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齊桓晉文之事章(1)(2 / 3)

曰:“可得聞與?”

曰:“鄒(24)人與楚人戰,則王以為孰勝?”

曰:“楚人勝。”

曰:“然則小固不可以敵大,寡固不可以敵眾,弱固不可以敵強。海內之地,方千裏者九,齊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異於鄒敵楚哉?盍亦反其本矣。今王發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賈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塗,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於王。其若是,孰能禦之?”

王曰:“吾惛(25),不能進於是矣。願夫子輔吾誌,明以教我。我雖不敏,請嚐試之。”

曰:“無恒產而有恒心者,惟士(26)為能。若民,則無恒產,因無恒心。苟無恒心,放辟邪侈(27),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28)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製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

“今也製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29),奚暇治禮義哉?

“王欲行之,則盍(30)反其本矣。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章句上》

【注釋】

(1)齊宣王:戰國時齊國國王田辟疆,公元前319年~公元前301年在位。

(2)齊桓、晉文:齊桓公,春秋時齊國國君薑小白,春秋五霸的第一個霸主。晉文公,春秋時晉國國君姬重耳,春秋五霸之一。

(3)無以:不得已。

(4)禦:阻擋。

(5)胡齕:齊宣王的寵臣。

(6)釁鍾:古時的祭祀儀式。新鍾鑄成後,殺牲取血,塗在鍾的縫隙處。

(7)觳觫:恐懼的樣子。

(8)不識有諸:不知道有無此事。

(9)褊:狹小。

(10)隱:憐惜,同情。

(11)無傷:沒有關係。

(12)說:同“悅”。

(13)戚戚:心情激動的樣子。

(14)輿薪:輿為車,薪為柴草。

(15)太山:即泰山。北海,即渤海。

(16)折枝:楊伯峻認為,古時有三種解釋,即折取樹枝、鞠躬行禮和按摩搔癢。此取二解。

(16)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前一“老”字為動詞,尊敬愛戴之意;後一“老”為名詞,指老人。前一“幼”字為動詞,關心愛護之意;後一“幼”字為名詞,指小孩。

(17)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刑,同“型”,示範之意。寡妻,寡德之妻,謙稱,指嫡妻,正妻。

(18)權:秤砣。度,量尺。此處均作動詞用。

(19)構怨:結下仇怨。

(20)肥甘:指珍饈美食;輕暖,指輕裘暖衣;采色,指優美環境;聲音,指動聽音樂。

(21)便嬖:君王寵愛之人。

(22)辟:開拓,開辟。

(23)蒞:到。

(24)鄒:戰國時的一個小國。

(25)惛:同“昏”。

(26)士:指士人。

(27)放辟邪侈:放縱邪欲,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