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銀行與商業銀行對比表項目投資銀行商業銀行本原業務證券承銷存貸款功能直接融資,並側重長期融資間接融資,並側重短期融資業務概貌無法用資產負債反映表內與表外業務主要利潤來源傭金存貸款利差經營方針與原則在控製風險前提下更注重開拓追求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三者結合,堅持穩健原則宏觀管理專門的證券管理機構中央銀行、銀監會保險製度投資銀行保險製度存款保險製度投資銀行是典型的投資類中介機構,而商業銀行則是典型的存款機構,兩者近年來形成了衍生業務的交叉與融合,但這種變化並不能改變兩者的實質,因為投資銀行的本原業務是證券承銷,而商行銀行的本原業務則是存貸款,兩者是存在於不同的本原業務基礎上的。具體來說如下。

(1)商業銀行的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三類,即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而這三種業務都表現出了商業銀行經營對象的特殊性——“貨幣”,即商業銀行業務的本原與實質主要是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來經營貨幣、創造信用。

(2)投資銀行的本原業務是證券承銷,充當證券發行公司和證券投資者的中介人,經營資本主要依靠發行股票或債券來籌措。主要業務是:承購包銷和承購代銷證券,代理企業發行證券,以經紀人身份代理客戶進行證券交易,自營證券交易,提供證券籌資 投資谘詢,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業務,參加證券發行公司的董事會或擔任企業顧問,金融創新等。

四、共同基金

(一)共同基金發展概況

共同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方式,由多位投資人共同出資構成資金組合,再交由專業的管理人投資於股票、債券及共他有價證券。

1868年,世界上第一隻基金——“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產生於英國倫敦。40多年後美國才引進基金機製,之後基金開始在美國蓬勃地發展起來。1924年,美國第一隻開放式基金“馬薩諸塞投資者信托”成立。1974年,能夠提供比銀行儲蓄賬戶更高的利率和支票功能的貨幣市場基金誕生。

(二)共同基金的組織架構

從組織形式上,共同基金可以采取公司型或者信托契約的形式組建。公司型基金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資金,基金的持有人既是基金的投資人,也是基金公司的股東。公司型基金的組織形式與股分有限公司相似。契約型基金又稱單位信托基金,是一種受益憑證,投資人、管理人和托管人通過訂立基金契約建立信托關係。

美國的基金主要以公司型為主,歐洲、日本、韓國、中國台灣及香港的基金主要以契約型為主,中國內地的證券投資基金現階段均是契約型。共同基金的組織架構圖。

1.基金持有人

基金一旦設立後,其管理和運營就代表了所有持有人的利益。持有人在作出投資決策之前,必須要獲得相關的基金信息作為參考。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其描述了基金的投資目標、費用、風險、管理人、銷售機構等等。招募說明書一般都會定期更新。此外,基金還要定期披露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以及臨時性的公告。

持有人享有投票權,包括選舉董事、選舉資產管理機構、變更基金契約中的基本條款,等等。

2.董事會

基金的董事會扮演了看護人的角色, 其成員由持有人選舉產生。董事會並不介入基金日常的管理事務,其代表持有人的利益,負責監控基金的運營活動,包括選舉資產管理機構、銷售機構、托管人等等。

按照法規的要求,董事會成員中必須要有一定比例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不得與投資管理人或者經紀人有明顯關聯關係。

3.投資管理人

共同基金的投資管理人通常也是基金的最初發起人,通過投入種子資金來發起設立某隻共同基金。投資管理人具有專業的投資人才隊伍,按照基金設定的投資目標及相關限製來管理基金資產,發揮專家理財的作用,構建和監控投資組合,實現分散投資。

投資管理人配備的投資專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資分析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科學的方法研究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組合投資,規避風險。

4.行政管理人

通常是由投資管理人或者非關聯的第三方為基金提供日常的行政職能服務,包括監督其他向本基金提供服務的公司,保證基金的運營合規,提供辦公室場地和設備,財務管理,建立和維護內部風險管理機製,以及向監管部門、持有人及相關各方提供報告文件和資料。

5.行政管理人

通常是由投資管理人或者非關聯的第三方為基金提供日常的行政職能服務,包括監督其他向本基金提供服務的公司,保證基金的運營合規,提供辦公室場地和設備,財務管理,建立和維護內部風險管理機製,以及向監管部門、持有人及相關各方提供報告文件和資料。