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國民黨“威權”統治台灣(2)(1 / 3)

從1949年開始到解嚴(從1949年開始,根據國民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為了抵抗共產主義,時任台灣省主席的陳誠宣布在台灣地區實行戒嚴,至1987年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起解嚴為止,共持續3年零56天之久。在台灣曆史上,此戒嚴令實行的時期又被稱為“戒嚴時代”或“戒嚴時期”。)為止,台灣的政治結構是特殊時代的特殊安排。一方麵,蔣氏政權必須要依靠大陸上選出來的“國民大會”和“立法院”,以不斷延長“萬年國會”(指國民黨在1947年所選出的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中央民意代表”。此屆“中央民意代表”直到1992年才全麵改選,因此遭到民主派及反對派人士譏評,稱之為“萬年國會”。)的方式,維持其政權的合法性;另一方麵,又要以戡亂時期的非常條例,以威權體製,維持政權的穩定。一方麵,它要排除台灣本身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麵,又要防止大陸滲透台灣,在台灣內部造成顛覆。在威權體製之下,軍警和特務的權力是極大的,不必經過法律程序,隻需經過軍法和戒嚴時期的法律條例,他們就可以拘捕所謂的“可疑人物”。

1946年10月,蔣介石偕同宋美齡首次飛抵台灣。

在這一段“白色恐怖”的時期,威權的陰影籠罩著所有地方。威權時期,雖然大陸來台人士和台灣本地人士都有人受害,但前者可能比後者麵臨更多的傷害。所謂政治犯,很大一部分是蔣氏軍警認為靠不住的分子,他們被稱為“異議分子”,其中以外省知識分子為多。甚至,有些人僅是因為有共產黨嫌疑,或親友有共產黨嫌疑,就被逮捕。台灣同胞之中有本土意識的,則被稱為“分裂分子”,往往也會受到迫害,因為台灣本身的“獨立運動”或“本土化運動”,都會威脅到蔣中正帶來的國民黨政府體製的合法性。

二十五年之久,威權政治雖然有逐漸減弱的趨向,但其陰影卻從未消失。遭受厄運的人,往往不經法律程序,就被情治單位拘捕,有些人從此被長期監禁,有些人喪失性命。那一段時期,以我所見所聞,著名的冤獄有雷震(雷震(1897-1979)國民黨內的開明人士。1949年去台灣後,與胡適等人創辦《自由中國》雜誌,尖銳批評國民黨政治、軍事、經濟方麵的腐敗現象。1960年,台灣當局以“包庇匪諜”“知匪不報”等罪名逮捕了雷震,隨即由軍事機關判處徒刑10年。“雷震案”在台灣內外引起強烈反響。)、孫立人(孫立人(1898-1990)曾任台灣“陸軍總司令”兼“保安司令”。其間,孫大事改革,影響到蔣介石及其子蔣經國對軍隊的控製。1955年8月,因其原部屬郭廷亮擬發動“兵諫”,國民黨當局將他軟禁,直到1988年5月才解除軟禁。)、柏楊(柏楊(1920-2008)原名郭定生,1960年開始以筆名“柏楊”撰寫雜文,批判中國傳統文化、民族性格的病態以及台灣社會的黑暗麵。1968年被捕入獄,長期囚禁於火燒島。1977年獲自由。代表作有《中國人史綱》、《柏楊版資治通鑒》、《醜陋的中國人》等。)、餘登發(餘登發(1904-1989)台灣地區的政治人物,被稱為“台灣野生的政治家”,也是台灣地區第一位非國民黨籍縣市長。1979年,餘登發與其子餘瑞言因“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罪名遭逮捕。語言。但推行“國語運動”,又和日本殖民時代推行日語(當時也稱為“國語”)有些類似,勾起台灣同胞當初被迫使用日語的痛苦回憶。)等人,都是因莫須有的罪名,失去自由。大多數蒙冤受害者,可能因為言辭不慎,或者被人誣告,或者因為親友犯了事無故被牽連。甚至,隻因為參加一些社團,如學校中的合唱團、讀書會,就被當作可疑分子。綠島(火燒島)拘留的人犯,大多是如此無辜蒙難的。二十五年來,白色恐怖的受害者,為數也以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