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矛

當然,不是所有中世紀時期的亞洲軍隊都這樣隨意武裝起來。在近代早期,隨著戰場戰術的逐漸完善,步兵武器的標準化也得以提高。在絕大部分軍隊中,大多數士兵都是長矛兵。“長矛”這個詞指的是裝配於杆狀的、任何可以刺或砍的武器。中國軍隊使用戟的曆史很長,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世紀,它們與長矛和梭鏢一起使用。而長矛的長度從約2.8米到超長的5.5米不等。日本軍隊同樣也廣泛運用梭鏢兵或長矛兵。在一支典型的日本軍隊中,配備長矛的士兵人數比例很少會低於25%,往往高達70%。日本的杆狀的經典的武器種類包括長太刀和薙刀,它們的長杆頂部分別是直刃或是稍彎曲的刀刃。一般隻有騎兵武士才使用這樣的武器,因為可以從安全的距離外把敵軍騎兵挑落馬下,非常實用。“足輕”也使用它們,目的是一樣的。騎兵的護脛“脛當”就是為了抵禦這一類武器並提供一定的保護作用而產生的。

更普遍的一種是“足輕”槍兵武器,它是類似長矛的日本長矛,大約是1530年起開始製造,比早期的槍更長。16世紀晚期的軍隊征召令中,就要求“足輕”新兵們應征時所帶的長矛不要短於4米。而到17世紀時,長達5~6米的長矛已經很普遍了。

朝鮮兵器中也有一係列的長矛武器,而其長度也是一個關鍵的因素。最短的矛叫做“長矛”,長1.5米,是由紅豆杉或是竹子做成的,柄柔韌,抗擊打。另一種叫“巨型長矛”,長度可以達到6米,矛刃的寬度可以達到10厘米。這樣的長度足以讓使用者在相當安全的距離外就能攻擊到敵陣的縱深處。朝鮮軍隊還製造出了多刃長矛,如4.5米長的狼筅柄上就有9~11個刃,在麵對排列緊密的敵軍士兵使用時,效果就像是一把木鋸在鋸木頭。

長矛兵的作用

在東方的戰爭中,長矛兵的作用與同一時期歐洲戰場上的相似。人數眾多的一群人,手中都持有同樣長度的長矛,能夠形成一個強力的方陣向敵人步兵隊列壓去,同時也能成為騎兵穿插衝擊的可怕障礙。根據具體情況,還能以更靈活的方式運用長矛兵。一個特別有趣的例證來自於中國明朝的一位名將戚繼光(1528~1588年)。從16世紀中期到晚期,這位中國將軍在與日本海盜和蒙古入侵騎兵的戰鬥中積累了豐富的作戰經驗。為抵禦蒙古騎兵,他組成了以兩輪推車為基礎的作戰單位,每輛推車有掩護牆、兩門輕型炮、4名火繩槍手。當部隊受到攻擊時,推車可以合並在一起,形成一道長長的堅固障礙,而炮兵和火槍就可以對來犯騎兵進行打擊。每輛推車還有配備4名持長矛的士兵,他們的任務就是在近距離內趕走來犯之敵。他們也可以從“車牆”中的推拉門中出來,對付單個騎兵。雖然對他們能離開推車多遠(大約7.6米)有著嚴格的規定,但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步兵長矛兵是作為單個戰士,而非步兵整體中的一員在作戰。

在日本,對步兵長矛兵的戰術和陣形訓練十分嚴格。在防禦時,日本步兵長矛兵會排列成緊密的跪姿隊列,長矛傾斜向上形成一堵連貫的防禦牆。長矛向上傾斜的角度以刺向馬匹的胸部為準,這樣要麼殺死馬匹,要麼至少會讓馬匹後退從而把騎手甩下馬來。但麵對敵步兵時,步兵長矛兵會采取站姿,用長矛組成一堵矛刃牆,通常是向前推進以投入戰鬥。這時,他們就會形成巨大的向前推動力,用長矛衝擊對手的陣形。這樣的衝擊不僅會造成敵人的傷亡,而且可以把敵人的中軍(長矛兵通常部署在陣線的中央)“釘”住,讓速度更快的騎兵部隊機動到敵人的側翼以便發起進攻。

劍和短劍

劍通常是騎兵的專用武器,因為需要專門訓練才能使用,但事實上,劍還是所有步兵進行近戰的實用武器。由於使用者身份地位不同,劍的種類也不相同。尤其是在16世紀的日本,對武器的配備在法律上有嚴格規定。

在中國軍隊,許多種類的劍同樣普遍,甚至在步兵中也是如此。其中最普遍的就是“刀”,這是一種像馬刀的單刃武器,可以用來砍殺,主要用於近戰搏鬥。

中國軍隊的另一種常見的劍是中國劍,這是一種曆史久遠的直刃劍,而且需要相當的訓練才能夠掌握其技巧。在中國明朝時期,劍隻是騎兵和軍官的武器,而刀才是軍隊普遍配發的標準武器。刀可以分為許多種,主要取決於刀刃的彎曲程度。最常用的就是“柳葉刀”,其刀刃的彎曲程度不超過用來砍殺的排刀和牛尾馬刀,其中,後者作為一種寬刃刀,在很多武術電影中留下了不朽的熒幕形象。

日本刀

當然,日本也因其優質的刀劍聞名。日本繪畫表明,絕大多數的職業“足輕”(這把他們與穿著破舊鞋子的農民出身的新兵區分開來)在“上帶”腰帶上掛著的鞘中都插著一把(但通常應是兩把)刀。雙刀就是模仿武士的裝備:長的武士刀是用來砍殺的武器,另一把是短的“肋差”。“肋差”後來用作備用或近身搏鬥,或是用於砍下敵人的腦袋,或是用於切腹自殺等其他用途。兩把刀合在一起則稱為“大小對刀”。從樣式來看,“足輕”普遍使用的刀模仿了武士對刀,但兩者在質量上通常不同。在日本戰國時代,為了武裝步兵以及騎兵,不得不大規模造刀,因而刀的質量通常很差。1646年編寫的一本名叫《雜兵物語》的作戰手冊,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統領為了教導他手下那些沒有什麼作戰經驗的“足輕”而編撰的。書中指出了在肉搏戰時應當如何用刀:“用刀時對準敵人的頭盔,但如果刀刃較鈍隻能用於砍劈時,那就砍敵人的手和腿。”這段話的前提是,敵人已經抵近到了長矛和火繩槍都不再有效的距離之內。這段話所描述的,沒有複雜的舞刀招式,隻有冷酷的野蠻的砍殺和近距離的劈殺。實際上,很少能看到繪畫中的“足輕”隻佩帶著刀,長矛、弓和火繩槍才是他們的主戰武器,而刀隻作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