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桃色·黨爭(3)(3 / 3)

這顯然是權奸才幹得出的事,但馬士英無所謂。朱由崧明知這道旨意並不出於自己,卻並不追究,而且如期接見了阮大铖。原因毋待贅言,他的帝位拜馬士英所賜,那個將要接見之人,也在“定策”中立有大功。接見後,關於起用阮氏,高弘圖未表反對,但認為須走正常程序,交“九卿科道公議”,這樣,“大铖出亦自光明”。馬士英哪會上這個當?

士英曰:

“滿朝大半東林,一會議,大铖且不得用。且有何不光明?豈臣曾受大铖賄耶?望陛下獨斷。”[58]

如今國人多以為古代皇帝權大無邊,可以為所欲為。實際並非如此。帝製中國,尤其在明代,法度頗嚴。至少就製度層麵說,皇帝麵臨諸多限製,其“一言堂”的自由也許還不及後世。比如任用官員,明代嚴格規定權在吏部,吏部負責銓選,必要時經群臣公議,絕對不可以“出於中旨”亦即由皇帝直接任命。這是一個重大原則,雖然也屢有破壞,但隻要發生這種事情,總會引起朝臣強烈抗議。馬士英“望陛下獨斷”一語,公然違反國家製度。它隻在兩種情況下會變成現實,要麼趕上一個剛愎自用的皇帝,要麼趕上一個身不由己、懦弱無能的皇帝。眼下情形,屬於後者。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朱由崧在馬士英麵前直不起腰來,隻能默認後者之所為。

然而,阮大铖恢複冠帶之後,馬士英卻沒有進一步行動,實質性地解決他的職位。直接或者表麵上的原因,是“舉朝大駭”,一片反對之聲。朱由崧接見阮大铖,在六月六日(或六月八日),此後十多天,抨擊阮大铖的奏章接連不斷,而輔臣高弘圖等紛紛乞休。[59]李清則提供了這種說法:“時馬輔士英謂大铖冠帶已複,且因薦叢議,意稍懈。”[60]似乎在馬士英看來,為阮大铖爭取到恢複冠帶的待遇,已經算對得起他,加上反彈如此強烈,馬士英也覺得犯不上為了阮大铖樹敵太多;或者,他想把事情先放一放,等待更合適的時機。然而,在馬士英不曾出手的情況下,忽傳中旨,“即命添注(阮大铖)兵部右侍郎”,時間是八月底或九月初[61]。李清揭秘說:

內傳起升阮大铖兵部添注右侍郎,從安遠侯柳祚昌言也。……說者謂李司禮承芳發南都時,因失勢無與交者,獨大铖杯酒殷勤,意甚感。此番傳升,實係承芳,士英不知也,頗慚恨。[62]

這阮大铖真是厲害,無須馬士英,他照樣搞到“中旨”。一位侯爵為他提案,司禮監太監則幫他討得旨意,人脈遍於內外,這也有力證明,避難南京以來他對打通關節所下的苦功,複社的警覺絕非無中生有。

而馬士英的懈怠,也很堪玩味。他與阮大铖之間,並非想象的那樣鐵板一塊。這一點,對弘光政局本有其意味,但東林-複社一方未能明辨,更談不上加以把握、從中周旋,反而多少有些“為淵驅魚,為叢驅雀”。

阮大铖從上台到翌年滿清兵臨城下逃往浙江前,總共就幹了兩件事:貪腐和構陷。兩件事都幹得很有力度,很瘋狂。李清說:

阮司馬大铖自受事以來,凡察處降補各員,賄足則用。嚐語沈都諫胤培曰:“國家何患無財,即如撫按糾薦一事,非賄免即賄求,半飽私橐耳。但命納銀若幹於官,欲糾者免糾,欲薦者予薦,推而廣之,公帑充矣。”[63]

不單自己受賄,還公然主張國家通過受賄擴大財源。在他帶領下,弘光朝賄風大熾,至如夏允彝所說:“凡察處者,重糾敗官者,贓跡狼藉者,皆用賄即還官,或數加超擢。”官場上的一切,無不用賄賂來解決。回想《留都防亂公揭》對他的攻擊,此刻阮大铖以實際行動,坐實了某些當初似乎危言聳聽的指責,比如,“凡大铖所關說情分,無不立應,彌月之內,多則巨萬,少亦數千”。貪腐,顯然乃此人天性中所固有;他的富有,顯然也是利用政治腐敗、權錢交易而來。他是此一遊戲的老手和高手。

我們的內容主要是黨爭,故對阮氏的貪腐問題不擬著墨很多。在貪腐與黨爭兩件事情之間,前者調動了他的欲望,後者則調動了他的感情。對於貪腐,他是順應本能去做;對於黨爭,他則傾注了巨大的愛憎。在本能中,他展示了瘋狂,甚至是非理性(以弘光朝的朝不保夕,他貪得無厭去攫取錢財,實在不可理喻);而在愛憎中,他展示了專注、智慧、嚴密和深刻,讓人見識到他的政治頭腦和才幹。

他陷身逆案,重返政壇並未使他徹底翻身、揚眉吐氣。對他來說,若要如此,必須翻案。然而,逆案乃先帝欽定,當年,崇禎皇帝曾以親手燒毀奄黨文件《三朝要典》的行為,警示逆案決不可翻。此人所共知,阮大铖再狂悖,矛頭也不便直指崇禎皇帝。這時,他絕頂聰明的腦瓜開始發揮作用:

馬輔士英以薦阮光祿大铖為中外攻,甚忿。大铖亦語人曰:“彼攻逆案,吾作順案相對耳。”於是士英疏攻從逆光時亨、龔鼎孳、周鍾等,大铖教也。[64]

什麼意思?李自成克北京,不少明朝官員投降歸順。同時,李政權也以“大順”為號。不是罵我“逆案”嗎,我就給他來個“順案”。難為阮大铖想得出!一字之別,盡得風流,真是神來之筆、絕妙好對:逆、順成偶,我逆彼順——然而,到底誰是真正的“逆臣”,請試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