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曾經有一種生命叫蝴蝶(1)(2 / 2)

“寶貝,知道為什麼兔子比鬆鼠多嗎?”他突然沒頭沒腦地問了我一句。“嗯????????”我打出一串問號。“嗬嗬,因為誰喜歡在樹上做愛呀。”“嗬嗬”。我也打出一長串笑聲作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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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有煩惱,為了學習而煩惱,為了生活的究竟而煩惱。晚上不睡覺,看書聽歌,無所事事,到處閑逛,就像石康的大學生活一樣。我很悲哀,看了《晃晃悠悠》,我發現我們的大學生活居然還和十年前的大學生活一樣,而且居然還不如從前。我是一個別人眼中的好孩子,上的是名牌大學,拿獎學金,還是學生幹部,頭銜一大堆,每個見過我的人都認為我談過不下十次戀愛,可是實際上直到現在我還沒有一個真正的男朋友。我剛上網那會兒,整天找著有關網戀的文章看,結果卻發現所有的結局都是悲劇,到現在為止隻見過一篇網戀成功的文章,當時我和麥田正處在如膠似漆的時候,心裏正想著用我們倆的事實來證明,結果沒多久他就發來了第一封要離開我的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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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們就聊我的過去,講我“坎坷”的過去。說坎坷是因為我的生命進程走到現在,我還不明白我究竟是怎樣走過來的。

我貪玩得要命,從小到大的朋友沒有一個是正常人眼中的乖孩子,雖然媽媽常說“跟鳳凰走永遠都是俊鳥”,可那些所謂的好學生從來都不被我列入可以交往的朋友的範圍。小時候為了早點出去和小朋友玩,就不寫作業,第二天謊稱自己的作業忘在家裏了,這個謊話是怎麼學會的已經不記得了,但是我記得那是小學二年級,從那時起我的爸爸就經常被老師叫去訓話,然後我就成了別人眼中名副其實的“壞餅”,這是我的老師說的原話,“你們兩個誰都不是塊好餅”,所以我就是“壞餅”,那個老師也許不記得這句話,可是那個八歲的我一直到現在還記得,而且還會一直記到永遠,直到我死。

後來上了初中,周圍的朋友仍然是那些世人眼中所謂的問題少年,把不聽父母的話當做是有個性。再後來一個同姓的英語老師對我父母說我應該好好學習然後考大學,那個老師是一個剛畢業的大男孩,長得很漂亮。後來初中畢業後老爸花錢把我送到了一所市重點高中,度過了一段我的自我摧殘的花樣年華,每天被媽媽從被窩裏揪出來,草草吃飯,抱上書包,拽著飯盒,瘋狂地跑下樓趕巴士,到學校開始“學習”,回到家又沒完沒了的做,然後在半夜睡去,等著第二天又一個孿生的日子開始。不知道是哪一天我哪根筋不對勁,突然意識到我是該考大學的,雖然不清楚為什麼非得考大學,隻是為了考大學而考大學,可那時離高考隻有一個月了。瘋狂地學習了一陣之後,我就上考場了,結果那年差2分上本科線。

然後,我都不知道是怎麼咬著牙說了一句“我去複讀”。雖然現在想起來那時很苦,可是卻生活得很充實,每天的生活目標很明確--考大學。比起現在每天無所事事的瞎逛要幸福多了。

我講這些隻是想聲明我並不比麥田好到哪兒去,可他就是死命的認定了他配不上我。也許男人總要是應該比女人強的,這又是一條該死的社會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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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學的是新聞,所以我一直不認為分隔兩地會對我造成影響,因為我會當記者嘛,可以到處走,這也是當初我要學新聞的最主要的原因。所以我從來不認為我們之間會沒有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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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拿到他電話時,我記在了一張便條上,回到學校之後把它放在了床邊。周日的晚上想給他打電話,卻找不到那張紙了。那時熄燈了,我開始打著手電一頓狂翻,幾乎把我的東西翻了個底朝天,連床板都翻開了,那張該死的紙就是不見了,然後我隻好不情願地去睡。第二天白天又找,還是沒找到。到了晚上熄燈了,我怎麼也睡不著,就又起來翻。每天晚上都這樣折騰,一直到周四的晚上,我仍沒找到那張紙。周五一回家,見到他,就跟他要電話,他死活不肯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