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典章禮儀,最完備的中華民俗(3)(1 / 2)

對官吏的假日,曆代均有嚴格的規定。唐代規定三品以上假滿之日,須到衙門報到,否則罰俸祿一月。有的還因此被罷免官職。

清朝初年,隨著西方的傳教士進入我國,“禮拜天”這一宗教用語開始在我國出現。辛亥革命後,開始實行星期日休息製。

應試舉人為何稱為“公車”

曆史上有名的“公車上書”發生在1895年5月2日,由康有為在各省進京會試舉人的讚同下向都察院呈遞上皇帝書,要求拒絕和日本簽訂《馬關條約》。這裏的“公車”指的是進京應試這些舉人。為什麼清朝稱這些進京應試的舉人為“公車”呢?

早在漢代,便有了以公家車馬送應試舉人赴京的傳統。後來,滿洲貴族入主中原,為了發展文治,需要籠絡天下的知識分子。順治八年(1651年),朝廷做出規定:“舉人公車,由布政使給與盤費。”即應試舉人的路費由政府的布政使供給,路費的多少,因路程的遠近而不同。廣東瓊州府最多,每名三十兩,山東最少,每名隻有一兩。其餘地區,由三兩至二十兩不等。另外還規定,雲南、貴州和新疆的應試舉人除每人發給白銀三兩,還發給火牌,憑牌供給驛馬一匹,車上插一麵“禮部會試”黃布旗,這樣,“公車”就成了應試舉人的代稱。

巡撫、總督、都督與提督各是何職

巡撫、總督、都督與提督的職務是不一樣的。

(1)巡撫。始於明太祖令太子朱標“巡撫”陝西。後來每年都派中央官員巡撫地方。這一時期,巡撫性質同於“欽差”,本身不是官號,沒有品級,例兼中央監察、組織部門的都禦史和吏部尚書、侍郎等官銜,以便主掌地方官吏考察和軍民安撫。因為屬中央官,所以有事派出,事畢返京。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以後,由於地方動亂,開始常沒巡撫,並開始了以省為管轄單位的巡撫製。巡撫職權不斷擴大,不僅掌政,而且掌軍,實際上已成為地方軍政首長;但其中央官性質未變,還必須經常進京彙報地方軍政事務。清代康熙(1662—1709)以後,全國除直隸、四川外,每省都設一員巡撫,規定了巡撫品級。至此,巡撫才正式成為地方官。但仍遵行舊的兼銜製。戰亂時期,各地巡撫互不統屬,往往貽誤軍機。為統一調度,就設置了專管軍事的總督。

(2)總督。管轄一省或數省軍政的地方最高長官,這個職稱起於明朝。憲宗成化五年(1469年)常設兩廣總督以後,才開始設正規的跨省總督製。但明代的總督,主要負責軍務和糧餉,還不是固定的職務。但從此總督職權日益擴大,兼掌民政,實際上逐漸成為地方軍政首長。清康熙以後,總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級為一品,軍政民刑都管。其時全國共設直隸、四川、兩江、湖廣、閩浙、兩廣、雲貴、陝甘八員總督。

(3)都督。漢末就設置都督,三國時有“都督諸州軍事”,周瑜,就是吳國的都督。都督一職,在漢末設置時,主要指領兵打仗的將帥,一般不理民事。魏晉以後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駐地的刺史,這樣就總攬了軍政大權,形成了“軍管”。唐代各州都設都督,大都成為當轄區的軍政總首長,往往會形成“割據”的獨立王國。

(4)提督。這個官職主要是在清朝成為要職。有兩種提督,一種是提督學政,各省一人,掌學校政令,負責歲、科考試,考察師生的優劣,又稱為學政、學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權和督、撫一起參加討論。另一種提督,即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一個省的軍務。他是從一品,和總督同,比巡撫、藩台、臬台三大官的品級還高。

為什麼龍袍上要繡有九條龍

據《清史稿·誌七十八.輿服二》上載:“龍袍,色用明黃。領、袖俱石青,片金緣。繡文金龍九。”龍袍屬吉服的一種,明黃色,袍上繡有九條金龍圖紋,故得此名。但為什麼龍袍上繡有九條龍呢?

古人稱帝位為“九五之尊”。在《易經·乾卦·九五》記載:“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九為陽數,五為卦象中自下而上的第五個爻位。又孔穎達《正義》“言九五,陽氣盛至於天,故雲飛龍在天。此自然之象,猶若聖人有龍德,飛騰而居天位。”後來就以“九五”比喻君位。而龍袍上的九條龍有四條正龍繡在前胸、後背及兩肩,前後衣襟則各繡有兩條行龍。

如此從前後看去都有五條龍,隱含九五之尊之意。不過算算,這樣前後才隻有八條龍,另一條龍呢?原來這一條龍是繡在衣襟裏麵,要掀開外麵的衣襟才能看得到,所以龍袍上共有九條龍,正好符合九五之數。

龍袍上除繡有九條主龍外,在雲領、腰部、袖口上也繡有體態較小的龍紋。而龍袍下擺斜排著彎曲的許多線條,則稱為“水腳”,在水腳上還繡有許多翻滾的波浪,及挺立的山石寶物,稱之為“海水江涯”,不僅蘊含著福山壽海綿延不絕的吉祥象征,同時也隱喻著“江山一統”“萬世升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