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又稱雷神或雷師。古代神話傳說中的司雷之神,道教奉之為施行雷法的役使神。傳說雷公和電母是一對夫妻。雷公名始見《楚辭》,因雷為天庭陽氣,故稱「公」。所傳始為獸型,或似鬼,或似豬,而以猴形居多;後狀若力士,坦胸露腹,背插雙翅,額生三目,臉赤色猴狀,足如鷹鸇,左手執楔,右手持錐,呈欲擊狀,神旁懸掛數鼓,足下亦盤躡有鼓。擊鼓即為轟雷。能辨人間善惡,代天執法,擊殺有罪之人,主持正義。
雷公信仰起源很古。至戰國,《山海經》中描繪的雷神形象為:“雷澤中有雷神,龍身而人頭,鼓其腹則雷也。《大荒東經》則曰:“狀如牛,蒼身而無角,一足,……其聲如雷。“皆為半人半獸形。東漢王充《論衡·雷虛》所記雷神形象有了變化,曰:“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之形。又圖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推椎,若擊之狀。”基本上已是擬人化了。
民間自古崇敬雷公,流傳許多雷公故事,尤以唐宋為甚。
唐宋文人筆記中,多記大雷雨後,雷神、雷鬼從空而降,雷神霹打不孝子和不法商人,及雷神娶婦等故事,反映出人們對雷神既存敬畏心理,又寄托主持正義的願望。在這些故事中,唐沈既濟《雷民傳》所記雷公育子事更引人注目,該傳稱:“昔(雷州民)陳氏因雷雨晝冥,庭中得大卵,覆之數月,卵破,有嬰兒出焉。自後日有雷扣擊戶庭,入其室中,就於兒所,似若孵哺者。歲餘,兒能食,乃不複至。遂以為己子。(陳)義即卵中兒也。”
元代成書明代略有增纂的道藏本《搜神記》和《三教搜神大全》將上述故事略加改造增益,寫成雷神陳文玉的故事。《搜神記》卷一曰:“舊記雲:陳太建(569~582)初,(雷州)民陳氏者,因獵獲一卵,圍及尺餘,攜歸家。忽一日,霹靂而開,生一子,有文在手,曰‘雷州’。後養成,名文玉,鄉俗呼為雷種。後為本州刺史,歿而有靈,鄉人廟祀之。陰雨則有電光吼聲自廟而出。宋元累封王爵,廟號‘顯震’,德佑(1275)中,更名‘威化’”
據清《續文獻通考》卷七十九,“宋寧宗慶元三年加封雷州雷神為廣佑王。廟在雷州英榜山。神宗熙寧九年,封威德王,孝宗乾道三年,加昭顯,至是封廣佑王。理宗淳祐十一年,再加普濟,恭帝德祐元年,加威德英靈”。
道教亦尊奉雷神,杜光庭刪定的《道門科範大全集》卷十二、十八等,已將風伯雨師、雷公電母作為乞求雨雪的啟請神靈,北宋後的雷法道士又以之為施行雷法的使役神。後者肇始於唐,杜光庭《神仙感遇傳》卷一《葉迂韶傳》載,一次雷雨中,雷公被樹枝所夾,不能脫身。後為葉遷韶所救出,雷公“愧謝之”,“以墨篆一卷與之曰:‘依此行之,可以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我兄弟五人,要聞雷聲,但喚雷大、雷二,即相應。然雷五性剛躁,無危急之事,不可喚之。‘自是行符致雨,鹹有殊效“。
北宋末興起的神霄、微諸派,以施行雷法為事。聲稱總管雷政之主神為“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雷師、雷公為其下屬神。《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玉樞寶經》即假托普化天尊之口,向雷師皓翁講經說法,命對“不忠君王,不孝父母,不敬師長”者,“即付五雷斬勘之司,先斬其神,後勘其形,……以至勘形震屍,使之崩裂”雲雲。
舊時各地多有雷神廟,清末黃斐然《集說詮真》雲:“今俗所塑之雷神,狀若力士,裸胸袒腹,背插兩翅,額具三目,臉赤如猴,下頦長而銳,足如鷹鸇,而爪更厲。左手執楔,右手執槌,作欲擊狀。自頂至旁,環懸連鼓五個,左足盤躡一鼓,稱曰雷公江天君。”
唐元和中,有陳鸞鳳者,海康人也。負氣義,不畏鬼神,鄉黨鹹呼為後來周處。海康者,有雷公廟,邑人虔潔祭祀。禱祝既淫,妖妄亦作。邑人每歲聞新雷日,記某甲子。一旬複值斯日,百工不敢動作。犯者不信宿必震死,其應如響。時海康大旱,邑人禱而無應。鸞鳳大怒曰:“我之鄉,乃雷鄉也。為神不福,況受人奠酹如斯,稼穡既焦,陂池已涸,牲牢饗盡,焉用廟為!”遂秉炬爇之。其風俗,不得以黃魚彘肉,相和食之,亦必震死。是日,鸞鳳持竹炭刀,於野田中,以所忌物相和啖之,將有所伺(“伺”原作“祠”,據明抄本改)。果怪雲生,惡風起,迅雷急雨震之。鸞鳳乃以刃上揮,果中雷左股而斷。雷墮地,狀類熊豬,毛角,肉翼青色,手執短柄剛石斧,流血注然,雲雨盡滅。鸞鳳知雷無神,遂馳赴家,告其血屬曰:“吾斷雷之股矣,請觀之。”親愛愕駭,共往視之,果見雷折股而已。又持刀欲斷其頸,齧其肉。為群眾共執之曰:“霆是天上靈物,爾為下界庸人。輒害雷公,必我一鄉受禍。”眾捉衣袂,使鸞鳳奮擊不得。逡巡,複有雲雷,裹(“裹”原作“哀”,據明抄本改)其傷者,和斷股而去。沛(“沛”原作“雖”,據明抄本改)然雲雨,自午及酉,涸苗皆立矣。遂被長幼共斥之,不許還舍。於是持刀行二十裏,詣(“詣”原作“諸”,據明抄本改)舅兄家,及夜,又遭霆震,天火焚其室。複持刀立於庭,雷終不能害。旋有人告其舅兄向來事,又為逐出。複往僧室,亦為霆震,焚熱如前,知無容身處,乃夜秉炬,入於乳穴嵌孔之處,後雷不複能震矣,三暝然後返舍。自後海康每有旱,邑人即醵金與鸞鳳,請依前調二物食之,持刀如前,皆有雲雨滂沱,終不能震。如此二十餘年,俗號鸞鳳為雨師。至大和中,刺史林緒知其事,召至州,詰其端倪。鸞鳳雲:“少壯之時,心如鐵石。鬼神雷電,視之若無當者。願殺一身,請蘇萬姓,即上玄焉能使雷鬼敢騁其凶臆也!”遂獻其刀於緒,厚酬其直。
唐朝元和年間,有個叫陳鸞鳳的,是海康人。自負義氣,不怕鬼神,鄉親們都稱他為後起的周處。海康有座雷公廟,當地人虔誠地這裏打掃祭祀。祈禱祝願的事多了,妖邪妄誕的現象也時時發生。當地人每年聽到第一聲雷響時,就記下了這個日子,以後每旬的這一天,所有工作都不能幹。如果有人不相信這個而違犯了,夜晚睡下時必遭雷擊而喪命。這種應驗就像回聲那麼準。當時正趕上海康地方大旱,當地人來到雷公廟祈禱降雨然而毫無響應,鸞鳳十分惱怒,說道:“我的家鄉乃是雷公的故鄉,雷公身為神靈不降福,況且又受到人們如此虔誠的祭奠和供奉!如今禾苗已經枯死,池塘已經幹涸,牲畜都拿米做了供品,還要這座廟幹什麼?”說完他便舉起火把燒它。當地的風俗是不允許人們將黃魚和豬肉摻到一起吃,有誰這樣吃了,也是必定被雷擊死。這一天,鸞鳳手持竹製砍柴刀,站立在田野裏,將當地風俗所忌諱的這兩樣東西摻在一起吃了下去,站在那裏等待著雷擊。果然有怪雲出現,妖風頓起,迅雷挾著暴雨向他襲來。鸞鳳便將手中的刀在空中揮舞起來,果然砍中了雷公的左腿,將它砍斷了。雷公跌落在地上,形狀象熊和豬一樣,身上有毛有角,還有青色的肉翅膀,手裏握著短把的金剛石斧,傷處血流如注。此時,雲和雨都消失了。鸞鳳知道雷公並沒有什麼神威,便跑到家裏告訴親人道:“我把雷公的腿砍斷了,請你們快去觀看!”親人聽了又驚又怕,跟著他一起前去觀看,果然看到雷公的腿已被砍斷,乖乖地躺在地上。鸞鳳又舉起刀來要把雷公的脖子砍斷,還要吃它的肉。眾人將他拉住,製止他說:“雷公是天上的神靈,你是下界的凡人,再要加害雷公,必定使我們全體鄉民遭受災禍。”眾人死勁兒扯住他的衣襟,致使鸞鳳不能奮力舉刀去砍雷公。不一會兒,又有烏雲雷電籠罩上來,挾帶起受傷的雷公和它的斷腿離去了。接著便下起了大雨,從中午一直下到傍晚,幹枯的禾苗都複蘇挺立了起來。由此,鸞鳳便遭到老幼鄉人們的一致訓斥,不許他回家。鸞鳳隻好帶著刀走了二十裏路,到了妻子的哥哥家。到了夜晚,他又遭到雷霆的襲擊,住的房子也被天火燒光了。他又持刀站在院子裏,雷公終於未能傷害他。事後有人將他從前砍傷雷公的事告訴了妻兄,於是又被趕了出來。鸞鳳又到僧人居住的房子裏落腳,到了夜晚同樣被雷擊觸,跟以前一樣遭到天火的燒害。鸞鳳知道已經沒有容納自己的地方,他便趁夜舉著火把走進石壁上天然開成的岩洞裏,雷火再也不能來襲擊他了。在岩洞裏住了三夜之後他便回到了自己的家裏。自此以後,海康一帶每當遭逢旱災,當地人便湊錢給鸞鳳,求他按照從前的辦法將黃魚和豬肉摻在一起吃下去,象上次那樣持刀站在田野裏,每次都有滂沱大雨從天而降,而鸞鳳本人一直遭不到雷擊。這樣過了二十多年,民間稱鸞鳳為求雨大師。到了太和年間,刺史林緒得知此事,便把鸞鳳召到州府衙門,詢問此事的前因後果,鸞鳳說:“在我年輕力壯的時候,氣威膽壯,心如鐵石,諸如鬼神雷電之類完全不放在眼裏,甘願犧牲自己的生命,拯救萬民百姓。天帝即使掌握著天下萬物的生殺大權,又怎能使雷鬼恣意逞凶呢!”說完便將自己那把刀呈獻給林緒。林緒送給他很多錢,作為獻刀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