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一段隱痛(1 / 2)

我的短篇小說《鞋》,得了第二屆魯迅文學獎,的確是件讓人高興的事。但不管什麼獎,一得到就算過去了,就沒什麼可說的了。我在考慮今後的創作,並在心裏對自己提出要求:不要因為得了獎就蘿卜快了不洗泥,也不要因得了獎就不敢寫了,該怎樣還怎樣。

可有朋友熱情相約,讓我談談關於《鞋》的創作動機和創作過程,我勉強答應下來。一篇小說,發表時快樂一回,收到稿費快樂一回,得了獎又大大地快樂一回。這些都是快樂。而談小說背後的事情,喚起的就不一定是快樂,有時可能是一種渺茫的思念,有時甚至是痛苦的回憶。說實在話,《鞋》這篇看似很美的小說,寫的卻是留在我心中的一段隱痛。

我1967年初中畢業後,回鄉當了農民。那時大隊時常召開大批判會,因為我識字,難免被指定在大會上作大批判發言。之後大隊成立文藝宣傳隊,我也是其中一員。這樣一來,全大隊五個自然村的不少姑娘都知道我了。我有兩個姐姐,她們為我挑中了一個姑娘,意思是可以作為我的戀愛對象。我那時十六七歲,對姑娘們的看法沒有什麼標準,也沒什麼主見,很容易受別人影響。既然兩個姐姐都認為那個姑娘好,肯定有她們的道理。再說姐姐是用姑娘家的眼光看取一個姑娘,能被她們看上,說明那個姑娘是經得起挑剔的。還有一點我後來才知道,兩個姐姐為我挑對象時目光放得很遠,她們不僅為我著想,連我的後代都想到了。比如說我的個子比較低,她們就要給我物色一位高個子的姑娘。也就是說,姐姐為她們的弟弟挑選對象是很理性很慎重的,也是很負責的。我留意把那個姑娘觀察了一下,姑娘個子高高的,胖胖大大的,很有勁的樣子。姑娘一笑眼睛彎彎的,牙又白又齊,看上去還算順眼。於是姐姐托了媒人,我和那個姑娘在媒人的撮合下會了一次麵,談了幾句話,親事就算訂下來了。

接著姑娘就該給我做鞋了。當年我們那裏很少有人買得起鞋,一般都是手工做布鞋穿。人們常年在田裏勞作,對鞋的消耗量很大,納鞋底子是婦女們手中最常見的針線活。我母親、姐姐,稍有空閑就納鞋底子。生產隊或大隊開會,婦女們舍不得閑著,差不多每人手裏都拿著一隻鞋底子,一邊聽會一邊納,把會場裏納得一片哧哧響。由於見得多了,我對做鞋的整個工藝過程非常熟悉,寫起來心到手到,一點都不費勁。定過親的姑娘給對象做第一雙鞋,跟平常做鞋又不一樣,一是它有著很強的規定性;二是有著儀式般的性質。這雙鞋的重要性我在小說裏已經寫得相當充分,這裏就不重複了。反正這雙鞋不僅是物質性的,更是精神性的,它的象征性和隱喻性,都包含著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鞋文化。

不斷有人向我報告消息,說那個姑娘在為我做鞋。那個姑娘下地幹活,還把沒納完的鞋底子帶到地裏去了,趁工間休息時納幾針。那個姑娘怕把鞋底子弄髒,把鞋底子包上了手絹,每次開始納鞋底子之前,都是用清水把手洗了又洗。鞋底子納好了,那個姑娘猶嫌不夠潔白,用漂白粉擦了一遍,又用硫黃熏了一遍。每聽到一個消息,我都美氣得不行,心頭鼓蕩著一種不可言傳的情愫。給我的感覺,鞋本身的使用價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姑娘通過給我做鞋的過程,傳達給我的是一種無限美好的情感。這種情感深深地保留在我的記憶裏,時間越久越醇厚綿長,讓人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