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資產評估操作常用法規及技術規範(六)(1 / 3)

第十一章負債的評估

第一百零一條負債是企業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以未來資產或勞務來償付的經濟債務。對企業而言,負債根據還款期的不同,分為長期負債動負債兩種。在進行整體企業評估或在其它涉及負債項目而需要確定淨資產評估值時,要對企業負債或與被評估資產相對應的負債進行評估處理。

第一百零二條負債評估的重點在於檢驗核實各項負債在評估目的實現後的實際債務人、負債額。對於整體企業的負債項目,應單獨評估並列示。對於與某項資產相對應的負債,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不同,予以單獨評估並列示,或者在評估該項資產時扣減相應負債額並予以說明,而不再單獨列示。

負債評估值要根據評估目的實現後的產權持有者實際需要承擔的負債項目及金額確定。對於預提大修理費等並非實際承擔的負債項目,按零值計算。

第一百零三條評估人員應注意審查核實在評估基準日收到但尚未處理的所有購貨發票,以及雖未收到發票,但已到達企業的商品,以防止漏記應付賬款。

第一百零四條對於各種存在抵押或擔保的債務,評估人員應注意審查核實抵押或擔保的資產產權是否歸屬企業,其價值是否真實,提任擔保的企業或機構的條件是否具備,相關契約是否得以履行等。

第十二章資源性資產評估

第一百零五條資源性資產是指由自然因素形成的、具有開發價值的一切經濟資源。它由特定主體排他性地占有。資源性資產存在於自然界,它一經過開發、加工後,即轉化為非資源性資產。

第一百零六條資源性資產評估時要以其開采權、開發權、使用權和其它各種權利或獲利能力為評估對象,以這種權利所能帶來的經濟利益為計算基礎,要充分考慮資源性資產的合理開發、有效利用、有償使用、充分補償、有利再生等資源開發利用的總原則對評估原則、方法和評估結果的影響。

第一百零七條根據被評估資源性資產的具體情況不同,可分別選用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和現行市價法。

資源性資產評估的收益現值法根據資源性資產的開采權、開發權、使用權或其它權利所能獲得的未來收益折算成現值,確定評估值。要注意不能將其它資產帶來的收益誤算到資源性資產的收益中。重置成本法要根據現在要取得該資源性資產的開采權、開發權、使用權或其它權利所需的全部成本確定評估值;現行市價法要根據同等條件的資源性資產使用權、開采權、開發權或其它權利的現行市場交易價調整確定評估值。評估人員還可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要求及評估對象的具體特點,采取符合資產評估基本原理的其它具體處理方法。

第一百零八條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接受委托進行資源性資產評估時,必須要求委托方提供國家法律文件和有資格部門對經濟行為的批準文件,並在資產評估報告書中予以說明。

第十三章整體企業資產評估

第一百零九條整體企業資產評估是對獨立企業法人單位和其它具有獨立經營獲利能力的經濟實體全部資產和負債所進行的資產評估。

第一百一十條整體企業的評估範圍一般應為該企業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如果根據評估目的所涉及資產的範圍可以明確無誤地將待評企業的主體部分劃入評估範圍,而將該企業的一些下屬子公司、具有獨立經營獲利能力並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和其它單位劃出評估範圍之外,則可視具體情況,仍然先將主體部分進行整體評估,再按劃出部分進行相應調整。

如果沒有取得賃據,全資子公司應劃入評估範圍,控股及非控股子公司作為長期投資進行評估。

整體企業的內部往來應經核實後相互抵消。

第一百一十一條確定整體企業評估範圍時,應依據企業申辦有關經濟情形時的申請報告及有關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批複文件,有關協議、合同、章程,產權證明等文件,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具體劃定。涉及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的,一般應先由企業報請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界定。特殊情況下,也可在產權界定的同時進行資產評估,並明確說明產權糾紛情況。

第一百一十二條整體企業資產評估中特別要注意核查了解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門市部和內部獨立經營核算單位的資產、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了解分析企業前三年、後五年的經營及效益情況;了解分析企業的專有技術、專利、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情況,了解土地使用權處置情況等。核查中還要注意已攤銷完、未建賬、待修理、待報廢和在異地的資產,以及租入、租出的資產。

第一百一十三條整體企業評估的重置成本法是指分別求出企業各項資產的評估值並累加求和,再扣減負債評估值,得出整體企業資產評估值的一種方法。整體企業評估的重置成本法也被稱為成本加和法。其中,各項資產的評估值要根據評估對象的具體情況選用適宜的評估方法求出。

整體企業評估的重置成本法以企業重置各項生產要素為假設前提,因此,當被評估企業明顯存在生產能力閑置、資源浪費時,應提醒企業重組資產,進行優化配置,縮小經濟情形所涉及的資產範圍。如果遇到確實無法分割資產或無法縮小範圍,而閑置浪費甚為嚴重的情況時,評估人員要認真慎重地計算經濟性貶值,並詳細說明評估依據和計算過程。

第一百一十四條整體企業評估的收益現值法要將企業未來收益折算為現值從而得出整體企業資產評估值。評估人員應認真調查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曆史收益情況,行業狀況;分析企業的發展前景,產品、市場、企業和行業的發展變化情況,逐項分析企業各類業務收入、業務量,分析企業未來獲利能力。在認真細致地調查研究和獲得翔實可靠數據資料的基礎上,預測企業未來收益年期和收益額。對於企業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各種計劃安排及其它預測資料,要在核驗無誤的情況下方可用作參考。要綜合分析社會、行業、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益和資產收益水平,審慎確定折現率。可以現有的統計數字或經濟指標為基礎,再進行綜合分析調整。對於非虧損行業,整體企業的未來收益額可根據未來稅後淨利潤來確定,折現率可以行業平均資金利潤率為基礎,再加上37%至59%的風險報酬率。除有確鑿證據表明具有高收益水平或高風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