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大海軍!航母!海鷹!(2 / 3)

可以說,直到中蘇關係決裂的1966年以前,中國船舶工業和海軍通過《六二協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進步:全國建立起以大連、江南兩大造船基地為中心的完備船舶武器工業體係,並在1966年以前掌握了從導彈快艇、常規潛艇、護衛艦及驅逐艦的製造能力。

促進中國船舶工業和海軍發展的另一方麵原因則是,亞非會議聯盟”所帶來的船舶訂單,也讓全中國造船業得到了相當快速的發展。1960年年4月15日,萬噸級的“東風”輪下水;1963年大連造船的2萬噸東風7號輪也相繼下水。中遠集團依靠著這些貨輪,將我們的生產資料投入到中非航線中,換取亞非地區大量原料和市場。

此時,大連和江南兩個的主要軍工造船廠已經具備了萬噸級船舶的製造能力,配合其他如滬東、黃埔、渤海、武昌、廣船等造船廠,組成了共和國海軍和船舶工業的搖籃。

造船能力和海軍實力的提升,迫使**民黨海空軍基本放棄了沿海騷擾的計劃。到1965年,具備導彈反艦能力的01型護衛艦和02型火炮護衛艇已經可以再東海區域對抗台灣海軍的能力。這些小艦配合63年建造下水051型驅逐艦,PLAN正在逐步具備組成海上機動編隊防禦海疆的能力。

在海軍方麵獲得《六二協定》的援助下,海軍戰略研究所也沒有閑著。根據發展脈絡,中國海軍在第一步”遠洋海軍”的計劃之後,就是”航母計劃”,海軍於58年至61年之間

進行過航母相關技術研究,但根據造船工業基礎,並沒有實質啟動過計劃。不過一些型號預研和試驗到是繁花似錦。

與航母配套的項目就是要求航空工業必須試製出具備上艦能力的飛機。

如沈陽於58年8月,沈陽正式開始了東風107的設計。東風107模仿的就是美國海軍的一代名機,沃特F8十字軍戰士(Crusader)。東風107在設計中保留了適應艦載使用的前緣縫翼上單翼型,兩台“紅旗2號”渦噴,升限兩萬米。59年2月赴蘇谘詢,結果發現東風107機翼不安定,阻力大,強度不足,動力不合理,隻可以達

到M1.8,而且飛機可能不穩定。後修形改進為東風107A繼續研製。東風107是肯定有著上艦的目的,否則指標差一大截的東風107早就讓路於東風113了。但是,後來根據海軍戰略研究所和東平的意見,東風107因為設計難度大,讓位於跟可能出成績的東風106項目,即米格-19的兩側進氣改型,繼續短距/上艦飛機的研製。

而另一個有關航母的艦載機項目則是因為1958-1965年間台海護漁鬥爭最激烈而促成的。在60年代初的幾年,國民黨飛機和艦艇曾經瘋狂的攔截和炮擊大陸運輸/漁船。海軍戰略研究所聯合南昌飛機廠,提出了米格-19/殲-6火箭起降型的研究項目。即參考蘇聯米高揚設計局的米格-19代號**-30項目,即通過火箭將戰鬥機零滑跑起飛發射裝置(ZEL),即把戰鬥機安裝到一個滑車上,然後通過強有力的助推火箭將其發射升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