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謂蚔蛙曰(1):“子之辭靈丘而請士師(2),似也,為其可以言也。今既數月矣,未可以言與?”
蚔蛙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
齊人曰:“所以為蚔蛙則善矣;所以自為,則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
曰:“吾聞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公孫醜章句下》
【注釋】
(1)蚔蛙:齊國大夫。
(2)靈丘:齊國邊境邑名。士師,官名,治獄之官。
【譯文】
孟子對蚔蛙說:“你辭去靈丘地方長官的職務,請求擔任獄官,似乎很有道理的,因為這樣就可以向齊王進諫了。現在,您任職已經幾個月了,難道還不能進諫嗎?”
蚔蛙向齊王進諫而不被采納,於是他便辭官而去。
齊國有人說:“孟子替蚔蛙出的主意倒是不錯;不過弄得人家丟了官職,他怎麼為自己考慮的,我們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這些傳言告訴了孟子。
孟子說:“我聽說過:有官職的人,如果無法恪盡職守的話,就可以辭職;有進諫責任的,如果無法暢所欲言,就可以辭職。我既沒有官職,又沒有進諫的責任,那麼我的行動進退,難道不是有很大的選擇餘地嗎?”
【述評】
職與責的關係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這裏當局者是齊國大夫蚔蛙,他辭去了地方長官的職務,去擔任獄官,卻很長時間沒有盡到獄官進諫的責任,可見他對自己的位置的確認識得不夠清楚;旁觀者當然是孟子了,他雖然在齊國位為客卿,但有職無權,看到蚔蛙身為長官,卻未盡到應盡的責任,心下不免不滿。
按一般人的想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別處洪水滔天,關我屁事。但是孟老夫子偏偏是一個積極入世的失意者,眼看著有人占著茅坑不拉屎,自己卻在一邊幹著急,於是感到自己有責任去一語警醒夢中人,讓他在其位謀其政,好好把自己的職務運用起來。
但結果卻並不美妙。蚔蛙這個人曆史不載,但想必也是個耿介之士,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根筋。他聽了孟子的一通大道理之後,就跑去向齊王進諫了。至於他進諫的內容我們無從知曉,合不合理更難以測度,這裏我們本著良好的願望,假定他所說的都是金玉良言。結果沒有被齊王接受,搞得蚔蛙很沒有麵子,於是一氣之下拂袖辭職,走人了事。
這樣蚔蛙盡到了人臣的責任,卻落得了辭職的下場,值不值得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中國有句老話,“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當官是“為民做主”的充分條件,就是人處於社會的管理階層,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為民做主”是“當官”的必要條件,否則就是徒有虛名,屍位素餐。有官有職就有責。官職和責任是統一在一起的集合體,負起應當的責任是當官者的所有價值。沒有了這個價值,在官位上的人就會輕飄飄的如同一根鴻毛,不但為他人所輕視,也會讓自己感到空虛。
問題在於,是不是每一個擁有職權的人都能夠在其位謀其政,恪盡職守,實現自己的價值呢?倒也未必。除了那些自甘墮落的為政者不能夠實現這一社會目標外,還會有眾多的其他因素阻撓幹擾我們工作的進行。在這些因素中,除了客觀的環境因素我們可以努力克服之外,最讓我們困擾的是主觀的人事環境。人是最危險的動物,有時他們會成為老虎,也就是在其位者謀政時的攔路虎。這裏麵有同人的勾心鬥角,有下屬的惡意拆台,有上級的橫加阻撓,往往會使我們努力付出的心血付諸東流。
麵對這種情況,我們又應該如何麵對呢?孟子給我們指出了一條變通的道路,他說:“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也就是說,當官的人,不能恪盡職守趁早拍屁股走人,進諫的人,如果自己的善言不能被采納,趁早離這個領導遠遠的。蚔蛙就是這麼做的。
在外人看來,蚔蛙是被孟子給害了,進諫未果,白白丟失了一個養家糊口的官位。但在孟子看來,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官員的必備品德。當孟老夫子聽到外麵的風言風語之後,就立刻為蚔蛙的行為進行了辯護,同時還說:“我無官守,我無言責也,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意思是,我無官一身輕,進退多有餘地。有許多的人認為這是孟老夫子的瀟灑的處世之道,並教育別人不能執著於所謂的世俗權責。但這種理解是不是太片麵了?因為如果真像那些人說的那樣,孟老夫子就太不地道了。鼓動別人去盡職盡責,然後幸災樂禍地誇耀自己的自由,這不符合孟子的為人。孟子不是“閑雲野鶴無常住,何處江天不可飛”的隱士,而是積極推銷自己政治理念的入世者。他這裏的這句話其實是對自己情況的一種認定:“我沒有官職,沒有進諫的責任,我的回旋餘地要大一些。”言下之意是,我要進諫的時候,如果不被采納,就用不著辭職離去,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官職啊!通過孟子的政治曆程來看,他屢次進諫齊宣王,收效甚微,加之後來年事已高,最後還是黯然地離開了齊國和齊宣王,兌現了自己的政治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