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尚武精神的方法有兩個:第一,就是使軍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關懷;第二,提高曾為國家服役的人的待遇,比如,當政府官員出現空缺時,
享有優先候補權,甚至可以規定某些職務必須由服役滿多少年者來充任。近代社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聲音,就是烏托邦者反對軍官參與社會活動,他們認為軍官應轉任文職,主張政府的一些高級職務應由那些能說善辯的人來充任。一個嚴重的問題擺在我們麵前等待我們慎重考慮,那就是要把羅馬的古代軍事製度同俄國和普魯士的製度加以比較,然後再把所有這些製度同上述烏托邦主義的最新學說加以對比研究。
毫無疑問,很多職務對專業知識有很高的要求。軍人其實一樣可以在服役期滿後繼續為一些專業獻身,隻要他利用和平時期相當多的時間來學習。假使規定隻有大尉以上的退役軍官才能改任文職,那麼就可以大大鼓勵軍人們去爭取這個官銜,可以促使軍人們在營區裏不僅僅考慮看戲、喝咖啡,更要考慮別的消遣方式。
軍職轉文職這種現象,在有些人看來,對提高士氣來說,有害而無利。他們認為與此相反,讓軍人沒有任何可能在軍外謀求職業,才是鞏固事業的手段。埃及中世紀的近衛兵和土耳其帝國的精兵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有的國家則教育被買來充作士兵的七八歲的孩子,讓他們樹立終身服役的理想。比如以自己的權利而自豪的英國人,甚至以終身服役為榮;同時看看俄國,它也規定軍人的服役期限為25年,這同英國的終身服役製度製定的期限幾乎相同。
就像在以誌願兵役製為基礎的軍隊裏一樣,軍人不被允許轉任文職,這種做法的確可能有益。然而在服兵役為居民的臨時義務的國家裏,則應做另外一種考慮。在羅馬的法律裏有這樣的規定,在軍團裏服兵役必須滿十年者,才有轉任各種文職的權利。這種方法可以用來保持旺盛的士氣,特別是爭取物質福利的熱情在整個社會上占統治地位的時代。
然而不管怎樣,我總認為,一個英明的政府,無論實行的是什麼製度,有一個宗旨是必須貫徹到底的,那就是:為了培養居民的光榮感和英勇精神,必須提高軍職的地位。否則,這個國家就會遭到和拜占庭帝國一樣的命運,並受到後世的譴責。
上麵我們一直在說要在居民中提倡尚武精神,其實這是遠遠不夠的,在軍隊中也必須鼓勵尚武精神。哪怕公民做到了尊重軍人,哪怕提高了作為公民義務的服兵役的地位,但是如果軍隊本身並沒有這種英勇精神,實
際上並不能帶來多大的好處。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不好的情況,那麼,國家的軍隊很可能會變為沒有價值的警察部隊,僅僅是人數眾多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激奮精神和尚武精神不能混為一談,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性質,雖然它們可以產生同樣的效果。激奮精神,前麵我們說過,從某種程度來說,它是一種政治或宗教信仰,以及愛國心等暫時感情衝動的結果。而尚武精神呢,是統率領導藝術和英明軍事製度共同作用產生的,環境對其影響較小,它是任何具有遠見的政府都應該重視的。
正因為這樣,英勇精神必須得到尊重和欽佩,軍人必須得到尊重,紀律和信念必須深入思想,不能僅停留在表麵。
自我犧牲精神、英勇精神和責任感,毋庸置疑都是美德,這一點軍官和一般幹部都必須堅信;如果沒有這種美德,所有的軍隊都將失去尊重,失去榮譽。人人都要懂得,失敗時的堅定不移與勝利時的精神振奮相比,前者更為可貴,因為攻占敵人的陣地靠勇氣就能實現,但是麵對占據上風的強大的敵人的進攻,英雄主義才是必需的,他們能夠完成艱巨的退卻,並不製造出混亂,反而憑頑強的抵抗,給敵人造成無限的阻力。麵對這一次巧妙的退卻,國王的天職就是,像獎賞輝煌的勝利一樣獎賞這次退卻中的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