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網絡化戰略(三)(2 / 3)

兩種標準均具有極強的兼容性,幾乎可囊括現有因特網軟件的所有標準。由於網景公司與太陽公司結盟,因而網絡軟件的技術實力更強。不過,對於網景公司而言,要一統天下必須使用戶十分方便地從各種微軟公司的軟件更換到“網景開放網絡環境”軟件上,並且更換成本要非常低。對於微軟公司而言任務則更為艱巨,因為讓用戶放棄已習慣了的網景軟件並非易事。

網景公司與微軟公司的爭奪戰還打到了法庭上,1996年9月,美國司法部宣布將重新受理網景公司對微軟公司“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指控,對微軟公司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對這場網絡技術標準大戰中的力量對比產生巨大影響。

此間分析家認為,隨著因特網的迅速普及和信息高速公路的興建,統一網絡技術標準迫在眉睫,以網景公司與微軟公司為代表的兩大陣營之間的競爭將加速這一進程,預計今後幾年內將見分曉。盡管網絡時代的巨人之爭誰勝誰負還存在一些未知因素,但有一點越來越得到公認,即誰順應了因特網和信息高速公路發展的大趨勢,誰將在這場巨人之戰中處於主動地位。被譽為經營奇才的網景公司總裁巴克斯代爾接受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采訪時說:“微軟公司恨不能像碾死一個臭蟲一樣碾死我,不過我的產品和技術更先進、更便宜,我還有強大的同盟軍,因此他們將會十分失望。”

(五)與微軟的生死較量

1997年10月份,美國司法部指控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法,認為微軟公司將其因特網瀏覽器“探索者”加入“視窗95”及後續的“視窗98”操作係統一起銷售的行為,是利用它在操作係統市場上的優勢地位阻礙網絡瀏覽器市場的競爭。1997年12月,哥倫比亞地區法院下令,微軟公司不得把新版本的“探索者”瀏覽器加入“視窗98”操作係統一起銷售。與此同時,美國10多個州的司法部也準備對微軟公司采取反壟斷措施。但微軟公司對此一直不服,並把官司打到上訴法院。

近年來微軟春風得意。特別是1997年,它全年淨賺34.5億美元,盈利額比上年猛增54%。它的股票價格也成倍增長。這一年裏微軟公司還進行了一連串數億美元的收購兼並,並以1.5億美元出人意料地收購宿敵蘋果公司7%的股份。此外,微軟還先後投入巨額資本,挺進電腦網絡服務及有線電視領域。當然,1997年微軟最大的動作要屬因特網瀏覽器“探險家”4.0版本的推出,也就是這個“探險家”將微軟送上了法庭。

對於“探險家”,微軟采取了近乎免費贈送的推銷法,這使它在瀏覽器市場的占有率在一年中猛增了一倍,超過40%,對網景公司構成最直接的威協,從而招來進行不公平市場競爭的指責。

1998年5月12日,美國哥倫比亞地區巡回上訴法院裁定,反壟斷法不適用於微軟公司開發的操作係統“視窗98”。這意味著微軟公司可以向電腦製造商發售“視窗98”和它研製的因特網瀏覽器。

上訴法院的裁決說,司法部提出的限製微軟公司出售“視窗98”依據不足。法官們指出,如果司法部繼續堅持原來的觀點並限製微軟公司發售“視窗98”,等於說是讓法官和陪審團來設計電腦。微軟公司稱這個裁決是“最重要的消息”,為他們去掉了銷售“視窗98”的潛在障礙。

但是,正在對微軟公司進行調查的美國聯邦司法部和13個州司法部將於本周提出一項針對微軟公司的更廣泛的反壟斷措施,有可能使微軟公司的“視窗98”的發售受到幹擾。司法部的發言人也說,上訴法院的裁決隻是解決了適用範圍並不廣泛的問題,他們將繼續進行調查。此外,微軟公司的勁敵太陽微係統公司已要求法官迫使微軟公司修改“視窗98”,否則就阻止它的銷售。微軟是否違反美國法律要等1998年9月8日正式開庭後方能見分曉。

1998年6月,美國微軟公司宣布該公司計劃1998年夏天發布其因特網瀏覽器的最新版本IE5.0。微軟的IE4.0瀏覽器已經占領了瀏覽軟件60%左右的市場。IE5.0瀏覽器增加了不少新功能,例如其中的拖放操作使得用戶可以隨意將某一網站的圖標拖放到另一個獨立的網頁或程序中,甚至可拖放到視窗“桌麵”上,經拖放後被安置的圖標周圍還會顯示出該圖標的一些信息。這為進一步開發電子商務等新的網上功能提供了便利。

IE5.0的其他功能還包括,允許製作不包括標準導航控製或工具條的專門網站頁麵,錯誤信息的提示也更加明確。微軟還把支持HTML(超文本編輯語言)作為IE5.0的重點,以節省程序員的編程時間。

微軟公司這一世界軟件業巨頭因涉嫌壟斷市場而被告上法庭,但微軟在窮於應付這場官司之時並沒有減慢產品的開發步伐,不但“視窗98”馬上要在世界各地露麵,曾經多次“惹禍”的因特網瀏覽器也將有最新版本IE5.0問世。

目前在個人電腦操作係統市場上,微軟公司以“視窗95”為主占據了約90%的市場。但在因特網方麵,網景和雅虎等一批公司脫穎而出,一度將微軟甩在了身後。曾對因特網嗤之以鼻的比爾·蓋茨發現自己判斷失誤後,立即全力補救,不僅在其所有操作係統中加入微軟的因特網瀏覽功能,將IE4.0瀏覽器軟件免費散發,還個人投資參與了“空中因特網計劃”,擬將288顆低軌衛星送上天,形成一個覆蓋全球的通信網。

有人將微軟在因特網上的舉動形容為要通過控製全球的“上天入地鑰匙”,向眾多網民收取“買路錢”。為防止信息高速公路淪為微軟的“私家收費公路”,眾多依靠因特網生存的公司和準備擠上信息高速公路的公司同微軟展開了一場“鑰匙爭奪戰”,它們指控微軟捆綁銷售瀏覽器,並聯合官府將微軟送上了法庭。

但同情微軟公司的也大有人在。一大批業內人士對微軟的壟斷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觀點,他們的理由是:

其一,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壟斷對社會造成的損害是排除了競爭對手,使消費者別無選擇,而壟斷者可以隨心所欲地抬高產品價格,牟取不合理的壟斷利潤,同時壟斷有可能極大地抑製技術進步。從這一角度講,微軟算不上壟斷者。因為今天的消費者還有許多其他的操作係統可以選擇,而微軟的產品不斷更新,功能增強,價格反而下降。此外,不少消費者也希望從掌握了電腦核心技術的超級公司獲得多樣化的一攬子服務。

其二,微軟在即將發行的“視窗98”中植入瀏覽器也不能算捆綁銷售。因為縱觀計算機軟件的發展史,幾乎所有的操作係統都已經融入了大量的圖形界麵、網絡合成以及多媒體的功能。微軟在自己的產品中加入網絡功能應該無可非議。

其三,雖然微軟公司將自己的瀏覽器植入即將發行的“視窗98”操作係統中銷售,但微軟並沒有鎖定自己的操作係統,使得網景等公司的瀏覽器無法在上麵運行,相反,鍾情網景公司“領航員”瀏覽器的用戶同樣可以方便地將其裝在微軟的操作係統上。而現在司法部要求微軟主動在“視窗98”中一並裝上網景公司的“領航員”,這倒的確有些像蓋茨反駁的那樣,等於是讓人在銷售可口可樂時搭售百事可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