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有列傳四十二卷。列傳前五卷為皇後及宗室諸王,最後七卷是七個類傳,類傳中也無新目,所有類傳在編撰中均有特色。不過南北朝時的著名學者顏之推列在《文苑傳》中,顏之推所著《顏氏家訓》十二篇,立論平實,論說精細,是北朝留存下來的少有幾部重要著作之一,至今仍為人推崇。東魏和北齊的幾個著名文士,溫子升在《魏書》中有述,與溫子升、魏收並稱為“三才”,孝明帝以後文名居當世之冠,每成一文,士人競相傳抄,京師為之紙貴,並提出“人死神滅”的邢邵載於《北齊書》。書中關於魏收的記載比較詳細,可供參考。
眾所周知,唐初的史學對唐初的政治決策曾產生過積極的影響,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麵就是關於“封建”的討論,影響直至中唐之末,成為唐代史學上和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對於唐太宗即位後令群臣議“封建”,即分封諸王、功臣之事。對此,李百藥持反對意見,他還作長篇奏論駁世封之事,指出:“得失成敗,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轍,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澆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內,盡封諸侯,王畿千裏之間,俱為采地。是則以結繩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劉、曹之末,紀綱弛紊,斷可知焉”(《資治通鑒》卷193,唐太宗貞觀五年)。李百藥還批評曹冏的“六代論”,批評陸機的“五等論”主張分封的說法是“謬妄之言”,建議唐太宗“以質代文”(《資治通鑒》卷195,唐太宗貞觀十三年),不要忙於“定疆理之製,議山河之賞”(《貞觀政要:封建》)。最後,唐太宗接受李百藥等人的建議,終於“罷封建事”。然而,李百藥對北齊統治者高歡、高洋等人的凶惡殘暴行為,各有所隱諱,不敢直書,從而使本書內容顯得單薄不夠充實,且體例不純,記事矛盾。
現在通行的《北齊書》五十卷,不是李百藥所撰原本。因為唐國史館所修“唐八史”,即五代史、《晉書》和李延壽所撰《南史》和《北史》,卷帙煩重,傳抄不易,都未妥善保存,到北宋時,很多都散失而殘缺不齊,其中《北齊書》散失最多。北宋初,李百藥的《北齊書》原文僅存十七卷。現在通行《北齊書》乃是後人摘取李延壽的《北史》等書補配的,《四庫全書總目》說:“其書自北宋以後,漸就散佚”,“今所行本,益後人取《北史》以補亡,非舊帙矣”。但是,前人所撰北齊史書雖有六七種,然多已亡佚,僅存李百藥的《北齊書》,因此《北齊書》也就成為北齊史料的重要史書。
需要指出的是,《北齊書》乃是後人不斷摘取《北史》及其他材料而成。據清代學者錢大昕考證,現行的五十卷《北齊書》,隻有十八卷可以確認是李百藥原文,其餘的均為唐代中期以後逐漸殘缺取《北史》等補充而成。中華書局在點校《北齊書》時,還認為錢大昕所考證的十八卷中,《恩幸傳》也不是李百藥的原文,仍是後人取《北史》材料補充的,實際上隻有十七卷是李百藥的原文,僅《北齊書》五十卷的三分之一。不過,《北史》中關於北齊史事內容,原本就是從《北齊書》中抄錄的,後人取《北史》來補《北齊書》之缺,乃是物歸原主,無可厚非。如《北齊書》最後一篇帝紀的末尾魏征所寫的總論,就是魏征為《北齊書》寫的,後來李延壽撰寫《北史》時抄入了《北史》,後人又從《北史》中把這篇總論抄回《北齊書》補其所缺,這是順理成章的。在來回抄錄過程中,有的基本保持原貌如魏征的總論,但大多數都有刪節增加之處,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把《北齊書》和《北史》對照閱讀,可從中找到某些異同,還可另外回味。
《北齊書》無表無誌,有關誌的內容,都在《隋書》諸誌中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