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你的德性中隱藏了多少“癌症性格”(2 / 3)

二、苦難,到底是財富,還是癌毒

研究表明:生活事件及日常生活中反複遭受挫折,是誘發癌症的重要因素。A.B.Miller等學者溫習文獻後發現:

(1)國外二百餘篇涉及人格、情緒、應付能力與癌症關係的論文中,結論均為肯定兩者間存在著聯係;

(2)臨床經驗表明,確信自己已經患了癌症者往往預後較差,而對診斷持懷疑態度者常預後較好;

(3)有些存活了15~20年後突然複發者,追溯原因,發現其複發前6~18個月內均有嚴重的情緒應激;

(4)乳腺癌與無法解脫的悲哀有關;

(5)1400對配偶的癌症發病率調查表明:一方患癌或死於癌症的心理應激可引起另一方不久也罹患癌症(當然,其中還應考慮雙方相同的環境因素)。

不走出困境,就容易走進癌症

其實,關於這一認識,中醫學中早已有類似的說法。所謂生活事件,中醫學稱作“境遇變遷”。中醫認為,劇烈的境遇變遷會誘發包括腫瘤在內的許多病症。《黃帝內經》曰:“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均可致“脫營”、“失精”之疾。而脫營、失精等就是晚期癌症患者的典型症狀。

“故貴脫勢”,就是過去很有權勢,後來失去了;“始富後貧”,就是以前很富有,很有地位,後來家道衰落而貧窮。這些,都屬於境遇變遷。很有身份、地位的人落魄後失勢了,這類人的確很容易生癌症。我們注意到曆史上這方麵的記載很多,現實生活中也很多。

我在臨床治療中碰見過不少這樣的病例。有的患者突然失去了親人,然後一直沉浸在悲痛之後,久久不能自拔。幾年之後一查,發現生了癌。失去親人也可以看作一種境遇劇烈變遷。當然,生癌有個滯後效應,常常需要晚幾年才能發展而成。

總之,經曆過重大磨難而沒有走出困境的人更容易生癌。因此,社會境遇劇烈變遷是誘發癌症的重要因素。

為什麼社會適應能力弱的人易生癌

生活事件主要指生活中的遭遇及事件。它大致包括人際關係、學習和工作方麵的問題,涉及生活、健康、婚姻、家庭和子女等方方麵麵,以及意外事件、幼年經曆等。

心身醫學認為,人生活在現實社會當中,常需要應對各類生活事件。但如果特定時間內生活事件過於重大、刺激過於劇烈,會導致各種疾病,特別是癌症。有人曾經做過研究:發現喪偶後3~5年內,當事人死於癌症的概率比一般人要上升5~7倍。喪偶,這就是重大的生活事件,它的負麵影響是巨大的。

紐約心理學家Leshan和他的同事們曾分析過250例癌症患者的生活史,發現他們的生活經曆有些相同的地方,使得這些癌症患者長期處於抑鬱焦慮之中。這些相似之處包括:

(1)可回顧起淒涼的童年;

(2)在工作、生活中情緒表達困難;

(3)反複有諸如配偶死亡、子女離別等悲痛事件或挫折發生。應付能力,也稱應對急變(應激)能力,是指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當生活事件發生時,不同的人可有截然不同的反應。這些截然不同的反應,造成同樣事件對不同個體可以產生完全不同的心身影響。前文列舉的胃癌患者以鬱悶者為多見,他們往往應對急變的能力偏弱、社會適應能力相對較差,因此,往往無法獲得及時、有效的社會支持。所以,易被癌症纏上。

很多自閉者容易生癌,也可以從這個角度做出解釋。

三、不可小看的社會致癌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