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曾國藩治兵語錄(10)(2 / 3)

古人用兵,先明功罪賞罰。

救浮筆者莫如質,積玩之後,振之以猛。

醫者之治瘠癰,甚者必剜其腐肉,而生其新肉。今日之劣弁羸兵,蓋亦當為簡汰,以剜其腐肉者,痛加訓練,以生其新者。不循此二道,則武備之弛,殆不知所底止。

太史公所謂循吏者,法立令行,能識大體而已。後世專尚慈惠,或以煦煦為仁者當之,失循吏之義矣。為將之道,亦以法立令行,整齊嚴肅為先,不貴煦嫗也。

立法不難,行法為難,凡立一法,總須實實行之,且常常行之。

九弟臨別,深言禦下宜嚴,治事宜速。餘亦深知馭車馭吏,皆莫先於嚴。特恐明不傍燭,則嚴不中禮耳。

呂蒙誅取鎧之人,魏絳戮亂行之仆。古人處此,豈以為名,非是無以警眾耳。

近年馭將,失之寬厚,又與諸將相距遙遠,危險之際,弊端百出,然後知古人所雲“作事威克厥愛,雖少必濟”,反是乃敗道耳。

大君以生殺予奪之權,授之將帥,猶東家之錢銀貨物,授之店中眾夥。若保舉太濫,視大君之名器,不甚愛惜。猶之賤售浪費,視東家之貨財,不甚愛惜也。介之推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功乎?”餘則略改之曰:“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假人君之名器,以市一己之私恩乎?”餘忝居高位,惟此事不能力挽頹風,深為愧慚。

竊觀自古人亂之世:必先變亂是非,而後政治顛倒,災害從之。屈原之所以憤激沉世而不悔者,亦以當日是非淆亂為至痛。故曰:“蘭芷變而不芳,荃蕙化而為茅。”又曰:“固時俗之從流,又孰能無變化?”傷是非之日移日淆,而幾不能自主也。後世如漢晉唐宋之末造,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而後小人得誌,君子有遑遑無依之象。推而至於一省之中,一車之內,亦必其是非不揆於正,而後其政績少有可觀。

當罰之任,視乎權位。有得行有不得行。至於維持是非之公,則吾輩皆有不可辭之責,顧亭林先生所謂匹夫,與有責焉者也。

【注釋】

申誡:告誡。

更左:更差。

積玩:積累,久而久之。這裏指積累成為惡習而不在意。

瘠癰:已經腐爛化膿的毒瘡。

劣弁羸兵:軍隊中的老弱病殘兵。

簡汰:簡:選擇。汰:淘汰。

循吏:好的官吏。

煦煦:恩惠的樣子。

九弟:指曾國荃。

傍燭:看得非常清楚。

呂蒙誅取鎧之人:呂蒙,三國時期東吳大將。他占據荊州時,下令軍中不準騷擾百姓。他的一個同鄉卻不顧命令,取了老百姓的一頂鬥笠遮蓋鎧甲。為了嚴肅軍紀,呂蒙不顧同鄉之情,毅然揮淚斬之。

魏絳戮亂行之仆:魏絳,春秋時晉大夫,任中軍司馬,行使軍法。晉侯的弟弟楊千乘坐戰車在軍營中亂行,魏絳不畏權勢,下令殺了駕車的人。仆:駕車之人。

威克厥愛,雖少必濟:意指樹立的威信勝過縱容、溺愛士兵,人數雖少,也能戰勝敵人。

名器:本指鍾鼎寶器,這裏指權位、名號。

介之推:春秋時人,隨同晉文公重耳流亡十九年,晉文公餓了,無處找尋食物,介之推就將自己屁股上的肉割來煮湯奉上。後來晉文公歸國,行賞時忘了介之推,介之推與其母親隱居於山中。晉文公請他不出,遂放火燒山。他堅持不出,終被燒死。

市:換取、謀取。

忝:辱、有愧於;常用作謙詞。

蘭芷:都是香草名。

荃蕙:香草名。蕙:又名佩蘭,奇香襲人。

茅:惡草,喻指不肖、品德不好。

從流:喻指趨炎附勢;隨從上麵的變化,如流水一樣。

末造:指各朝代的末年、末代。

紊:亂。

遑遑:心神不定的樣子。

揆:準則。

顧亭林:即顧炎武,亭林是其號。明末著名的思想家。

【譯文】

凡是善於帶兵打仗的人,會天天告誡將領。訓練士兵,遇到戰陣上有小的挫折,對領兵之將,要斥責並警告、訓誡他,甚至殺掉他。或者邊哭泣邊教訓,整天喋喋不休。這麼做,正是為了愛惜部下,保護自己隊伍的門麵和名聲。不善於帶兵的人,不責備帶隊的將士,而去妒忌別的隊伍超過自己,不要求部下自強,而隻是一味地恭維上司,與朋友們過多應酬,以求得名譽,這樣的想法、作為就差得更遠了。

古人用兵,首先明白確定立功有賞、有罪受罰的原則。

挽救浮華之弊的最好措施,便是質樸,長期的惡習積存之後,必須采取剛猛、強硬的措施予以糾正。

醫生在治療毒瘡時,遇到已經化膿潰爛的地方,必須把腐肉割去,以便能讓新肉生長。今天的老弱殘兵,也應當進行淘汰,好比割去腐肉一樣;然後進行嚴格的訓練,以促使新的力量產生。如果不采取這兩種辦法,武備的鬆弛,就不知道要到什麼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