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不同教派在宗教生活中的互相往來增多。由於在教義學說和宗教儀式等方麵的某些差異和分歧,不同教派之間過去往往不願相互往來。現在,這種情況已有所改變,比如某一教派的群眾在舉行“爾曼裏”、送“埋體”(遺體、亡人)、搬聘開學阿訇等宗教活動中,都要請鄰近各“坊”的阿訇和群眾前來講“臥爾茲”(勸諫)、賀學、念經,邀請者和被邀請者不一定都是相同的教派。一般情況下,四大門宦、格底目等老教派別之間相互往來要頻繁一些,老派和伊赫瓦尼之間在宗教生活中相互往來的情況也越來越多。單南陝義堂清真大寺社頭拜連成說:“該寺每年過兩次‘爾曼裏’,每次都要請一、二十坊。雖然教派不同,但每逢大型宗教活動本村各坊互相邀請、互相往來。”舉行宗教儀式時一般都遵循“客隨主便”的原則,即應邀前來參加宗教活動的客人尊重並跟隨主人家所屬教派的宗教儀式;也有“各行其是”的情況,即不同教派都按照各自的主張舉行宗教儀式而不論主客人關係。
(二)宗教生活中的矛盾
單家集宗教關係的主流是好的,但也不能因此忽視矛盾的存在。如教派之間的矛盾、“教坊”內部宗教生活中的矛盾、各種跨教派親屬關係群體在宗教生活中的矛盾等。宗教生活是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社會本來就是矛盾的統一體,所以人們在宗教生活中出現一些矛盾並不奇怪,但也不能因此就忽視問題和矛盾。而是應該分析其產生的原因,並在此基礎上探尋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的具體對策。
1.宗教資源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我們這裏所謂的宗教資源,主要包括穆斯林的人口規模、空間分布、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麵。一個村莊社區中,穆斯林人口數量基本上是通過人口的自然增長而擴大的,這就意味著宗教人口將始終是一種稀缺資源,教派越多人口資源就越稀缺,當對宗教資源的需求超過其實際供給時,競爭就會趨於激烈。如果競爭者之間互不讓步,達不成妥協,各種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矛盾就很容易發生。單家集現有4座清真寺,而本村和附近地區想來這裏開學的阿訇有10多位,這就意味著至少有6名阿訇將無法受聘開學,阿訇的供給數量超過了清真寺對阿訇的實際需求,這是宗教資源需求與供給失衡的一個很有代表性的現象。在回族社會中,阿訇是一個半職業化的角色,凡是阿訇都希望能夠開學,一方麵可以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另一方麵可以獲得一定數量的報酬。但是穆斯林社會為此提供的職位畢竟是有限的,因而造成了一種相對過剩的現象,一種供需矛盾。沒有開學的阿訇想開學,已開學的阿訇想開規模更大的學,這就會形成競爭的局麵。由於這種競爭缺乏統一的規則和調控機製,所以會出現一些無序混亂的現象。
2.宗教生活與世俗生活的交織。在單家集,伊斯蘭教具有很強的民俗化色彩,宗教的觀念、意識、價值標準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貫穿於各種具體的民俗生活事項之中,這樣就使得宗教生活與民俗生活融為一體,宗教生活民俗化,民俗生活宗教化。這種社會文化結構的優點是可以強化“入世”思想,使人們在關注宗教生活的同時也重視現實生活,形成“兩世並重”的人生觀。其缺陷是容易出現世俗矛盾與宗教矛盾相互滲透、彼此交織、相互轉化的情況,即人們在世俗生活中的矛盾可能會借助宗教的形式表現出來,宗教生活中的矛盾也可能會反映到世俗生活之中。假設有兩個家庭因為地界問題引發矛盾而沒有得到有效協商和解決,那麼這個很世俗化的矛盾很可能會在宗教生活中以某種形式表現出來,把世俗矛盾轉化為宗教矛盾;這種宗教生活中的矛盾又可能會成為引發新一輪世俗矛盾的條件,如此相互影響,相互轉化,很容易形成不良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