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賦稅,給了農業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漢朝的經濟有了相當大的起色。為了減輕農民的負擔,文帝還注意減省耗費,力戒鋪張。
文帝自登位以來,生活一直保持儉樸的作風,他穿的是粗布衣服,文帝寵愛的慎夫人,穿的衣服從不拖到地麵,他認為這樣就能夠節省下很多的布料,給其他人做衣服。他屋裏的帷帳都沒有刺繡花紋,布置也很簡單,努力和普通百姓一樣。不僅如此,他還很關心百姓,要是法律有不利於百姓的,他就馬上禁止施行。他曾經想修建一個露台,工匠計算,大約需要花費一百斤黃金。文帝對百官感歎說:“一百斤黃金相當於中等人家十家財產的總和。我現在住著帝王的宮殿已經很奢侈了,還要露台做什麼呢?”於是就放棄了修建露台的計劃。漢文帝的節儉是曆史上出了名的,他的百姓也以他為榜樣,生活節儉,社會安定。
文帝後元六年,京師各地出現了特大旱災和蝗災,文帝下令撤銷國家壟斷山澤的禁令,使老百姓可以自由漁獵和采樵,以渡難關。同時削減宮中用度,裁減官吏,開倉賑濟災民。民眾深受感動。
由於文帝的農業方針得當,政治相對清平,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漢朝也從原來的一片凋敝過渡到了一個迅猛發展的時期,由此也開啟“文景之治”的序幕。
至於後一個觀念,這是孟子反複論述的一個社會原則。在《梁惠王章句上》中,孟子就曾提出這一觀念。他認為,“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意思是沒有穩定的資產作為生活保證,卻又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質,恐怕隻有賢達之人才能做到,這裏的“士人”就是孟子所說的君子。但是任何的社會都不可能隻由君子構成,恰恰相反,構成社會基礎的是那些底層的人們。對於他們來說,“有恒產者有恒心”,一個沒有生活必需的財產的人,很難擁有人的尊嚴。同樣,一個貧民遍地的社會,人們就會普遍地缺乏道德約束和責任心,因為生存才是第一位的。為了生存,他們可以不要尊嚴,可以出賣靈魂,他們可以舍棄貧窮的安寧,他們就會追求能夠讓他們活下去的東西,正像馬克思所說的,在這些鬥爭中他們失去的隻是鎖鏈,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
孟子認為,一般的民眾,如果沒有穩定的資產收入,便缺乏堅定的信念。一旦缺乏堅定的信念,便會放縱、驕奢、奸詐、欺騙,無所不為,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成為破壞安寧的台風。如果等到這些人犯了罪,然後國家再用刑罰去懲罰他們,等於國家用羅網故意引導民眾而捕之。所以,為了社會的底層能夠具有“恒心”,孟子提出要“製民之產”,也就是要使人民的物質生活得以滿足,安居樂業。隻有這樣才能夠完善王道政治的社會基礎,從而使其他的社會政治文化生活得到好的推行。
那麼如何才能使民有恒產呢?在《梁惠王章句上》中,孟子曾作過簡單的介紹,在本章中他進行了進一步地詳細論述。在孟子看來,“井田製”的推行,是民有恒產的重要措施,也是孟子仁政的核心觀念之一。
井田製作為一種國家土地所有製,所對應的社會體製就是從原始社會氏族公社發展而來的具有公社性質的奴隸製,這不同於西方的人身物化的奴隸製度。井田製下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不能買賣,奴隸不能隨便遷徙。孟子筆下的“井田製”雖是孟子托古改製的結果,具有理想化的成分,但他的敘述讓我們能夠看到這一土地製度的大致模樣。孟子說:“方裏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春秋·穀梁傳》中也記載:“古者三百步為裏,名曰井。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根據上述材料,我們看出所謂井田製度有如下三個特點:
第一,以九百畝地為一裏,化成井字形;
第二,土地平均分配,八家皆私百畝,人員不得隨便遷徙;
第三,耕種者必先完成公田作業,然後才能從事私田。
在這樣一種土地製度的基礎上,孟子強調要采用先進的賦稅製度。他比較了古代“貢”、“助”、“徹”的賦稅製度,認為以平均數為基礎的“貢法”是不值得提倡的,因為這樣會使人民在荒年賦稅沉重而難以生存,他主張以比例數為基礎的“助法”,緩解荒年農民的壓力,並提出了十一稅製。
有了良好的經濟條件的保障之後,整個社會要大力興辦教育,這是王道政治的精神保障,推行教育的目的就是“所以明人倫也”。這是社會道德體係構建的重要一步,“人倫明於上,小民親如下”,如此才能夠完成和諧社會的精神層麵的建設。
孟子的一些方法今天看來已經不符合現實的社會環境了,但是,其中所體現的社會物質體係和道德體係的重要原則,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以民生為標準,以和諧為指歸,這是先進社會所應當秉承的,二者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