可以產業化。例如義務教育不可以產業化。義務教育資源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福利,需要得到保障,不可進行營利。但是除此之外的部分就可以產業化了。這部分內容包括職業技能、專門知識、民間辦學、一般的繼續教育以及非義務類的教育培訓等,這一部分是一個巨大的產業。不僅自身潛力無限,而且能夠帶動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事實上,今後企業的競爭和國家之間的競爭主要是人才的競爭,開放教育培訓產業是當務之急。目前國內許多高等教育和培訓的領域因缺乏競爭而沒有效率,這一種局麵迫切需要改變。

再拿旅遊來說,道理也一樣。許多旅遊依存於國家的有限資源(人文、自然等),這些資源都是不可再生的。首先要考慮開發對旅遊資源的衝擊力和破壞力,要采取保護措施,其次是開發其觀賞性和營利性的價值。所以進行旅遊開發,首先要付出保護資源的成本。但是如果當地的旅遊資源屬於可再生資源,則可以大力開發。可以通過開展國際交流、文化旅遊等方式來進行創新性開發。總之,旅遊資源的產業化是需要在有限資源之外大力創新的產業。特別是通過發展文化旅遊和休閑活動(包括主題公園、娛樂園、傳統文化娛樂現代改造、文化與教育結合的文化之旅、休閑體育等等),既可以減輕傳統文化資源和自然資源的旅遊壓力,又可以開辟出大的市場需求。

七、當前發展文化產業的幾個問題1.首先要進一步轉變觀念。過去在我們的觀念中,文化行業不能賺錢,不能成為產業。這種觀念應該改變。文化產業的迅速發展已成為一種世界潮流。當然,文化行業中有一部分屬於公益性文化或準公益性文化,這部分文化必須依靠國家支持和投入。但是,文化行業中還有一大部分是經營性文化。這種經營性文化應該實行產業化。我們在繼續關注公益性、準公益性文化發展的同時,也要關注文化產業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發達國家的文化產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文化產業已成為它們的重要的支柱產業。我們也可以看到,文化產業正在為國際上許多大公司帶來高額利潤。《財富》1999年全球500家企業排行榜中,索尼、迪斯尼、時代華納、貝塔斯曼、維亞康姆、新聞集團等公司都把文化、媒體作為主要經營業務。這些公司控製了全球一些最重要的電視、報刊、出版集團,其中僅貝塔斯曼集團1997—1998經營年總銷售額就達到147億美元。有的經濟學家主張把文化產業列為第四產業,他們認為,這種第四產業必將成為國民經濟中占據極大優勢的主導產業。

2.組織力量,對全國(特別是西部地區)的文化資源進行全麵的調查和評估。同時,要對國際的文化產業和文化市場進行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做出全國的和各省的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全國要集中力量發展若幹大的文化產業,使它們成為像“盧浮宮”、“迪斯尼”這樣的國際知名品牌。每個省也要這樣做。

目前,許多省、市都提出發展文化大省、文化大市和文化立省、文化立市的口號,但大都缺乏有效的資源調查、評估、規劃和利用市場機製整合資源的工作,有些甚至把文化產業等同於開發文物古跡和旅遊資源,缺乏發展文化產業的具體舉措,很容易貽誤時機,或者造成破壞文化資源的災難性結果,不能不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