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戰鬥遭遇失敗,就要退回中間基地,這樣可以休養生息,吸收留守在此的軍隊,並依靠要塞和營壘,增強自己的抵抗力量,阻止敵軍繼續前進,或者以此分散敵軍兵力。
如果冬季到來,軍隊就要轉移進入冬季營舍。當然,一方如果已經取得決定性優勢,可能會繼續發起戰鬥。作戰中,如果未遇到敵方防線的嚴重阻礙,同時,又想要進一步擴大戰果,冬季作戰就在所難免了。麵對冬季作戰,交戰雙方的困難都是巨大的。但是深究起來,相對於普通作戰,冬季作戰並無特殊之處,隻不過需要更大的決心與毅力,才能戰勝對方,取得勝利。
以上就是一般戰爭的過程,我們研究各種作戰問題需要遵循的程序也在於此。
總體來說,凡是涉及戰爭整體的問題,都歸屬於戰略範疇。分析戰略,可發現戰略包含以下內容:
(1)對戰爭區及戰爭區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調查、明確。
(2)根據戰爭區及戰爭區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決定戰略戰術,並在所有選擇中確定最有利的作戰方案。
(3)選擇地點建立固定的作戰基地及作戰地區。
(4)對預定的進攻目標或防禦目標進行選擇。
(5)對作戰正麵、戰略正麵及防線進行確定。
(6)對軍隊的基地、作戰目標乃至軍隊占領的戰略正麵的作戰線進行選擇。
(7)為本次作戰選擇一條最佳戰略線,以包圍戰略線的各個部分為目
的,實施行軍及機動。
(8)建立一個短期的、臨時的作戰基地和戰略預備隊。
(9)研究部隊的機動行進問題。
(10)處理好補給中心跟軍隊行動的協同關係。
(11)對要塞的戰略意義、軍隊的掩蔽部和軍隊移動的障礙等方麵進行研究;對如何實施和掩護軍隊圍攻要塞方麵下工夫。
(12)對需要時在什麼地方建立營壘、橋頭堡等工事做出決斷。
(13)對牽製性進攻及派出大支隊的有利時機或必要時機進行研究。以上13點原則,是在戰局初期製訂作戰計劃時擬定的。而在這些內容
之外,值得我們注意的還有一些從方向上看屬於戰略內容,從執行角度看又屬於戰術的混合性行動,例如:冬季宿營、渡河、突襲、登陸、後退,以及護送車輛運輸,等等。
戰術是戰爭藝術的第二部分,指的是軍隊投入衝擊的各種部署及在戰場上的機動。
戰爭勤務是戰爭藝術的問題,也就是指戰略和戰術的實際執行。
有很多無結果的爭論是針對在一種科學的所有不同部門間確立絕對的界限問題,對此,我曾經說過,戰略是在地圖上進行戰爭的藝術,是研究整個戰爭區的藝術。在衝突發生的現場並根據當時的實際條件進行兵力配置的藝術就是戰術,在戰場中的各點合理分配使用兵力也是戰術,這些點多數時候分布在十六到二十公裏間。而十六到二十公裏,正是多數時候作戰部隊接受和執行命令的地方。戰爭藝術的第三部分——戰爭勤務,正是針對戰爭準備階段的一門科學。有人對這種定義表示懷疑,但是又找不到更好的定義對其進行代替。顯然,在很大程度上,戰略行動決定了戰爭的勝負,甚至有的交戰本身就是戰略行動,這種情況僅僅適用於分散的軍隊,這也是一種例外情況。
因此我認為,戰術所研究的對象,除了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措施之外,還應該具備以下內容:
(1)采取積極的戰略防禦;
(2)選擇正確的陣地和防線;
(3)兩軍行軍遭遇交戰和不預期交戰;
(4)為攻擊敵人防線,可采取多種多樣的戰鬥隊形和基本機動樣式;
(5)對全軍範圍的突然襲擊;
(6)明確軍隊進行戰鬥的號令;
(7)攻擊陣地和營壘;
(8)采取突然襲擊。
在戰爭中,例如運輸、飼養、前衛或後衛的局部戰鬥等,屬於小規模戰爭的具體細節行動。換言之,凡是由師或者獨立支隊采取的單獨行動,不應該算作是大規模戰爭的範圍而進行研究,而是都應該歸屬此類。
戰爭的基本原理
證明存在一條適用於所有戰爭的軍事行動的基本原理,正是本書的主要目的。這條原理,必須對一切軍事計謀進行支配,目的是使其變成巧妙的計謀。該原理的主要內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