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五鄉碶傅氏行第(1 / 1)

五鄉碶傅氏族人都知道傅家的排行是:思茂德自毓,宜爾豐其祿,繼世必有賢,慶引於萬年。這是從十四世開始的,現在已經繁衍到“有”字輩了。六百多年來,隨著傅氏世代的延續,行第的演變更替也有一個複雜的過程。

五鄉碶傅氏四世以上無行第之分,四世恕、忞、懋、恩四祖以字法取義,都從心字底。第五世至八世將行第劃一,要求合族同之,亦以字法取義,即取名分別從單人旁、豎心旁、玉字旁、衣字旁或示字旁、水旁、木字旁、火字旁、土字旁、金字旁。但亨房將豎心旁改為三點水,貞中房將“水木火土金”改為“文來炳基錫”,貞西房將“水木火土金”改為“文來炳時鼎”。至九世,元房則自為行第,亨、利、貞三房俱無行第。至十世元、利二房行第混一,亨、貞二房行第混一。後貞房下貞東、貞中、貞西三房又各分行第,至此行第已混淆不清,因時代久遠,宗譜散佚,考證已有難度。據道光十三年的元房忠三房家譜記載,是貞房刑部公提出,“水木火土金”不可重複,所以祠堂新編行第二十字,從十四世起合族同之。即

“思茂德自毓,宜爾豐其祿,繼世必有賢,慶引於萬年”。但是在此之前,元房十四世已經用“天”字,亨房用“永”字。十五世用“秉”字或用“和”字,十六世用“耀”字,十七世用“增”字,十八世用“鎮”字,仍用五行取名,然往者難咎,祠堂要求自此以後,族人“宜共遵之”。

傅氏祖訓規定:“凡歲旦合族子孫少長必悉集於家廟,俟行禮畢,族長出譜於前,命各房報出客歲生死婚嫁之人,錄於備譜,以防遺佚,俟世代完日,照例依式續錄正譜。”

此後,凡五鄉碶傅氏,無論遷徙何方,都按照此次譜定行第,論資排輩。如明朝萬曆年間遷往定海,落戶小沙,後陸續分遷煙墩、洋嶴、長白、石礁等鄉的傅氏,原先已自定行第,二十三世前的行第是:“楀晟良博延文學,仁緒奕誌才高賢。”他們於二十四世始啟用新編行第,即“繼世必有昌,慶引於萬年”,與祖地排行統一。其中“賢”字為避前輩諱,改為“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