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上了年紀的男人,坐在公園的長椅上獨自垂淚。警察走上前去,問他出了什麼事。“我今年75歲了。”老人哭著說,“我家裏有個25歲的妻子,既漂亮又聰明,並且狂瘋地愛著我。”警察羨慕得不得了,“那您還哭什麼,假如我有您老的福氣,還不笑死。”不料老人哭得更傷心了,“我想不起來我住哪兒了。”
這個“杯具”告訴我們,保持良好的記憶力是多麼重要。電影《盜夢空間》中,萊昂納多是個盜夢專家,能夠借助盜夢機,悄無聲息地潛入別人的夢境,竊取機密信息。如果說盜夢還停留在科幻層麵的話,那麼,我們丟失的大量記憶,都是切切實實存在過的——誰偷走了我們的記憶?
美國人瑪莎˙魏曼˙裏爾試圖解開這個迷,在她寫的《誰偷走了我的記憶》中,提出了許多新穎有趣的觀點。人的記憶力為什麼會衰退,為什麼有的人在樓梯上摔了一跤,爬起來就忘了到底要上樓還是下樓?除了年齡增長、生理變化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因素左右著我們的記憶?
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時會遇到這樣的尷尬,見到一個挺熟悉的人,突然想不起對方的名字。其實我們的記憶並未丟失,隻是搜尋記憶的功能出了問題,因為隨著年齡增長,人的大腦內負責搜索的區域會最先衰老。就像網絡搜索引擎,你搜不到的信息,不代表它不存在,換一種方法可能就找到了。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昨天搜腸刮肚都想不起來的東西,今天突然就冒出來了。
研究表明,一個記憶力超強的人,不見得智力很高,有時恰好相反。小孩子記憶力強,是因為有口無心,不用分析處理記憶內容,隻是單純的視覺記憶。人的年齡越大,係統化、抽象化能力就越強,記憶花費的時間會更多。所以,記憶力下降不見得全是壞事,這表明我們的心智在進步。有些自閉症患者會有超常的記憶力,甚至能記住天空雲朵的變化,真正做到過目不忘,但是用不著羨慕,這種記憶毫無價值。明白了這個道理,以後看央視春晚,再見到哪家的小孩背誦百家姓時,大可嗤之以鼻。那不是什麼神童,一個自閉症患者輕易就能做到。
書中還提到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我們去外地出差,坐火車會記住車廂和座位號,住酒店會記住房號,但是下車或退房之後,很快就忘得一幹二淨。這不表示你的記憶力不好,而是暫存記憶。擅長考前突擊的學弟學妹們想必深有體會,別看這次考得挺好,過個十天半月,再搞突然襲擊,給你一張同樣的試卷,說不定就得吃鴨蛋。遺忘有時是必須的,否則,我們的大腦將變成垃圾桶。
在許多社交指南中,都會講到一個真理,記住別人的名字,就是對對方最大的尊重。據說不少商業領袖都具備這種天才,哪怕隻見過你一麵,N年之後,即使在電梯裏偶遇,依然可以準確無誤地喊出你的名字。羨慕之餘,我曾努力效仿,怎奈天資愚鈍,朽木難雕,總是記不住別人的容貌和名字,還鬧過幾次張冠李戴的笑話,無比尷尬。從此以後,沒有十足把握,就不敢亂張嘴了。
一天早晨上班,我剛到單位門口,一個人迎麵走來,忽然覺得好生麵熟,卻怎麼也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這該死的記性,我暗罵了自己一句,同時臉帶微笑,衝他點頭示好,對方馬上以微笑回報。我們相視一笑,擦肩而過。十分鍾後,終於想起來,此人上星期曾闖進我的辦公室,跟我大吵了一架,爭得臉紅脖子粗,難怪印象那麼深。估計他被我的“大度”折服了,想到這兒,不禁莞爾。有時候,健忘不見得是壞事。
與各種汗牛充棟的記憶寶典不同,《誰偷走了我的記憶》不是單純教你如何記憶,而是更側重於遺忘,如何理性地去看待遺忘。高錕獲得諾貝爾物理獎後,記者第一時間趕去采訪。這位“光纖之父”已經失憶,居然問記者:“光纖是什麼?”“那您還記得什麼?”“我記得我的太太,她對我很好。”一句話,讓人感慨無盡。遺忘並不可怕,總有些東西,是歲月偷不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