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我曾找過。我以為。那一年,那樣,就是幸福。淚流不盡、散不開。
菊花的淚,在春去冬來中,徘徊。流連。
我呼了一口氣,把最後的檔案儲存,望著小雛菊的臉,突然想哭。“寫完了,你要不要看一看?”我將筆記本推到她前麵。
她搖了搖頭說,“不用了。”我知道,為什麼她的聲音總是那樣沒有生命,那麼沒有感情,因為。她的命、情早就隨著李華成而去。
我搔了搔頭:“我有點後悔把你的故事寫出來。”她的故事,我。根本就寫不出裏麵千愁萬愛的千分之一。
“為什麼?”她抬起頭,淡淡地望著我。“因為,我寫不出那種感覺,那種淒美、哀傷的感覺”。“沒關係,有感覺的人,看了自然會懂的。”她點起另一根煙,看著窗外。“你什麼時候回台灣?”我問著。“後天”。她吐了煙,“李華成的兩年忌日”。她雙眼閃過了一絲情感,很淡,淡得讓人察覺不出來,忽然她又問:“誰唱那首歌?”“哪首歌?”
“我愛上讓我奮不顧身的一個人”。她輕輕哼著。“孫燕姿,曲名是《天黑黑》。”我拿起筆,把名字寫給她。“嗯,”她淡淡地接過紙,站起身,“我該走了”。
我想不出任何挽留她的理由,隻能呆呆地看著她穿起外套,我抓住她的手,“寶寶是男是女?”
她突然一笑,“男的,眼睛很像華成。”她笑了,真的笑了。手,習慣性地摸了摸掛在胸口的銀鏈,李華成還是她唯一開心的原因。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跟她說恭喜?還是。“謝謝你幫我寫故事,這給你”。她從皮夾裏抽出一張紙,放在我手上,淡淡地一笑,“往事如風,不是麼?”一柳倩影消失在coffeeshop門口。
我呆呆地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人行道那端,就像她出現的樣子,沒有聲響,沒有情緒,讓人察覺不出她的存在。她今年,算算,也不過才二十二。生命好像卻已枯竭。我忘了。忘了問她是否後悔,如果人生再來一次,她是否會這樣做?想開口喊,她的身影卻早已消失在人行道那端。歎了口氣,我低頭看著手上的東西。
那是一張已泛黃的相片。三個人。
我想。裏麵穿著製服的短發清秀小女孩就是小雛菊吧。她當年的清秀,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
在她右方,把她摟緊的瘦長人影,應該是李華成了。他的臉上掛著戲謔的笑容,那麼淡。那麼迷人。
至於在左方,一頭金發,嬉皮笑臉的,應該是歐景易了。景物依舊,隻是人不再。
我真不敢想象小雛菊這兩年抱著這張相片,鱗傷遍體地嚐著那“景物依舊、人不再”的痛楚,。真的不敢想象,也想象不出來。
那種苦,隻有親身經曆過,才懂。才懂那各種的酸苦、那種令人喘不過氣的悲痛。想起依然掛在小雛菊脖子上的銀項鏈。我想,我猜測,她從不曾後悔。我想,她能忘。
但是不想忘。菊花的淚。散落、隨風飄零。落在誰心頭,化成誰的淚。寫完小雛菊,我跑進房裏狠狠地哭了一次。
也許,我寫得不是很感人,但感覺卻是每一個字都那麼真實。
這個故事,很多人問我是真是假。我想說,假的不夠吸引人;真的,卻又太傷人。我想在很多地方,這種故事天天在上演,換了不同人,卻換不了劇本。於此把《小雛菊》獻給她和他,也送給有感覺的各位。謝謝你們的支持,不然這個故事,真的很難寫下去。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